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李庆安荔非元礼的小说叫《天宝五年二月》,本小说的作者是高月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周后,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但人已经踪迹皆无,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一年后,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李庆安身高有一米八,从小就力大无比,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练了两年举重后,父母担心他长不高,便不准他再练举重,转而练习射箭,苦练十年,后来又参军入伍,成为军队射箭队一员,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全国射箭冠军。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好!跟我来。”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元礼上了戍堡三楼,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都知道戍主要做什么,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尘封了几十年,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
众人上了三楼,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四周开有射击孔,视野开阔,烽火锅还在顶上,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
荔非元礼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你拉拉那个。”
李庆安慢慢走上前,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戍主,我不会用弩。”
“很简单,我教你一下。”
荔非元礼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给李庆安做示范,“你看,就是这样,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踩住弓背,两手向上拉开弦,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
弓箭要的是精准,而弩箭要的是射程,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李庆安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因为戍堡人少,所以就闲置不用了,如果李庆安能一个人拉开他,那就是一个顶三个。
李庆安一点就透,学着他的摸样,将弩弓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弓弦,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臂慢慢使劲,只听见‘吱嘎嘎!’的声响,弓弦渐渐被拉开了,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可是十石硬弩,居然也被他拉开了。
李庆安将弦扣在牙机上,递给了荔非元礼,“戍主,这样可以了吧!”
荔非元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庆安,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你再射一弩箭试试。”
其实李庆安也练过弩,只不过他知道唐朝的弩是军器,严禁普通百姓使用,如果他一上来就表现高明,那就和他的身份不符了。
现在他已经过了笨拙初期,可以表现一番了,一种争强好胜之心使他勇气大涨,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李庆安扣动了悬刀,‘咔!’地一声轻响,弩箭强劲射出,呼啸着直扑马桩,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他大喊道:“射中了!”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这一次荔非元礼终于心服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咧开大嘴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他回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
有位先哲说,政治是经济上的建筑,这句话对,但也不完全对,至少用在李庆安的身上就不算对,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管十名士兵,虽然小,但毕竟是一个官了,政治地位得到了改善,可李庆安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虽然有块无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从荔非元礼那里得到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可以逛二次半青楼。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火长,喝一口酒!”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手下小兵贺严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这也算是李庆安某种福利补偿吧!
“小贺,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
小贺是李庆安发明的新称呼,不过在戍堡却不新奇,他的父亲原本就是戍堡的老兵,贺严明接父亲的班,被称为小贺也理所当然。
贺严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听李庆安想弄钱,他立刻笑道:“火长,靠山吃山,既然在戍堡干,想弄钱的话,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大家都这样干呢!”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倒也是,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
贺严明挠了挠头皮,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道:“还有一个办法,而且很适合火长。”
李庆安精神一振,“你快说,什么办法。”
“去打猎!”
李延庆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南面有草原,可以去试一试。
贺严明仿佛知道李庆安的心思,摇摇头笑道:“草原上无非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什么钱,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十几贯钱,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李庆安动心了,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干!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
凌山也就是今天的天山,延绵数千里,将将大唐安西一隔为二,北面是北庭都护府,南面是安西都护府,在凌山中生活中无数的野生动物,狼、盘羊、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事实上胡商来戍堡做生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
李庆安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获颇为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
天色渐渐黑了,他们路过一座山坳,这里没有阳光照射,显得寒冷而阴森,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战马开始不安,拼命仰头嘶叫,一名老兵韩进平经验比较丰富,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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