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凌风唐茹凌小苒的小说叫《第一章大华边境》,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二师兄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贵为一代战神,以生命和鲜血,护佑万里河山,捍卫一方平安!可是刚下战场,就突闻亲兄弟被人逼死。带着无边怒火,重回都市,定要搅得风云变色,天翻地覆!!...
第16章
“好,好,好,有胆量,今天你们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休想踏出这酒店一步。”
金胖子一连说出了三个“好”字,足见他此时心中的愤怒。
到了这个时候,言语已然无用。
唯有暴力,方才能够解决一切。
金胖子眼光扫过红鹰社众人,冷冷道:“你们都是瞎子吗?是不是非要等到人家欺到头上来了,才敢动手?”
他声音冷冽,神情愤怒,一颗脑袋却高高昂起。
周围的红鹰社成员闻言,自然明白该如何去做。
一时间,喝声震天,向着凌风围拢而来。
这些人的手中,都握着闪亮的利刃,万刀齐下,气势之宏大,着实可怕。
要是这无数利刃真的落在了人身上,也算是应了那千刀万剐的誓言。
可他们面对的,乃是大华四大天王之一的镇北王!
曾以一己之力,横扫三军的无敌强者!
岂会被这点小把戏吓到?
而杨飞同样久经沙场,一身实力同样不容小觑,自然明白如何应对围攻。
只见他身形一动,人便向着后方涌来的人群冲了上去。
无数刀光划落,向着杨飞的头顶劈下。
凌空跳起,双脚如连珠炮一般,向着众人连踹而去。
他的脚已然出现了幻影,这一刻,杨飞仿佛有了千百只脚,人群翻飞,如倒退的浪潮一般,轰然后飞而去。
杨飞身形不停,几个起落间,围拢而来的红鹰社众人全数倒飞而去,然后齐齐吐血,场面无比血腥。
做完了这一切,杨飞神色依旧,恭敬的来到了凌风的身后站立。
凌风这时再次开口,“最后问一次,马一飞在什么地方?”
金胖子顿时慌了神。
眼前的一切已经超越了他的认知范畴,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此时杨飞竟然以一人之力,灭掉了他们红鹰社上百人。
他想要打退堂鼓,可是当听到对方嘴里说出马一飞这三个字后,他却明白,自己已然没有任何退路。
金胖子咬了咬牙,目光似乎向着包厢的方向瞄了一眼。
“小子,马一飞是我红鹰社的人,没有我的同意,没有人能够将他带离一步。”
凌风神情木然,冷冷道:“交出马一飞,否则汉江市将再无红鹰社。”
金胖子笑了,轻蔑的笑了。
他承认,凌风和杨飞的实力可怕无比,可是红鹰社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其中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网何其庞大,岂是区区两个人能够覆灭的了?
他们红鹰社也许无法和凌风对抗,可是汉江市总有能够和凌风对抗的存在。
哪怕就算是汉江市凌风可以称雄,比汉江市更大的存在呢?
金胖子盯着凌风冷笑道:“好大的口气,那我倒要看看,你是要怎么覆灭我红鹰社。”
话语刚落,一把手枪已然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枪口遥遥所指之处,正是凌风的眉心。
金胖子身边的其他几人,此时也纷纷如金胖子一般无二。
凌风能够看出,金胖子绝对是一个用枪的高手,从对方掏枪,握枪的手法,无一不在向凌风证明着这点。
金胖子哈哈大笑道:“小子,我知道你们会功夫,可是功夫再好,能够对抗子弹的穿透吗?”
金胖子身边的一人,大笑着走了出来,来到凌风的身前,手中的枪口在凌风的眼前来回晃动。
“小子,识相的最好马上给我跪在地上认错,否则我们的子弹可不认人。”
金胖子眼见手下亲信如此轻浮,心中略显不满。
作为红鹰社社长,他的眼力自然要比寻常人高出不少,虽然眼前的凌风和杨飞衣衫朴素,但气度之高,却是他少见的存在。
所以他并不想把事情闹的太大,见好就收,是他人生最大的哲学。
于是他冷冷开口道:“跪下就算了,识相的马上离开这酒店,今天是我红鹰社的大喜日子,我不想大动干戈。”
“哼!找死!”
凌风看着眼前晃来晃去的枪口,双眼寒光一闪,一声冷冽如寒冰的闷哼从他的嘴中传出。
他眼前的红鹰社成员,身形瞬间一顿,随后整个人仰天跌倒。
只见他口鼻耳目之中,鲜血如柱般喷洒而出。
“砰,砰,砰......”
枪声如电,连番爆响。
金胖子等人手中的枪终于不再压制,火光闪烁,每个人拼命般的射出了手中的所有的子弹。
太诡异,太诡异。
面对凌风声音杀人,谁还敢大意,谁还敢保留?
所有人目光中充满了期待,盯着眼前的凌风。
这一刻,他们对手中的枪再也没有了以往的自信。
他们心中祈祷着凌风的身体能够被射穿,凌风的身形能够倒下。
就连包厢内的那三位神秘人物,此时也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凌风,他们的眼中同样充满了热切。
凌风没有被子弹射穿,甚至子弹根本没有机会接近凌风的身体。
当子弹落到了凌风身前一尺左右时,所有人都看到空气中,似乎荡漾起了一层涟漪。
如石子入水,波纹层层扩散开来,波纹的中心,子弹戛然而停。
这是一副极具诡异的画面。
包厢内,那两个老者见状,双目猛然一凝,然后齐齐起身,将那年轻人护在身后。
“啊~~鬼啊!”
终于,有人忍不住高声惨叫了起来。
除了鬼,他们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能够做到眼前的这一切。
凌风缓缓伸出手来,捏住了停留在空中的一颗子弹头,双指用力,那本坚硬无比的子弹头瞬间扭曲碎裂,化为漫天细粉,顺着凌风的手指飘落而下。
其他停在凌风身前的子弹头,在这一刹,也纷纷跌落地面。
“叮、叮、叮......”
一连串的脆响从地面传来,这声音虽小,可是却清楚的落在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就连那包厢内的喇叭发出的轰鸣歌曲声,此时似乎都压不住这小小的翠鸣声。
这一刻,此地已不是天堂,也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
虽然这里豪华奢侈,虽然这里钟鸣鼓乐不绝于耳,可是凌风在此,一切的虚华已无意义。
地狱之所以称为地狱,不是因为哪里是惩治恶鬼所在,只是因为哪里有阎王,阎王所在,就是地狱。
“交出马一飞!”
凌风的声音再次响起,他的声音依旧,可是却没人敢于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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