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程莹傅辰傅元致的小说叫《金丝樊笼》,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花裙子宝宝创作的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我在打发“养”了一年多的小弟弟,被初恋撞见。最让我难堪的是,小弟弟是我照着初恋的模子找的。我被他拖上车后排:「程大小姐喜欢替身文学,我不反对,但是搞我弟是不是太不道德了?」我:「......」...
是律所的翻译岗位。
我更加不解地看向他:「你让我去你们律所上班?有这个必要吗?」
「不然你想签一份什么合同?」贺丞轻佻地看我:「情人合同?」
我顿时反应过来。
这份合同期限是八年,八年内我需要为律所工作,直到还清二百五十万的律师费才能离开。
他是怕官司打完,我跑了。
然而我每个月的薪酬三万,律所每个月会扣除两万五千作为还债,而我的生活费只有五千。
「律所的工作忙不忙?我家欠着很多债务,我还得想别的办法赚钱。」
贺丞不屑道:「程暖,你是不是对自己太自视甚高,你爸欠的可是将近一个亿的债务,你做什么能还清这笔钱?再多找几个金主?我可不上公交车。」
我真想抽他耳光,可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普通人哪怕做一辈子也还不上这笔债。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
那些追债的人都不是吃素的,一日还不清,我们家就不会有安宁的日子过。
我咬了咬牙看他:「行,你要养我当情人可以,但是一个月三万太少了,我要十万,你私下再付我七万。」
贺丞被气笑:「程暖,你又跟我讨价还价?一个月十万?你值这个价吗?」
「不是十万,那三万是我劳务所得,你付我的只有七万而已。」我认真道:「我不值这个价吗?如果我跟贺子凌说,你觉得他会觉得七万多吗?」
「贺律你随便一个案子律师费好几百万,一个月七万都不愿意给,是不是太抠了?」
「确实我也没有筹码跟你讨价还价,因此以上我就事论事而已。当然你已经是个趁火打劫的人,再卑鄙无耻一点儿占我便宜,我也是没有办法的。」
贺丞错愕了片刻,上身微微倾过来,捏住我的下颚:「差点儿忘了,程大小姐向来牙尖嘴利,「七万可以给你,但得看你表现。」
我被他盯得脸颊发烫,扭开脑袋,拿起笔在合同上签上了字。
「签好了,还有别的事吗?」
贺丞把一串钥匙扔给我,「这是给你安排的宿舍。」
我明白他的意思,把钥匙收好准备下车时,贺丞突然勾住我脑袋吻了上来,并毫不客气地将手伸到衣物里面揉捏。
然这时,他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看见手机屏幕里飘着【晓京】两字,为了不让他继续,我不合时宜地故作贴心地在他耳边道:「晓京找你。」
贺丞顿住片刻,最后还是松开了我,接起了电话。
「嗯,在忙。」
「行,二十分钟后到,你等我一会儿。」
他的语气温柔到极致,毫无疑问这个晓京是个女孩,而且有一定的分量,指不定是他女朋友。
「贺丞,你有女朋友?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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