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徐筱傅承衍的小说叫《徐筱傅承衍》,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俞写的一本短篇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九七四年。前锋村东面的卫生所。远远望去,黄泥胚砌的平房,三间并排在一起,外墙用红色油漆刷着主席语录:不惧困难,奋勇前进。...
秦兰在**见惯了文工团的漂亮女同志,原以为这世上再漂亮的人也就那样了,直到看见林俞那张脸,才知道人外有人。
而且人进门后就大大方方地坐在那里,没有缩脖子也没有东张西望,完全不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丫头,倒像是留洋回来的大**。
秦兰算是信了俞雪琴说的话了,就这样的长相在乡下,家里没点能耐,还真护不住。
一开始心里对林俞的那点抱怨也荡然无存。
季振国不知道妻子心里的想法已经转变,他看着叶巧和林俞,心中弥漫起淡淡的遗憾,要是林文斌和叶强没牺牲,也能看到如今各自的女儿出落得多么漂亮。
可惜……
林俞和叶巧在沙发坐了一会儿。
见时候差不多,叶巧从包里掏出一包东西:
“秦阿姨,季叔叔,以前我爸爸写信回来提到过,季叔叔喜欢吃花生,这是我自己种的花生,带来给您和季叔叔尝尝。”
话说得很漂亮,秦兰道,“你这孩子有心了。”
季振国则想起以前跟战友出任务回来的时候,粮食紧缺没什么好吃的,就总爱把花生米炒香撒点盐来下酒。
难得这闺女还记挂着这些,他看向叶巧的目光带了几分慈爱。
叶巧嘴角轻勾,视线状若无意地瞥了眼旁边的林俞。
林俞的帆布包不大一点,看着就不是很能装,而且她记得雪琴姨出发的时候很着急的样子,肯定忘了给季家带礼物了。
第一次登门不能空手,这是最基本的礼节,林俞要是这点礼节都没有,那……
想到什么,叶巧心里莫名浮起一丝愉悦。
许是叶巧的目光太过强烈,林俞放下手里的水杯,转过头——
正好跟叶巧的视线对上。
她不禁想到原书里,原主妈是背着丈夫偷偷准备的行李,怕被发现,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装,不过有特意交代原主到京市后要给季家买点礼物再上门。
结果原主心大给忘了,空手进的季家,进屋后又只顾着打量季家的布置,整个人缩头缩脑,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贪婪。
反倒衬得只是跟季家人正常打招呼、送特产的叶巧嘴巴甜,懂礼貌。
只是这一次……
恐怕要让叶巧失望了。
林俞取下挂在肩膀的帆布挎包,从里面拿出一包东西放到茶几上:
“季叔叔,秦阿姨,我们家没种花生,不过我也带了些家乡的土特产给你们尝尝,东西不值钱,但真的很谢谢你们愿意在我困难的时候拉我一把。”
她把那包东西打开——
一块小臂长的腊肉。
是在火车上跟列车员交换的,列车员常年跟天南地北的乘客打交道,偶尔也会以物易物,林俞在休息室的时候正好看到这块腊肉,花了点钱票跟对方换的。
这年头,乡下人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能省出这么大一块腊肉,足见心意。
秦兰有些过意不去:“嗨,你这孩子太客气了,来就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你父亲曾经跟振国是战友,我们帮你也是应该的。”
“秦阿姨,我妈从小就教我,人要懂得感恩,知恩图报,这点东西比起你们把我从水深火热里救出来,真的不算什么。”林俞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感激之情,多一分则过,少一分则不够。
虽然有点演戏的成份,但她心里对季家的感激是真的。
如果不是季家愿意接纳她,她现在就得天天跟傻子住在一块儿,说不定哪天就被傻子给得手了。
看着林俞娇滴滴的小模样,秦兰也忍不住想起自己当年的境遇,秦家世代经商,妥妥的资本家成分,当初时局变动,也有人用权势压着要娶她,家里只好求上根正苗红又同样有权势的季家,再把财产捐公的捐公,处理的处理,最后才化解了危机,从资本家变成了爱国主义商人。
秦兰早把之前对林俞的埋怨给忘了,她坐过去,伸手抚了抚林俞的肩膀:“你放心,有我和你季叔叔在,没人敢逼迫你嫁。”
林俞乖乖巧巧地点头。
坐了一会儿,秦兰问张婶:“菜都备好了吗?备好的话现在就开饭,两孩子坐火车肯定饿了。”
张嫂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点头:“都在餐桌上摆好了,我现在上楼去叫小耀。”
季耀说在楼上找东西,还没下楼。
秦兰起身,“不用,我上去看看这孩子在忙什么。”
话音刚落,楼上就冲下来一道身影。
不是季耀又是谁?
