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尘岳马灵儿的书名叫《将军为皇》,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风尘落雨所编写的武侠仙侠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大周朝边境,武关外一处密林之中,人影错落,皆手执弓弩,腰悬利刃,好像在等待着什么,这时候想起一阵豪迈的喊声:“小岳子,紧张不,杀过人吗?”说完目光看向身旁一位面带青涩的少年。...
远处响起一阵马蹄声,大队骑兵由远及近,进入先前伏击的密林之中。
这队骑兵虽然也是燕戎装束,但是与先前被截杀的斥候则完全不同,人人皆披软甲,手持长矛,要知道燕戎因为是游牧民族,虽然战力强悍,但是冶铁技术十分落后。
一般的燕戎骑兵作战只会穿戎服,戎服是本民族的服饰,样式为紧身窄袖的袍服,有交领和方领、长和短两种,长的至膝下,短的仅及膝。
这种戎服虽然轻巧方便,但是不具备防御能力,一旦短兵相接,非常容易受伤。而这队骑兵能披软甲,说明是一支燕戎精兵。
为首一人并没有穿铠甲,而是身着华服,透露着一股贵族气息。
他面色阴沉的扫视着没被打扫干净的战场,手一挥,顿时就有十几人翻身下马,四处搜寻着。贵族公子背着手,看向远方。
不一会儿,一名偏将在身后拱手而立:“公子,确定了,就是之前派出去的那队人,一个不少,尸体都在这了。”
“东西呢?”
“没有,都搜过了。”这名偏将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看这里的泥土被翻开的时间应该不久,根据末将推算,伏击顶多发生在两个时辰之内,按理来说他们还走不远。”
华服男子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这帮人胆子还真大,敢追这么远,既然来了那就别回去了,离这最近的应该就是武关了,你带三百精骑先行,一定要拖住他们,我随后就来。”
“诺!”偏将翻身上马,一队骑兵快速的朝先前尘岳他们撤离的方向追去。
时值初秋,天气还是挺凉爽的,太阳缓缓落山,天色开始阴暗下来,一场危险正在逼近。
百夫长王贵看天色渐晚,正琢磨是不是在这休息一晚,先前开玩笑的那名伍长侯勇拍马上前问道:“今晚是不是就在这里休息一下,明早再赶路,估计还要七八个时辰才能回营。”
王贵犹豫了一下:“不宿营了,大家先休息一下吃点干粮,争取天亮前回到武关。”心里想着那张武关的城防部署,王贵心里总有些不安。大家闻言都下马掏出了各自的干粮袋开始吃了起来。
尘岳一**坐在地上,掏出干粮啃了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察觉到一丝不对劲,转身朝远处看去,远处一队骑兵正朝着自己这边过来,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百夫长霍然起身:“出事了!”
王贵看着那一队身披软甲的燕戎骑兵,大喝一声“上马!迎战!”
此时撤退已经来不及了,要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敌军追上,那么用后背迎敌的结果就只有被屠杀的份了,唯一的希望就是在骑战中消耗对方的体力马力,并且自己还要活下来,才有可能伺机撤退。
所有人抽刀而立,默默的等待着命令,缓缓地排列成两队横列,总共不过百骑,毫无阵容的宽度和深度可言,百夫长心里清楚,今天必定是一场血战。
尘岳心里一紧,这是他第一次骑战,虽然从小就练习骑马,可是数百骑得骑兵对撞还是头一次更何况此次出来每个人都只配了弓弩和马刀,连长矛都没有,这样就缺少了第一次破阵时的优势,一寸长一寸强!
而且此时弓箭已经失去了作用,等不到你放完第一轮齐射,马队就能冲到眼前,到时候失去了冲锋的蓄力,己方的阵营一冲便垮,只能任人屠杀。
骑兵移动的非常快,转眼就接近了不少,王贵刀柄一挥:“冲!”说完就开始了冲锋,一整排的骑兵以王贵为中心,形成一个锥形的锋线,尘岳在第二排,因为老兵在前抗住第一波冲锋,新兵在后,避免第一轮接触就出现大量的死伤。
燕戎骑兵也默契的渐次排列成四条锋线,企图以人数的优势耗死大周骑兵。
“轰!”仅一个照面,双方便各自有十余骑落马,王贵这边因为没有长矛,伤亡还要更甚,第一波接触尘岳的压力被前方的老兵挡下了,第二波就没这么轻松了,一根长矛猛地刺来,尘岳一个侧身,用刀一个格挡,枪尖几乎是贴着胸口滑了过去,有惊无险。
跟着就是对方的第三波锋线,这次不可能躲过去了,尘岳恶狠狠的吐了口唾沫:“来吧!”迎面又是一根长矛刺来,尘岳俯身下探,一个井底捞月,一刀砍在了燕戎骑兵的腿上,燕戎蛮子一声惨叫落下马去,尘岳顺手握住长矛,一把夺了过来。然后摆成冲锋姿势,目光狠狠地盯着下一名燕戎骑兵,谁更狠,谁就活!
马过!人落!出阵!
一次穿阵,尘岳已经气喘吁吁了,看着胳膊上被划开的血口,心有余悸,刚刚再偏一点,死的就是自己了。他抬头一看,发现己方还活着的只有二十余骑,心头便是一凉,难道第一次出任务就要死在这了吗,绝对不行!
