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奚昀云雾的小说叫《命长长岁悠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肆意听所编写的穿越重生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十里八乡容貌最盛,身段最好的小哥儿云雾要嫁人了他要嫁给十里八乡有名的秀才郎,听说未来相公文质彬彬,一表人材,前途不可估量汉语言专业大学生奚昀毕业在即突然穿越了,家境清贫,双亲皆失,体弱多病,好在哥嫂疼惜他等他到了年纪还给他娶了夫郎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奚昀咬牙把科举这条路走下去,他要给自己搏一个光明......
郑洄大掌柜想不出别的话来反驳,奚昀说的不无道理,有时候越是简单直接的东西,越能引起人们的兴趣。
牌子挂出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个独特的书名所吸引,纷纷前来就坐点上一壶茶水听书。
“废柴逆袭路?何为废柴?”
“废柴废柴,顾名思义就是无用之才,我倒要来听听,这个废柴该怎么逆袭成为有用的栋梁!”
“既是赵先生上场,想必一定是精彩纷呈,只是这书名新奇从未听说过,惭愧惭愧。”
大厅中议论纷纷,奚昀则抱臂站在角落中,面上没什么表情,等着赵先生上场。
一方桌案,醒目一拍,满堂皆静。
只见那赵先生一席灰色长衫,神采飞扬,声如洪钟,口若悬河,时而激昂,时而婉转,将那庸俗的故事娓娓道来。而台下听众,聚精会神,有文人骚客折扇轻摇,微微颔首;有贩夫走卒一盏粗茶,听得入迷。
奚昀站在角落中观察他们每一个人的神色,原来这就是古代说书的魅力。符合大众的,人们消遣时光的最重要的方式,那小小的书场,仿佛一个奇妙的世界,众人的目光紧紧追随着说书人,在那里,时间仿佛静止,只有那精彩的故事在耳畔流淌。
“只见那学堂中最严厉夫子狠狠夺过孙鹏飞的课业,众人都想着孙鹏飞即将挨训的神情,还未笑出声,就见夫子一脸古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醒目再一拍,今天就到此为止了。
台下瞬间炸开了锅。
“夫子为何一脸古怪?不会是这孙鹏飞写的都是鬼画符吧?”
“哼,我猜是这孙鹏飞终于忍不下去要展露出自己的真正实力了,好叫那些看不起他的人都瞠目结舌!”
“有道理有道理。”
奚昀看到听众们的反应,心中暗自欣慰,但却是笑着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同事钱叔见他过来,忍不住问他夫子看到了什么。钱叔就是郑洄招的另一个账房先生,是县城人士,已经年过三十有了两个孩子,先前在一家小酒楼当账房,酒楼被人买走后把他踢了出去已经失业三个礼拜了,要不是看到听雨楼招账房他过来一试,恐怕还得继续消沉下去。
他已知晓这故事是奚昀在背后出主意,所以迫不及待想先知道。
奚昀神神秘秘道:“先保密,下回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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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奚昀都是掐着点回到寝院,还要点灯争分夺秒的温书到亥时,然后到点夫子过来查房准时熄灯睡觉。
“奚兄,你这两天日日都这么晚回来,干什么去了?”黑暗中何为宽出声询问,要知道之前奚昀都是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像个闺阁**一样,整日窝在学堂中没有娱乐生活的。
“嗯,去兼了份活。”奚昀翻了个身。
他多的就不说了,同住的还有冯明和范平玉,家境也不富裕,但他们没有奚昀的胆识也拉不下脸面去外面找活干,就只能缩衣节食。三两月银已经很多了,奚昀不可能就这样说出来拉仇恨。
好在何为宽也不是什么蠢笨之人,听到后就没再多问。
奚昀闭上眼睛,安详地陷入了沉睡。
又过了两周,在学堂里汤均益和齐鸿之经常过来找奚昀讨论课业相互学习,何为宽也时不时向他请教问题,晚上也跟着奚昀一起挑灯夜读,一时之间进步飞快。四人关系逐渐融洽,时常一起用膳或同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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洵阳村,奚家。
奚昀已经离家去有些时日,若说不想他,那是不可能的。
“雾哥儿,我们走吧!”
