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完整版小说《此生只愿等你》由北方有佳人最新写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木兰朱浣,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这些年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都以惨淡收场,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一旦对某个人有了深刻的记忆,要忘掉,似乎是要用很长的时间的。
朱浣如今会成为室内设计师,很大程度上,还是受木兰的影响,六岁多的时候,他坐在沙发上,看着木兰趴在茶几上完成画画老师交待的绘画任务,只觉得五彩斑斓的彩色铅笔非常吸引人,木兰用画笔在白纸上面画出一幅幅图画━━森林,房屋,人物,动物,不一而足。
她又是极有天分的,总是模仿的惟妙惟肖。
他那时候还小,不懂得画画的好处,她教自己画长劲鹿,半个来月,也是画的免免强强,经常急得木兰跳脚,但不管怎么说,他是因为她,才跟绘画结缘,爱上画画,后来大学选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就选了室内设计。
十二岁刚到美国的时候,尚不懂得思念为何物,只知道身边突然少了木兰,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上了初中后,开始进入青春期,父母工作忙,没时间管他,他的青春也就注定更加寂寞。
这时候,他发现自己总是会下意识拿身边的女同学跟木兰比,得到结果都是:木兰是最可爱的,并在图纸上勾勒出木兰的轮廓!
在多次在午夜梦回时,一人对着除他之外,再无一人的的大房子里,这时候,思念会更甚。
如此反复多次后,他终于明白,自己陷入了名为爱恋的世界里。
喜欢一个人,便会连做梦都梦到她,这是青涩的他,对爱情的最初理解。
那之后,他便决定,总有一天,要回到广州。
刚才听她说已经有男朋友了,他并没放在心上,他始终觉得,那不过是她想赶自己走的权宜之计。
人到了一定年纪,总是容易健忘━━━比如说我。
昨晚睡过去前,我还曾跟朱浣有过一场剑拔弩张的对话,早上起来的时候,就全然忘记,家里还住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才俊,自床上起来,内衣也没穿,顶着一件黑色吊带睡衣朦朦胧胧地进了盥洗室,站在镜子前,刷我的一口白牙。
乒乒乓乓刷了一分多钟,都还没反应过来,直到身后响起一道温柔的男声:“早上好!”
一开始还是没反应过来,还傻愣愣地包着牙刷回了句“早上好”,数秒后,我的动作瞬间凝固,因为,镜子里出现了朱浣的身影。
他已经挤好牙膏,正打算站在我旁边,与我一起刷牙。
我看了看镜中睡衣底下没着寸缕的自己,忙将牙刷一扔,双手护住胸口,“啊”的一声,狮吼出声。
“怎么了?”朱浣慌张的看住我,牙刷才放进嘴里,嘴角粘着白色的泡沫。
“你几时住进来的?赶紧给我出去。”
慌张之下,我居然浑然忘我,伸出一只手指着他。
“我……”
他或许是想解释一下的,也或许是下意识的,甚至,他还是无心的,但眼睛扫过我的胸前时,就再也离不开了。
我又羞又恼,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看他,伸出手就是一巴掌,掴在他脸上。
他猝不及防,被我一掌掴得偏过头,捂住脸,瞪大眼睛质问我:“你疯了?做什么打人?”
“你这个淫贼,还看!”我又是一巴掌,这回换了另外一只手。
趁他慌神的间隙,扯过一条白色浴巾批在身上,指着他呵斥道:“你这个下流胚子!”
然后奔出盥洗室,回到卧室换衣服,换好衣服,我抓了抓头发,颓废地坐在床上,窘迫到了极点。
虽然这社会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但我是个保守的女孩子,想起刚才那个场面,恨不得穿越回到几分钟前,把自己扼死算了。
实在是太丢脸了,不敢出门,一直在房间里赖着,这时,门被敲响,朱浣的声音响起:“你快出来吧,不然上班该迟到了,我顺便载你去公司。”
我竖起耳朵,没好气地道:“不用你载我,我自己有车!”
“是我想坐你的车行了吧,我太久没回这边,早就不认识路了,况且,我又没车!”
“出租车司机二十四小时上班。”
他轻咳一声:“那个,我刚才其实什么也没看到,还招了你两巴掌,你快出来吧,而且我记性本来就不好!”
他这样一说,我心里再懊恼,也不好再挨下去了,况且我又比他大,他也不是故意的,再矫情,就显得小家子气了,于是,我假装大方地拉开门,门一开,他一脸阳光地望住我笑:“出来了?快点,我等你一起。”
我已经换好衣服,这会站在他跟前,也敢挺直腰杆,白了他一眼:“等我五分钟。”
然而,老天爷就是存心要捉弄我,让我一整个早上都乌烟瘴气的。
我自盥洗室出来,朱浣已经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白色的衬衫,修饰得体的西裤,不时还喝一口绿茶。
我心想,这习惯,走到哪里都改不了,小时候就喜欢喝茶,这么多年都没改变,那样子,还真跟副画报似的,要是没有刚才那一幕,我还会好心情地欣赏一阵,但此时,欲哭无泪。
我甩甩头,走到沙发前,去拿包包,准备跟他一起出门,但是……上帝就是这么捉弄我。
最近有点便秘,昨晚睡觉前吃了两条香蕉,有一条皮没有扔进垃圾桶,我走过去时,本来是想去拣的,但这时,他刚好站了起来,朝我笑道:“可以走了吗?”
昨天光顾着斗智斗勇,这会离近了看他,发现他真是个英俊阳光的男子,他真有广东男孩子那种特有的秀气与斯文,不看得有点呆了,心不在焉地道,我点点头:“拿了包包就走!”
此时,我早忘记,我是过来拣香蕉皮的,脚一滑,下一秒,悲剧发生了,我直扑扑地朝他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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