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哲马霞的小说叫做《都市:渣男的撩妹指南》,它的作者是提笔忘章节所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林哲外号林三脚,都说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村里不论大姑娘小媳妇,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全都给林哲送了过去。村长闺女:我让我老公多贪污点,到时候把他举报了,拿着钱和你过日子。村长:别在村里祸祸了,要不然村里下一代都得姓林了,听说南方有个猎德村,你去那发展他不香吗?猎德村主任:我猎德村的下一代也......
“首先我要感谢王姐给了我这个平台,是王姐成就了我,才让我有今天的成就,我相信在王姐的带领下,我们一定能再接再厉,争取明天还拿第一。”
托尼话音刚落,其他人就给托尼来了一段有节奏的掌声。
还伴随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口号。
“你真的很不错,你真的很不错,你是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错,加油!加油!加油!”
一排小碎步在原地不停的跺。
让林哲还以为自己进了传销组织。
然而这还只是皮毛,美容行业的洗脑能力,和传销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其名曰是为了激发员工的状态,殊不知在外人看来就是**行为。
原本林哲以为这些人够**了,没想到接下来的操作,彻底把林哲看呆了。
店里唯二的男**庄尼,因为没有业绩,当日惩罚竟然是叼着臭袜子在店里爬。
边爬嘴里还边念叨着。
“我是一个废物,我是社会的大毒瘤,我活着纯属浪费米饭。”
看到林哲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丽莎小声告诉林哲。
这些还只是当日的惩罚,如果到了月底,惩罚会更严重。
到时候就不是在店里爬了,而是要去街上人最多的地方。
听到这里,林哲整个人都懵逼了。
这特么一个月得赚多少钱,才能把人格这么不当回事。
好不容易熬过了最艰难的环节,却听到庄尼小声议论道。
“妈呀,可算有新来的了,他来了,我在店里就不是垫底了,以后叼臭袜子的可就是他了。”
说完,还不忘朝着林哲投来同情的目光。
旁边的托尼也附和道。
“这新来的干不长久,你就看他那样,绝对吃不了这个苦,我要是他宁愿去酒吧当少爷。”
可能是因为林哲长的比较帅,店里的小姑娘都愿意往林哲身边凑。
还让林哲有什么事就找她们。
声称新人一个礼拜之后就要见业绩,没有业绩就得接受惩罚。
这时候林哲才注意到一个女孩子戴着一个假发。
原来是女孩没完成季度目标,惩罚就是剃个大光头。
丽莎告诉林哲,那女孩叫爱丽丝。
女孩子里面业绩算出众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爱丽丝给自己定的目标相当高,完不成心甘情愿接受惩罚。
看来这爱丽丝是成功被洗脑的那一批。
跟这种人每天待在一起,林哲真怕有一天自己变得跟他们一样。
以前光听说疯起来连自己都不放过,如今算是见识到了。
当天晚上林哲就在想,自己在村里可以说是夜夜当新郎,天天换新娘。
何必大老远跑出来遭这份罪,这不是纯属吃饱了撑的吗?
想着与其在这里和他们一起疯,还不如回村里当大爷去。
林哲正要收拾东西,王晓就推门走了进来。
而且穿着的非常暴露。
上身一件宽松的白衬衣,下身只穿了一条**。
从王晓的穿着来看,说明王晓是懂男人的。
“这是要干嘛去?白天教你的手法记住了没?不如趁着现在拿我练一练?”
话都说到这了,是个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当然林哲也不例外,既然王晓馋成这样,那林哲就得好好宰她一下。
“我手机好像不太好使了,我得出去买个手机。”
这句话如果是在村里,立马有人抢着给林哲买。
可对方是王晓。
这娘们有个外号叫糖公鸡,比铁公鸡还恶心。
铁公鸡顶多是一毛不拔,而糖公鸡还得倒粘。
王晓能舍得给林哲买半只烧鹅,已经是破天荒了。
这还是看在林哲将来能给她赚钱的份上。
而林哲刚才的话,王晓选择性的当做没听见。
并且还给林哲洗起了脑。
“格局小了不是?脑子里一天都想些什么?你要清楚你来这里是干嘛的,你是为了赚钱,既然是赚钱,那肯定得有技能,将来你把手法练好了,别说是买个手机,就算是买部车子也是谈笑间,我说的这些你能懂吗?”