“妈。”季耀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往沙发走过来。
季振国板着脸看了儿子一眼,客人都来半天了,现在才下楼迎接,一点礼数都没有。
秦兰似乎知道丈夫心里的想法,替儿子解释道:“小耀是去找靖野给两个妹妹准备的礼物了。”
“季耀,还不快把礼物给妹妹们。”秦兰冲他使了个眼色。
季耀抓了抓头发,咧着一口大白牙,笑容明亮地冲着林俞和叶巧道:“你们好,我是季耀,以后就是你们二哥了,放心,以后在大院里我罩着你们!”
“对了,这是我送你们的礼物”,季耀把袋子里的雅霜雪花膏拿出来,递给两人,“听说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个。”
一盒雪花膏要一块钱,不少人都舍不得买,叶巧双手捧着接过雪花膏,就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谢谢二哥,让你破费了,我还从来没用过雪花膏呢!”
林俞梨涡若隐若现,又乖又甜:“谢谢二哥。”
季耀被那笑容闪了一下,手脚都不知道该往那里放,耳根浮上一抹粉红:“不、不客气。”
说话都磕巴了。
秦兰瞧着自家儿子那没出息的样子,心里直乐,没想到她那一向大大咧咧的儿子也会脸红?真是有意思!
“这位是你叶巧妹妹,这位是你林俞妹妹。”秦兰拉过儿子,给他介绍。
又跟林俞和叶巧介绍:“这是我家老二季耀,这个月刚满十八岁。”
林俞点点头,“那确实该喊二哥,我下个月才满十八呢。”
叶巧:“我也是下个月满十八。”
原书里,林俞作为对照组女配,年龄跟叶巧一样,连生日都只差了一天。
季耀伸手挠着后脑勺,无比庆幸他妈把他早生几个月,否则他就成弟弟了。别看只是一个称呼,但一声“哥哥”听起来可顺耳多了。
“对了,我大哥也给你们准备了礼物!”
季耀差点把这事忘了,赶紧将东西拿出来。
一个黑色的鹿皮礼盒还有一本包着封皮的书。
他把盒子递给叶巧:“这是大哥给你的。”
叶巧看着手上的东西,眼睛瞬间瞪大,目光差点呆滞了,这、这也太精致了!
她情不自禁地打开,一只通体黑金色的钢笔躺在盒子里,在日光下散发着鎏金般的光泽,低调又奢华。
“这、这……礼物会不会太贵重了些?”
“我、我不能要,还是大哥自己留着用吧,我平时用炭笔就行。”
嘴上这么说,却爱不释手地拽着盒子。
季耀道:“叶巧妹妹,你就收下吧,我大哥在部队经常被表彰,**奖品都是钢笔,一个人根本用不过来,我那儿还有好几只他给的钢笔呢。”
“这样啊……”听到这话,叶巧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季耀看着手里剩下的那本要送林俞的书,目光微微有些迟疑。
刚才他不知道大哥送叶巧的是那么昂贵精致的钢笔,现在知道了,心里多少有点计较,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钢笔和书,两份礼物实在差距太大。
对上林俞澄澈的杏眸,季耀忽然觉得那书有点拿不出手。
挣扎一番,最后还是把书递了过去:“林俞妹妹,给——”
林俞接过去,正要道谢,旁边叶巧目光期待地盯着那本书,催促道:“大哥这书还包了书皮,是不是什么珍藏版作品?俞俞你快打开看看。”
她就是想知道季靖野到底送了什么书给林俞。
其实季耀和秦兰也有些好奇,书的封皮用牛皮纸包着,难不成还真是什么珍藏孤本?
那价值可不比钢笔低。
“什么珍藏版作品?”听到几人的动静,季振国走了过来。
秦兰指了指林俞手上的东西,跟他解释:“靖野送给林俞的书。”
季振国一脸了然:“那小子成天看的都是跟飞机相关的书,以为女同志也喜欢看,还不如送点实用的东西。”
一时间,几个人视线都聚焦在那本包着封皮的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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