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穿越,明镜一开局就被人绑架。面对系统传来的残缺信息,她误以为来救自己的大反派是原主的恋人。不仅强吻了大反派,还把大反派的花都拔了。得知真相的明镜按照系统的任务偷了大反派的玉佩,成功女扮男装逃走,在途中听了官兵的话误以为大反派是断袖,便找了一堆身材好肌肉大的男人们带到了大反派的面前,并亲自摸给他看,“王爷你快来,这个胸肌可大了,这些人床上功夫都可好了,你要不要感受感受?”大反派满脸黑线“你摸够了没有,明镜!”“王爷,我知道你是断袖,没关系,爱情无关性别的。”“我,断袖?明镜,我现在就让你明白,我喜欢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主角是明镜季也酩的小说叫《攻略病娇反派》,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清也写的一本穿越架空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一朝穿越,明镜一开局就被人绑架。面对系统传来的残缺信息,她误以为来救自己的大反派是原主的恋人。不仅强吻了大反派,还把大反派的花都拔了。得知真相的明镜按照系统的任务偷了大反派的玉佩,成功女扮男装逃走,在途中听了官兵的话误以为大反派是断袖,便找了一堆身材好肌肉大的男人们带到了大反派的面前,并亲自摸给他看,“王爷你快来,这个胸肌可大了,这些人床上功夫都可好了,你要不要感受感受?”大反派满脸黑线“你摸够了没有,明镜!”“王爷,我知道你是断袖,没关系,爱情无关性别的。”“我,断袖?明镜,我现在就让你明白,我喜欢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们一清二楚的……
阿蓝的话在明镜脑海中一直回荡着,那岂不是他们全知道自己和季也酩大半夜不睡觉一起下五子棋,太丢人了吧。
阿蓝一副看弱智的眼神,“汤好了吧。”
“啊!”明镜连忙开锅查看,在里面撒了一把盐。
“骗你的啦,只有武功特别好的人才能听见那些谈话声,而且就算我们想听,有北安王在,我们也不敢听啊。”阿蓝一脸认真的看着明镜,就差对天宣誓了。
“哦,这样啊。”明镜点了点头,差点错怪她了。
不对!她怎么知道有北安王的!她绝对听到了!
明镜突然抬起头看着阿蓝,气鼓鼓的样子像一只软萌的兔子,简直萌化了阿蓝的心。
呜呜呜,小明镜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阿蓝忍不住伸手戳了戳明镜**的小脸。
突然一道熟悉的脚步声传来,阿蓝的手指还停在明镜的脸上,她一抬头便看见季也酩手里提着秋星剑,满脸不爽的站在门口。
阿蓝咽了咽唾沫,一颗心被提了起来,“我记得吴妈让我去帮忙来着,我先走了,小明镜。”
呜呜呜,我还想再戳一会儿小明镜的脸啊,她的脸好软啊,阿蓝在心里无助的呐喊,把季魔头诅咒了一千遍。
季也酩看向阿蓝的目光多了一丝寒意,小明镜?你叫她小明镜?
阿蓝莫名觉得脖颈一片阴风刮过,逃也似的离开了厨房。
“诶?”明镜有些茫然的看着离去的阿蓝,却见季也酩满脸杀气的提着剑,有些吓人。
季也酩见明镜眼神中流露出点点恐惧,迅速将秋星剑扔给不远处的林度,“在做什么?”
“我炖了番茄牛肉汤,还有米饭,就是没准备炒菜……”明镜盛了一碗汤递给刚洗过手的季也酩。
“无妨。”季也酩接过芳香四溢的番茄牛肉汤,牛肉被煮的软烂咸香,汤汁浓郁醇厚。
明镜简单收拾了一下桌子,端给季也酩一碗松软的米饭。
水汽氤氲,透过朦胧的水雾,季也酩的面容变得温和起来,带着半明半隐的神秘感。
“吃饭吧。”季也酩喝了一口汤,头也不抬的开了口。
“嗯。”明镜淡淡的应了一声,搬了椅子到他的对面。
明镜有时候总觉得他不像系统给的资料里那般凶狠毒辣,这是错觉吗?