话说成这样也就算了,能把白嫖说的这么高大上,看来林哲还得跟她好好学学。
忽悠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自己先信了。
还美其名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我给你买一个手机很简单,而你也只是得到了一部手机,如果我把赚钱的本事教给你,那你将来赚的可能是一万部手机。”
林哲心想老子要不是看见你连房子都没有,差点就特么信了。
还一万部手机?
此时此刻王晓的心思也全在那方面上,她好奇自己穿的不够性感吗?
怎么林哲还不扑上来?
要不就是暗示的不够明显。
于是王晓搔首弄姿的问道。
“你看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林哲只想要一部手机,对王晓的打扮没有半点兴趣。
更何况王晓想做什么,林哲心里也门清,便想找个借口出去躲躲。
“不错,屋里闷的慌,我出去透透气。”
“招家伙吧你。”
说着就要强行得到林哲。
一把就将林哲拉到了自己屋里。
“我告诉你,今天你要是不让老娘痛快,老娘以后就不让你痛快,实话告诉你吧,你离开村子以后,你住的地方就被拆了,我现在如果不收留你,明天你就得住大街上。”
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她知道林哲没了后路。
虽然林哲出来的时候带了不少钱,可要是在羊城这种高消费的地方,很快就得花光了。
倒不如先从了王晓,等自己立住脚之后再做打算。
见林哲没有反抗,王晓还天真的以为自己把林哲给拿捏了。
像是几辈子没骑过马一样,骑上去恨不得驰骋疆场。
完事之后还嫌林哲像个木头一样。
“操,那玩意长你身上真特么浪费,也不知道杨雪怎么**的,明天起多看看电影,人要活到老学到老,今时今日你这种技术是不行的,买个假的都比你强。”
这还真不能怪林哲,只能怪王晓给的不够多。
白嫖还这么多事。
在林哲这就没有白嫖这一说,用不了多久,非让她加倍吐出来。
她是宏野集团的掌权人,手中握着滔天势力。三年前,她一时兴起救了个男孩,熟料,男孩竟成为她手下最强的战斗员。她却将人用来试药,把无意识的木偶推向危险的漩涡,致使木偶面临豺狼的报复…在木偶生死未卜之时,她后悔了…在未知势力的觊觎下,她自己也深陷其中…………他向着死亡走去,却被人所救。不幸的是,他成了毫无...
女儿五岁生日那天,季昭西的白月光被热水烫到了脚。他不顾女儿的哭泣将她丢在马路,转头赶去了白月光家里。女儿因此出了车祸,急需用血的时候我给他打去了电话,希望他能动用关系帮忙找一下。却被他怒斥。[江雪女儿都被你带坏了!小小年纪跟着你一起撒谎是吧!宁宁的脚都被烫红了,我照顾一下她怎么了?能不能不要小肚鸡肠...
宋南乔重生了,重生前她发现她生活的世界是一本小说。在小说里,她是年代文男主的后妈,为了男主做牛做马,被恶毒婆婆不断磋磨,最终劳累而死。而男主的亲妈,她丈夫的青梅竹马,上完大学回来后,在男主的撮合下,跟她丈夫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家人过上了和和美美的生活。而那两个她从来没有注意过的孩子,却以为自己是被男主...
重生之前,我是一条舔狗。她在学校到处说我是她家女佣的儿子,转头和校草相亲相爱。把我对她的所有爱,当成了理所当然。上一世,我全家被柳如烟一家害的家破人亡。她老爸在我家当司机,在车里放窃听器,转头就把我父母的商业机密卖了出去。她老妈在我家当保姆,每逢过节我们一家出去后,肆无忌惮的偷拿珠宝首饰。她大哥在我...
5万舟舟
没有回复明星前男友的消息结果上了热搜成了大型社死现场还被塞到和前男友同一个综艺谁能来救救我!
林牧穿越修仙界,觉醒女帝养成系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恭喜宿主,成功与太阴之体结合,获得荒古圣体!】【恭喜宿主,成功养成太阴女帝,获得九转弑神诀!】【恭喜宿主,成功与先天圣体道胚结合,获得大帝修为,永恒寿命!】【恭喜宿主,成功养成幽冥女帝,获得证得红尘仙道果,无敌于万界!】等到妻子们都成为女帝时,林...
本站所收录所有小说作品、小说评论、用户上传内容或图片等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