人生无常,每一个回眸都可能成为永恒。林枫记不得在他回眸的那个瞬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看到一束耀眼的光芒,那光灼人双目,却生机盎然,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安逸的令人毫无戒备的睡去。而当林枫醒来时,整个世界已经变了……
以身成魔,杀遍万界!这是一个神秘少年的崛起之路
大夫说,你的心疾再不治,孩子就保不住了。江妩冷笑,那个男人,才是她的心疾。他的白月光坠楼,她说过不是她做的,可他不信。七年守护,一朝和离,父亲暴毙,兄长命悬一线。绝望之际,她以血签下和离书,她说,你守着你的白月光,我只要我的亲人活,你放过他们。他却没有半点仁慈。血水染红了视线,烈火中她彻底倒了下去……当一切重来,她却突然成了他的白月光。有人想摘她头上的落花,他将她一把揽入怀中,说,她名花...
结婚五年,我所得到的却只有丈夫刘峰无情的背叛。本以为离婚能结束我们的婚姻,可不爱我的丈夫却一次次的纠缠,并毁掉我对感情最后的一点希望。我原本以为,我再也等不到所谓的爱情,却有一个人像温暖的阳光照进了我的心里。其实我对感情的态度很简单,你若无情,我便停止。顾子昂,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那么即便我曾对你如何情深,也会结束这份感情。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
百年前,他娶她,是为结魄灯,救他心上人一命。百年后,她与他断离,三魂六魄消散世间,结魄灯灭。灰飞烟灭前,她告诉他,愿君长守九州,孤独万年,不生不死,不老不灭。云苍大陆,再无她踪影……上穷碧落下黄泉,吾寻九州,无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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