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小鹄夏炎玥的书名叫《凰兮凰兮》,本小说的作者是被遗忘的喵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他小时去过彷如世外桃源般的现世,与她结了缘。而她偏偏来到这个人人不好安生的乱世,来到他面前。他便不惜绕个大圈子把她娶了回来,只为白首到老。她嫁给这个痞子王爷,不管是人为还是天意,她都愿相伴终老,最终只为守护他们夫妻共同拥有的的这方宅土。而另一个她,从现世来到了这里,步步谋算,只望陪着皇太子走上帝王之巅的那一天来临。不管穿越是一种偶然还是暗含某种必然,终也造就了她和她的多舛命途,相依或相斥,连带引起的凰的角逐,谁胜谁负,也将看这二妃如何带动这乱世的变革。...
小鹄微笑着对痞子道:
“是这样吗?可你刚刚也看到,是我家的芙蓉姐三两下功夫就擒住那几个无赖。谁能料到人去了府衙那边会如何?难保官府里也会有刘家收买的人在。”
痞子拿出一包用油纸裹着的土豆饼递给小鹄:
“娘娘还是那么小心谨慎啊。不过这种事,怎么说还是得官府来做。来,尝尝这个,请你吃的!”
“这个…”
看到小鹄的犹豫,痞子自鸣得意地说:
“这是我辛苦赚钱买的,没偷没抢,更没诈。而且今天你们王府上的人来找过我,我就猜到是你派他们来的了。于是一拿到工钱后就去买了你最喜欢的炸土豆饼,知道娘娘喜欢吃。”
小鹄见他很认真的模样,不像是骗人,便笑着道:
“既是你自个辛苦赚来的银钱,何必乱花?应该好好存着自己用。”
痞子笑了笑:
“娘娘你忘了?第一次在王府后门见到娘娘的时候,就是娘娘请我吃了一碗饭。我当时就说,我会还你。这个就当是报你那一饭之恩吧。”
小鹄掩嘴一笑,说道:
“好!那我就不客气,收下了。对了,今天我方知道你去了当帮工,就已惊觉稀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你能自己赚钱了。”
痞子笑笑说道:
“娘娘不是说过,我堂堂七尺男儿,有手有脚,总不能跟着一帮混混过一辈子吧?日子是要过,何不堂堂正正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呢?我可是从你的。”
小鹄问:
“你会想就好。不过,你到底去干什么活了?连续干那么多天没见人,也不用整理一下妆容的吗?”
痞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道:
“哪用那么讲究?只是帮一些人家干点粗活罢了,干完后就有钱,然后就走人了。谁还管我们什么妆容。”
小鹄如像个大姐姐一般劝说道:
“话虽如此,可打扮一下,人家见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也会给你介绍更多其他的工作,你不就能赚更多的钱吗?人可要看长远的。等日子安稳了,也可以讨个老婆,安个家,不是很好吗?”
痞子笑了笑,竖起大拇指点头道:
“娘娘说得是有道理。”
小鹄建议:
“现下我已学会裁衣,要不我给你添置几件新衣裳,可好?”
痞子忙摇头摆手:
“不不不…你也不是第一日认识我,还不知我不喜欢受人恩惠吗?更何况是女人的恩惠?等我再赚点钱,自会去添置些衣物,届时我便会穿上新衣新鞋给你看!包你眼前一亮!娘娘如有闲情,不如给你家王爷做做新衣裳,讨一下王爷欢心不是更好吗?”
“他?”小鹄轻笑了一下,说:“人影都没见着,如何为他量身裁衣?罢了。”
痞子皱了眉头:
“娘娘这话是…”
小鹄顿感自己说了不该说的,忙摆了摆手:
“没,没什么…还是我给你做吧,反正我时间多得很,你也好省点钱。”
痞子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随后又恢复正常,勉强笑道:
“…我连娘娘的闺名都不知道,又怎么好意思让娘娘为我裁衣呢?”
小鹄直接回答:
“小鹄。我名字叫小鹄。不过以前朋友都直接喊我兰达。”
痞子愣了一下,苦笑道:
“呵呵,没想到娘娘会如此爽快告知我。”
小鹄反倒一脸奇怪:
“刚不是你问我闺名吗?你问我就回回答你咯。”
确实如此,痞子搔了搔后脑勺,笑道:
“也是哦。以前就听闻娘娘是从异国嫁过来的,想必名字也是这么特别。不过,小鹄听着容易记,就不知道是怎么写的?”
小鹄一边用手丈量痞子的身材尺寸,一边回答:
“鹄,吿鸟,天鹅也。”
“天鹅…好名字…”痞子不禁微微笑道。
此时芙蓉发现茶寮门口仍有两名府衙士-兵守着,便过去问道:
“你俩在这是干啥的?”
一名士-兵恭敬回答:
“回丫鬟姐的话,我家官大人特意让小人二人留在这里,说是王爷有命务必护送娘娘安全回王府。”
“原来是王爷的意思啊!王爷对娘娘还挺细心的哦。”
芙蓉笑眯眯地扭头回看小鹄。
痞子也故作兴奋地附和:
“看,娘娘,王爷这夫君还真不错,人虽不在,却也惦着娘娘在外的安全。”
小鹄脸色不怎么好看:
“是吗?我怎么觉得他是找人来监视我似的…也罢,被这一折腾,我现在确实也累了。我还要想着另觅给孩子们上课的地方。”
说着,她站了起来,毫不顾忌地伸了个小懒腰,便离开了茶寮。
***
出了茶寮后,芙蓉才发话:
“娘娘,那痞子只是个市井混混,您何必对他如此上心?跟他称兄道弟也就罢了,刚刚还说要给他亲自裁衣,这是否有点过了?容易招来闲话。”
小鹄奇怪地看着她:
“哎,我说芙蓉姐啊,你今早不还说我这王妃要跟别人交朋友无需看别人脸色吗?何以现在就改了口风?”
芙蓉沉着脸说道:
“娘娘为人心善厚道,奴婢自然是清楚。可是如今娘娘说要亲手为他缝制衣服,按道理应该先给王爷做吧。而且这个痞子怎么看都像个乞丐,他何德何能要王妃您为他纡尊降贵干这种事呢?”
小鹄理所当然地回答:
“呵呵,只是缝件衣服,举手之劳。而且做朋友,是交心的,不应以貌观人,更无贵贱之分。”
“奴婢自然知道这痞子是个热心肠之人,每回私塾遭难,他都会挺身而出,确是帮了娘娘很多。可他好好一个大男人,不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一点男人气度都没有。还有…那个…娘娘,难道你没闻到他身上那股怪味吗?”
“什么怪味?我怎么闻不到?是臭味吗?”
“也不是臭味…就是刺鼻的味道,奴婢闻着相当不舒服。”
小鹄笑了笑:
“是你多心了!其实这段日子跟痞子相处下来,我感觉他并不像表面那般无知和无能,相反,我更感到他骨子里有一份莫名的气度和内涵,是言语所无法表达的。他在谈吐间约隐约现出一种非凡的智慧。我猜他有可能是出身于名门望族,只因家中变故才沦落至此。难得的是,每次跟他交谈,我都倍感舒服和自在,起码,他并没当我是怪人。”
芙蓉打趣道:
“哎哟,我的娘娘啊,原来您也知道自己平时的言谈举止很怪异哦。奴婢还想着娘娘一直不知呢…”
小鹄无奈地瞄了她一下,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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