夏日骄阳如火,有些刺眼的阳光直直的照射过来,烤的明镜半边脸要熟了,她小心的遮了遮日光,却见一道宽大的身影挡在了她的旁边,灼眼的日光被他挡了个严严实实,明镜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下。
季也酩唇角勾起一抹不易被察觉的笑,慢悠悠的进了马车。
京城的路一向平稳,不会太颠簸,唯一需要注意的只有路上的行人。明镜小心的撩起帘子,马车内是要参加赏花宴的王公贵族,马车外是在努力讨生活的黎民百姓。
他们匆匆忙忙的摆着货,堆起满脸笑容的吆喝着行人,脸上的疲惫却是遮也遮不住的。
季也酩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不过是几个摊贩在吆喝卖货罢了,有什么好看的?还看的满脸愁容。
“在看什么?”季也酩忍不住问了一句。
“王爷,在这熙熙攘攘的人间,人们慌慌张张奔波忙碌皆为了几两碎银,偏这几两碎银能解人间千万种慌张。”明镜淡淡的开口,眼前却浮现出自己穿越之前的景象来,为了挣取大学的学费,她不得不跟一群身强力壮的大汉一起搬运货物,原本瘦弱白皙的身体渐渐变得粗糙黝黑。
因为要省钱,她每天只吃一顿饭,当饿的头昏眼花时,她会拧开水龙头贪婪的吞饮填腹,此刻看到这些奔波忙碌、满身疲惫的百姓们,难免不会回想起从前艰难的日子来。
一席话让季也酩眼神里流露出异样的色彩,莫说文武百官能否有这种想法,就算是万疆王的六个儿子也不会有这般感慨。他十二岁上战场杀敌,这十三年来,剑下寄居了无数亡魂,他心寄万疆的黎民百姓,发誓绝不让南胡踏入万疆一步。如今南胡的兵马屡屡犯境,他日日上书却没有得到半分回应。
如今听到明镜说起世人慌慌张张皆为了几两碎银,偏这几两碎银能解人间千万种慌张。他内心涌起无边忧心来,“能为了几两碎银慌张,总好过为了明日的脑袋慌张。”那些被南胡欺压的百姓该是如何惊慌度日?他太了解了。
明镜知他在担忧南胡犯境一事,近来边境的文书如潮水般涌入北安王的书房,阿蓝与她说起,南胡从屡次犯境禹州,到现在直接攻打,朝廷内却无半点表示。万疆王日日声色犬马,不理朝政,季也酩却在军营中操练兵马,只等他一声南下。
禹州的将士浴血奋战,与朝廷上书无数,莫说援兵,连粮草都未支援,还是季也酩暗中派人送去粮草银钱。
明镜思及至此,幽幽开口道,“在我的家乡有两句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北安王,你若想护住禹州,那就去啊!
季也酩一双明眸亮的惊人,“你再说一遍。”
“但使龙城飞将在,”明镜与他四目相对,眼神坚定,“不教胡马度阴山。”
禹州一破便是玉马关,从玉马关可以直上京城,唇亡齿寒呐!倘若南胡真就攻破了禹州,万疆怕是再无宁日,所有的百姓不再为了几两碎银奔波忙碌,而是为了明天的脑袋慌张度日。
季也酩的目光有些灼热,他与明镜第一次相遇并非是那日雨夜的迎春楼。是在宫里见她温婉清丽的立在太子身旁;是在万疆宫内见她素手折下一枝带露的海棠。那时候她冷静沉稳、高冷孤傲,一席话能怼的别人无地自容,连常家出了名的娇纵女儿遇上她这么一个不卑不亢的侍女,竟也讨不到半分便宜。
那时候的季也酩就觉得,这姑娘真对自己的性格,像一匹烈马,只可惜她是太子的人,直到那日在迎春楼再次遇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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