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慕朝朝宋雪薇的书名叫《从末世到七零小炮灰的悠闲生活》,它的作者是佚名创作的短篇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爸爸...”“妈妈...”“哥哥...”“朝朝好想你们....”1971年黑省......
吃过早饭之后,大家都去上工了,至于余小雅的枕巾,最后在东墙外的墙根底下被找到了。
可能是因为昨天下午晚上风太大的原因,把枕巾吹到了外面。
拣回来之后,余小雅又重新洗了两遍,只可惜枕巾上不知道蹭到了什么,一大块污渍怎么也洗不掉。
这块引发矛盾的枕巾最终还是被余小雅扔进了灶坑里,化为一摊灰烬。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让人又爱又恨的冬天马上就要到了。
慕朝朝照旧去了打谷场,靠着晒粮食混几个工分,经过秋收这段时间下来。
慕朝朝和村里这些婶子大娘之类的也都混熟了,和慕朝朝同样来混日子的,当然还有余小雅。
只不过余小雅性子不太讨喜,先前又总是故意找事,所以村里这些婶子也不太待见她。
和慕朝朝身边围着好几个人一块说八卦对比,余小雅孤零零的坐在一边,简直不要太冷清。
粮食一天比一天干爽,等到干的差不多了,也就到了交公粮的时间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慕朝朝原本娇小的个头,愣是蹿高了一截。
先前在海市准备好的棉衣、棉裤,这下都不合身了,冬天棉花是最紧俏的。
慕朝朝之前也想着自己在空间种点的,只可惜啊,这边不是棉花的产地,所以就是想寻摸点棉花种子都难。
空间里种不上,那就只能花钱买了,可是从一到深秋开始,供销社的棉花就成了紧俏的物资。
每次一到货,就被抢购一空,慕朝朝就是手里攥着棉花票,也买不上棉花。
不得已,还是去了黑市,黑市慕朝朝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之前在这里买过猪肉、买过风干肠、还买过布料。
当然,慕朝朝也在这里卖过东西,之前在山上抓到的野鸡、野兔、傻狍子,都被慕朝朝卖到了黑市。
还黑是之前,慕朝朝是伪装过的,之前在裁缝店买了一套比较老气的男装。
慕朝朝戴着帽子,围着黑色的围巾,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又矮又瘦的中年男人。
至于说话的声音,慕朝朝很庆幸,那是她在末世的时候,用五斤大米和一个人学到的口技。
那人可以模仿各种不同人的嗓音,包括各种动物的叫声,十分厉害。
慕朝朝天资有限,勉强学了个皮毛,只不过扮演一个中年中年男人,也算可以蒙混过关。
更何况,慕朝朝轻易不说话,这也大大降低了风险。
后半夜三点,慕朝朝就从知青点里悄悄摸了出去,黑市的交易地点就在公社外围的一个小树林里。
交易时间就是在凌晨两点和凌晨五点之间。
大晚上的,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好在这条路慕朝朝已经走了好几次,多少算是熟悉了。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慕朝朝就到了小树林外围。
树林周边,都有人把守放哨,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从专门的入口统一进出。
来往的每个人都要交上一毛钱的保护费,这钱就是图个平安,人家在外面把守放哨自然不能白干活不是。
慕朝朝还没走到近前,就先把放在空间里的野物拿了出来,一个硕大的袋子扛在身上。
要是被知青点的人看到,说什么也不会相信,扛着这么大袋子的人会是慕朝朝。
走到入口处,慕朝朝交了一毛钱的保护费,然后就走了进去。
还是上次的位置,慕朝朝找到了黑市的二道贩子梁康。
“梁二哥!”
梁康听到有人喊他,一抬头,便看见一身男装装扮的慕朝朝。
慕朝朝同他交易过三次,也算是老熟人了。
“哎呦、这不是慕老哥,怎么,今个这是有货?”
“抓了点野物,你这还要不?”
“要要要!当然要了,老哥等我一下!”
梁康把跟前买东西的人打发了一下,然后就过来旁边找慕朝朝。
越到年根底下,这些野物越是受欢迎,不管是自己吃,还是拿来送礼,那都是好东西。
只可惜,山上危险,这一片猎户也少,所以市面上的野物并不多见。
上次从慕朝朝手里买过一次猎物,梁康知道,别看这老哥包的严实,为人低调,但绝对是个有本事的。
这不,之前建立的友好关系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搓了搓手,梁康有些期待,想看看这次慕朝朝能带来什么好东西。
“咱们找个人少的地方!”
“好!”
俩人离着人群有了一段距离,慕朝朝这才把身上的袋子放下来,然后扯开一个角给梁康看。
梁康握着手电筒,往里面一照,好家伙、这次还真有好货。
“慕老哥,你可真厉害,这野山羊可不好抓,还有一头小野猪,
好家伙、这一袋子东西加起来得有二百多斤沉吧,慕老哥你可真是这个!”
梁康一边说,一边竖起了大拇指,慕朝朝并不在意。
有异能加持,她的力量自然比别人大一些。
更何况她也没背多远,梁康不过是自己脑补的有点多而已。
“你看看,这些东西能出多少钱?”
“慕老哥别急,我点点数量,这会没有称,我也只能估个算了,不过您放心,兄弟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你心里有数就行,要不然,下次我可就换人了。”
“别介啊、慕老哥,咱们可都是老交情了,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咱们这都是第四回打交道了,
那自热是熟的不能再熟了,您放心,梁康我就算蒙谁也不会蒙你的!”
慕朝朝压根没把他这话当真,能蒙别人,那就代表他也能蒙自己,只不过看谁道行高罢了。
“总共是四只野鸡,三只野兔,一只傻狍子,一只野山羊,还有一头小野猪。”
“没错,就是这些!”
“野鸡一只在三四斤左右,按照现在的行情,我给你两块钱一只,兔子有近六斤了,我出四块钱一只。
傻狍子有五六十斤,野山羊也是六十来斤,小野猪八十多斤左右,这些总共就算二百斤。
这些带骨头带内脏的野物公价是五毛钱一斤,这快过年了,咱们也是老交情了,我给你六毛一斤。
这些加起来总共是一百四十块钱,我给你凑个添头,总共给你一百五如何?”
该说不说,梁康给的这个价格的确是挺公道的了,现在买猪肉没票的情况下,也才一块二一斤,
这些野物去了皮毛内脏和骨头,剩下的纯肉可没那么多。
“听你的,成交!”
“慕老哥真是痛快,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好!”
梁康从怀里掏出一沓钱,啪嗒啪嗒的数了起来。
总共一百五,也就是十五张大团结,梁康数完了之后,就递给了慕朝朝。
慕朝朝眼看着他数的,自己也就没再数一遍,直接揣进了兜里。
“老哥还真信我,都没过一遍啊!”
“少贫、我长眼睛了,对了,你那有棉花吗?我想买点。”
“棉花啊、你早说啊,你来的时候我刚卖完,今天肯定是没有了,要不下次来货我给你留点。”
“什么时候?”
“得三四天吧,你也知道,棉花现在紧俏的很!”
“那四天之后,你带过来,我四天之后再来找你。”
“成,不过慕老哥要多少啊?”
慕朝朝寻思了一下,自己的被子也有点薄,再加上棉衣棉裤。
“最少也得七八斤,要是能有十斤最好!”
“这么多?行吧、我给你留着,四天后你来找我就是!”
“成,那我走了,你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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