王贵看着剩下的这点人,胸中悲愤,要是自己完成任务就全速赶回去,就不会落得这般境地。还活着的基本上都是老兵了,新兵在这种劣势的交锋中,几乎不可能活下来。
他看向一旁正包扎着胳膊的尘岳,咬咬牙,从怀里掏出那份缴纳的情报吗,来到尘岳面前:“今天估计是走不了了,待会我们再度冲锋,你跟在后面,保留体力,这份情报你带回武关,交给骑军左都统周如海,一定要亲手交给他,其他人一概不给。要是回不去,就毁了它。”
“头,我不!”
“啪!”百夫长一个巴掌甩在了尘岳的脸上,“你知道这份情报意味着什么吗,带不回去,燕戎可能就会突破武关,到时候,数万大军,几十万百姓,生灵涂炭!
你以为我是为了你吗,我是看你机灵,身手也不错,活下去的概率大,别让我们这些兄弟白死!”
“诺”尘岳红了眼眶,狠狠的点了点头。
此时异变骤生,远处想起一阵号角声,只见先前的华服男子带着剩下的燕戎骑兵正在靠近,“还有援军!”百夫长和其他人对视一眼,不能拖了,必须立刻突围。
第二轮冲锋开始了,此时双方已经互换了位置,燕戎骑兵也重新整顿了好了队形。这边没多少人了,所以只排成了一条锋线,尘岳跟在了百夫长的身旁。
冲锋开始,大周骑兵原本笔直的锋线,慢慢的再度形成一条锥形,尘岳落后一拍,呆在了队伍的正后方。
“喝!”百夫长一声大喝,阵型再度变化,二十余骑形成两排,组成了一个略微厚实的阵型,紧紧的将尘岳挡在身后,尘岳紧握住之前抢来的长矛,吊在队伍的最后。
他知道,这一轮冲锋过后,将会无一幸免。到时候只有靠自己了,所以现在必须保存体力。
刀光火石之间,双方一错而过,转眼间,大周骑兵就纷纷殒命,就在最后百夫长落马的瞬间,尘岳一夹马肚,一矛刺死了左前方挡路的燕戎骑兵,随后速度再提,一口气冲出了敌阵,紧接着一口气冲到了对面的山坡上,随即勒马,回头看向刚刚血腥的战场。
华服男子已经到了战场,丝毫不在意战场上的血腥味,策马缓缓的行到队伍的最前方,偏将在他耳边低声说着什么,随后把最后一个活口拉到了阵前,尘岳一看,是百夫长,胸口被刺了一刀,鲜血不停的外流,奄奄一息。
华服男子一脚踩在王贵的胸口,缓缓的举起刀,猛地挥下,尘岳心头一颤,狠狠的盯了华服男子一眼,伸出手,在虚空一划,然后策马掉头,往武关方向奔去,两次冲锋,身上留下了好几个伤口,血已经快止不住了。再不走,就只能等死了。“头,我会给你报仇的。”尘岳心头默念着。
华服男子挑挑眉,笑道:“有意思。”
“要追吗?”偏将垂首问道。
“不用了,算了,追也追不上了,回吧。”偏将便不吱声,退到一边。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男子的外袍,露出里面的腰带,一只雄鹰有八只爪子,栩栩如生的绣在腰带上。
八爪雄鹰,燕戎皇族!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给自己的妻子做引产手术....而这个引产手术不是我造成的,而是她跟她的男闺蜜发生了......
【果敢理智大小姐VS高冷情种太子爷,女主能追能甩,收放自如】姜南栀精神正常,却死在精神病院,那天是谢云泽的订婚典礼。谢云泽是孤儿,家境贫寒,但却贪图享受,心怀鬼胎。利用花言巧语骗取富家千金姜南栀的真心。花着姜南栀的钱,住着她的豪宅,开着她的豪车,跟别的女人滚床单。把姜南栀当提款机、冤大头,把绿茶当公...
我是带着任务穿越进书里来的。系统面板上整整齐齐码好了三条目标:1.成为许云扰的白月光;2.成为南清柳的朱砂痣;3.成为江燎的妻子;十年任务时间过去了。我偏头避开江燎朝着面门刺来的长剑,抬手掩住口鼻以阻挡南清柳手中随时可能扔出的毒粉。有芝兰玉树的少年在身后担忧地唤一句“阿棠小心!”我不自觉回首瞥向许云...
【穿书+反派+先婚后爱+宠妻狂魔】孟棠和闺蜜黎苏一起穿书了。本是孤儿的两人,不仅一跃成为富家千金,更是分别嫁给了江城两大富豪。同时,也是原书两大反派,一个疯批,一个病娇。更要命的是——宋家和傅家是世仇,两家水火不容,老死不相往来。孟棠:谁懂,一觉睡醒,闺蜜成敌蜜,见个面搞得跟谍战剧似的?想着原书中,...
农学博士宋圆圆堪称人生赢家,结果一觉醒来发现睡在棺材里。别人不是通古今,就是有系统有神器,自己穿越了不但啥也没有,还讨人嫌。娘家嫂子恨不得去放鞭炮庆祝她死了。实在不是嫂子不做人,而是原主太极品。有多极品呢?娘家鸡窝里的一个铜板她搜来带走,且一个鸡蛋不留。为了供夫君考学,硬是把娘家搜刮到揭不开锅,侄子...
我买了一套老房子。搬进去后,怪事连连你们认识一个叫冬生的“人”吗?反正我不认识。可她......总是缠着我问。听不到她想要的答案,第二天我总是会遭殃。
本站所收录所有小说作品、小说评论、用户上传内容或图片等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