许青月听到动静要起身去开门,云雾赶紧净了手从厨房走出来他让许青月坐下吃早饭自己跑去打开院门,是邻居家的璇哥儿。
“我去拿了篮子就来。”林乐璇点点头,往里屋瞅了瞅和奚曜许青月也打了声招呼。
璇哥儿是个心思单纯的小哥儿,圆脸杏眼长得非常讨喜乖俏,自从尝过云雾送来的豌豆凉粉就一直对人家心存好感,他心纯,看云雾长得好看做的东西又那么好吃就觉得对方一定是个好相处的,只是一直没什么机会。
直到有一天他去河边浣洗衣物,被调皮的小子玩水泼湿衣裳,周遭那么多人看着还有汉子在,顿时气得面色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在一旁的云雾趁着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赶紧抖开自己要换洗的衣裳给他披上遮盖住旁人的视线,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他说是脏衣服让他先委屈一下,然后带着他往回走。
哪里是什么脏衣裳,明明干净极了,还有一股皂角和枸橼的清香。
刚走到家里林乐璇就哭了出来,抱着云雾在院子里哭的泪水大滴大滴往下掉,哭声引来了在屋子里忙活的林家婶婶和他两个魁梧的哥哥。
得知前因后果,林家上下都对云雾感激不尽,要不是他出手帮忙,那璇哥儿的身子可就让人给看去了。林家叔子没得早,璇哥儿出生后就是阿娘和两个哥哥带大的,可宝贝着呢,只见林家两个男丁起身去河边抓是谁家的调皮小子,璇哥儿拉着云雾不肯放只好和林婶子一同陪他换衣服。
从那之后林乐璇就缠上云雾了,林婶子也笑呵呵的乐意他去找云雾玩。
云雾再怎么成熟已经嫁人了也才十七岁,林乐璇就比他小一岁,两个哥儿经常约了一起去山里摘果子或是去摸鱼虾。
云雾说他绣了些帕子要去镇上卖,正好家中盐也没了要去买点回来,问林乐璇去不去。
“好啊,我帮我娘卖鸡蛋去。”
于是老大早林乐璇就过来找云雾了。云雾走进房中拿出昨晚准备好的竹篮,提在手上,和大哥大嫂道别。
许青月眼尖,看到他挎着的篮子中还有一个软软的似乎装着衣物的包袱,猜到了是什么,他弯了弯眉眼,问云雾带的银钱够不够,叫他们路上小心些。
坐着摇摇晃晃的牛车,云雾的篮子一倾斜,叫那包袱里面的东西露出了一角。
“哇,这是什么?难道是你给奚昀哥做的衣裳,你要去找他?”林乐璇看着那一小片湖蓝色的衣角,睁大了眼睛,又看了看云雾,他穿着一袭豆青色衣衫,此刻脸颊生出了胭脂粉,微微抿着薄薄的唇瓣,好一个千秋绝色的佳人。
云雾把包袱理好,放回篮子中,有些不好意思得点了点头。
“雾哥儿你可真漂亮,奚昀哥肯定特别喜欢你,你去见他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好了,璇哥儿,嘘……”云雾很容易害羞,只要旁人一提到他和相公,他就面红耳朵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习惯。
到了镇上云雾先陪林乐璇去卖鸡蛋,他们一起去了热闹的街市,早上多的是出来买菜的妇人和夫郎,林乐璇拿来的鸡蛋个头比较小所以卖的比市价便宜,两文钱一个不少人买了一些回去给家里小孩做鸡蛋羹或者白煮蛋吃,一次一个刚刚好。
云雾这次来拿的帕子并不多,卖得掉就卖,卖不掉就留着下次卖,反正他真正的目的是去看望奚昀。
等两人篮中东西卖的差不多了,两个小哥儿结伴去了一家汤饼铺,坐下来吃晌午饭。
云雾边吃边想,也不知道学堂让不让他看奚昀,要是不行他就把东西转交给他们带给奚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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