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
主角叫姜九笙时瑾的小说是《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本小说的作者是顾南西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
“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姜九笙笑笑,坐了过去。
“来了。”靳方林招呼了句,给她倒了一杯Chivas,她爱酒,尤其爱最烈的酒。
姜九笙品了一口,便一饮而尽了。
莫冰摇摇头,失笑,并没有上前劝住,今日庆功宴,就由着她喝吧。
“我和方林行酒令,输了八局了,笙笙你帮我灌他!”厉冉冉说着恶狠狠地瞪了靳方林一眼,眸间难掩娇嗔。
靳方林同厉冉冉是一对欢喜冤家,交往了三年,便打打闹闹了三年,厉冉冉性子泼辣直爽,靳方林却是个十足的老干部,已到而立之年,温和又斯文,好在一物降一物,厉冉冉这泼猴便是再无法无天,也没能翻过靳方林这座内里狡猾又腹黑的五指山。
姜九笙觉得他们天造地设。
又倒了杯酒,她道:“你们喝不过我,都少喝点。”
喝酒抽烟打架弹吉他,姜九笙没有一个不在行的,分明外表是个天仙,行事却极致又热烈,厉冉冉撇撇嘴,放下了酒杯,她还是很听主唱的话。
张耐坐在沙发的另一端,低头看手机,一言不发。
莫冰问他:“柳絮呢?”
他抬头,而是看向姜九笙:“她有点不舒服,晚点到。”
姜九笙没有多问,倒是莫冰拧了拧眉头,却也没再说什么。
不过,厉冉冉是个直肠子,不爽就会闹,十分没好气:“特么的架子摆得比笙笙还大,怎么,要我们去列队欢迎?”
张耐脸色不太好看。
靳方林把厉冉冉拉到身边,低声说她:“少说两句。”
厉冉冉哼了一声,拉着靳方林跳舞去了。
约摸四十分钟后,姜九笙半瓶威士忌都见了底,张耐才起身,说:“小絮她到了,我去接她。”
姜九笙点头,没说什么,她酒兴正好,自顾喝着。
张耐喜欢柳絮,从大学开始,乐队里的成员都知道,暧昧亲近了快四年了,情侣间该做的都做了,柳絮却从未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张耐是她男朋友。
厉冉冉每次都说柳絮这是鱼塘管理,张耐这备胎一备就是四年,厉冉冉和柳絮不对付,乐队里很早便有了矛盾。
TheNine的前身是校园乐团,最开始并不叫TheNine,天宇传媒同意姜九笙以乐团人身份出道的条件便是让乐队冠了她的名字,将TheOne更名成了如今的TheNine,当然,自然有人不服,表现得很明显的便是队里的键盘手柳絮。
当然,柳絮自然也有她的道理,TheOne是靳方林一手成立,张耐与柳絮是最早的成员,甚至连年纪最小的厉冉冉也比姜九笙早入团,在出道前,姜九笙刚加入乐团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不是主唱,而是以节奏吉他手的身份加入,原来的主唱是靳方林同系的师姐,因为私人原因临时退了团,姜九笙便由节奏吉他转了主唱,柳絮的嗓子好,只是音域不够宽,唱摇滚力度不够,靳方林便两相比较最后选了姜九笙。
初始关系还不算太僵,如今姜九笙在歌坛的地位步步高升,网上各种diss乐团成员的键盘侠接踵而来,姜九笙三千万笙粉各个以一敌十,其他四位成员粉丝量加起来也不及她一半,这一人独大的局面太鲜明,两人的关系便越发僵硬了。
趁包间里无他人,莫冰端了杯酒坐到姜九笙旁边:“你还是没有单飞的打算?”
她没有犹豫就摇头:“没有。”
“你没有,可架不住别人有。”莫冰话里有话。
姜九笙抿了一口洋酒,抬眸看她。
莫冰放下酒杯:“柳絮前几天见了好几个音乐制作人。”
双膝自然并拢,双腿侧放,交叠成小“v”字型,半靠着沙发,姿势闲适舒服,神色慵懒了几分,姜九笙不咸不淡地回了声:“哦。”
“没了?”莫冰挑眉觑她,“不感慨一下?”
毫不夸张地说,姜九笙才是TheNine的衣食父母,柳絮充其量是个白眼狼,而今这白眼狼还想另立门户。
“随她吧。”
莫冰无语,皇帝不急太监急。
姜九笙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全然一副旁观者的淡然:“人呢,总要撞到头破血流才知道适可而止。”
莫冰嗯了一声,不提那个白眼狼了,她入行这么多年,多少看得出来,柳絮有那个心,可到底没事还不够。
厉冉冉玩够了,拉着靳方林回了包间,这时张耐也领着柳絮进来了。
“你迟到了一个小时。”厉冉冉口吻很不客气。
柳絮放下包,化了精致的妆,拂了拂月白色的连衣裙,面不改色地坐下:“路上碰到了狗仔,绕了几条街。”
厉冉冉撇了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拿话讽她:“现在的狗仔真敬业,为了拍笙笙都跟到你那去了。”她穿得宽松随意,二郎腿一翘,“看来我以后也得跟你学着点,出门化个妆戴了墨镜凹凹造型什么的。”
厉冉冉和柳絮素来不和,一个心直口快,一个口蜜腹剑,要相安无事,自然不太容易。
柳絮不跟她斗嘴,冷着一张漂亮柔弱的小脸。
张耐哄她,给她端了杯颜色好看的酒:“先喝点东西。”
“我不喝酒,伤嗓子。”柳絮有些不耐,反复撩了撩直长的黑发。
分明一副刻薄相,还装什么白莲花!
厉冉冉只觉得刺眼得紧,她不爽,偏偏笑得跟个没事人一样,对姜九笙说:“主唱,听到没?别喝了,伤嗓子。”眯眯眼,瞥了柳絮一眼,含沙射影,“不然搞的你不是主唱似的。”
“厉冉冉,你够了没!”柳絮气急败坏了。
对方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耸耸肩:“没够。”
她就是看不惯柳絮她丫一个键盘手成天端着主唱的架子。
“你——”
不装白莲花了?咆哮了吧!
厉冉冉笑盈盈地打断,洋洋得意地嘚瑟着:“记者呢,来了没?赶紧拍,把她这张牙舞爪的样子拍下来,我也好借借TheNine小仙女的人气上个热搜什么的。”
柳絮素来以温婉大气的小仙女形象示人,厉冉冉就看不得她这凹人设的虚伪样。
果然,‘小仙女’忍气吞声了,抓了包出去:“我去趟洗手间。”
柳絮踩着十公分的高跟出去了。
张耐跟着起身,略带歉意:“笙笙,别生气,她就这脾气。”说完,他跟上去。
“哼,作不死她!”厉冉冉头一甩,柳絮碍眼,张耐也不顺眼,分明是个有颜有身材的花美男,偏偏在柳絮面前是只忍者神龟,一副被勾了魂的昏庸书生样。
姜九笙无奈,好笑地看着厉冉冉炸毛的样子,前一秒还炸毛的某人吐吐舌头,作无辜状。
将杯中酒饮尽,拿了烟盒,姜九笙起身。
“我出去抽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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