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宋笙沈知野的书名叫《少女的心事:这场声势浩大的暗恋》,它的作者是江水柒柒吖倾心创作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没有人知道,宋笙曾暗恋过沈知野一整个青春。喜欢沈知野的每一个晚上,宋笙都会一个人,一笔一划地写下每一封情书。宋笙想着,等写到一千封情书的时候,就去告白。可她没想到,等她写到一千封情书的时候,沈知野和她高中时的同桌在一起了。少女的心事,就那样永远地埋藏在了那个夏天。...
“宋笙,你在想什么呀!”
安梦雨从操场里走出来,周围都是一片的黑,拿着手电筒找了好一会儿才在门口的角落旁看到正站着的宋笙。
她赶紧跑过去却见宋笙正发着呆,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便问。
宋笙被安梦雨的声音惊了一下,意识慢慢地归位,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安梦雨挽着宋笙笑着往外边走,不忘给她说:“宋笙,又一个大瓜!沈知野和黄琪雪好像分手了!刚刚晚训的时候,我旁边的人说的,这也太快了吧!”
宋笙听着安梦雨说的话,心口的褶皱慢慢地被抚平,那股死死的窒息感,终于慢慢地散去。
安梦雨挽着宋笙的手臂,饶有兴趣地说着:“宋笙,还真是。浪子就是浪子,中午还能公主抱回医务室,下午直接分手。这断崖式分手谁受得了。”
宋笙安安静静地听着。
想到,黄琪雪晚上的训练似乎没来,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应该是因为沈知野和她提分手了,所以,她没来。
宋笙想着,又垂下眼,那股细密的如蚂蚁啃食的感觉再一次地漫上来。
分手了又能怎样。
还会有下一个的,他永远也不缺女生喜欢的。
被他捧在手心上的人永远也不会是她,她也不可能是他浪子回头的最后一站。
她只是一个黯淡无光的,只敢偷偷看着他的,在他的人生里只配当过客的甲乙丙丁。
她什么也不是。
那股涩意,总是蔓延的很快,又猝不及防。
她的情绪,从来都不受她自己控制。
……
安梦雨和宋笙回寝室的时候,周芹婳和许橙两个人还没回来,宋笙拿着水杯去寝室外边的饮水机那边接了一点水回寝室的时候,周芹婳和许橙才回来。
周芹婳手里提着三杯奶茶走进来,一杯放在了安梦雨桌子上,一杯顺手递给了宋笙。
还有一杯拿在自己手上,自己在喝。
安梦雨和宋笙给她道了一声谢,周芹婳无所谓地摆了摆手。
“小事小事。”
安梦雨从桌子上拿过周芹婳买的奶茶,拿着习惯戳开一个口子,喝了一口问道:“今天有什么好事,看样子挺开心的啊。”
周芹婳舔了舔唇角,笑着说:“沈知野和黄琪雪分了。我说什么来着,迟早分。”
安梦雨笑了笑,喝了一口奶茶。
周芹婳靠在自己的桌子,忍不住说:“既然都分手了,那我总可以追追沈知野了吧。”
听到她的话,安梦雨刚刚喝的一口奶茶硬生生地梗到了喉咙里,她摆摆手,说:“大可不必。姐妹,我说真的,沈知野那种男人,你驾驭不了。”
周芹婳瘪了瘪嘴,没说话。
安梦雨将目光移到许橙身上,抬了抬下颔,问:“许橙,你就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许橙看了周芹婳一眼,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沈知野那种人,不是我们这种凡人能驾驭的。”
周芹婳脸上的表情更差了,她抿着唇看向宋笙,眼巴巴地问:“宋笙,你和她们想的一样吗?”
宋笙拿着奶茶的动作一顿,一股干涩感涌上喉咙,她张了张嘴,只觉得喉口处像是被刀割一般,艰涩无比。
“我也不知道。”
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淡。
“好吧。”
周芹婳有些失望地垂下头,咬着吸管,皱着眉头。
宋笙垂下眼,她深吸了一口气胸口的烦闷和酸涩感却没有消失半分。
她揉了揉眼睛,走到洗手间打开了水龙头,冰冷的水流下来,她伸手接,冰凉的触感。
她两只手并拢,捧了一点水,低下头,冰凉的水**着皮肤。
她的眼眶里也进了一些水渍,让她的眼眶有些涨,她慢慢地站直身子。
洗手间里面是白色的瓷砖,悬顶的白色灯光,灯光很亮,落进了洗手台旁边挂在墙上的镜子里。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一双杏眼,清凌凌的,没有妖娆,她的长相也不妖娆,不属于很惊艳的那种。
高二时,何茵总是喜欢捧着她的脸看。
何茵说她的长相让人看着很舒服,不属于浓颜系,也一点也不妖艳,像是一捧白净的雪,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的感觉。
何茵说她的长相属于干净清冷型的,何茵很吃她的长相。
宋笙搞不懂。
宋笙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很普通,那种在人群中根本就不会注意到的,她高中性格也很敏感,也自卑。
她甚至很讨厌自己。
想着,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像是要把郁积在自己心口的一些难受全部呼出去。
再用水洗了一把脸,宋笙才走出洗手间。
周芹婳低着头刷着手机,一只手拿着奶茶,有些兴致缺缺的。
宋笙本打算先去学习一会儿再去洗澡,周芹婳却突然将奶茶猛地放在了桌子上,闹出的动静不小。
宋笙的动作惊了一下,疑惑地将目光看过去。
安梦雨也从椅子上站起来,问:“怎么了?”
周芹婳皱着眉头,猛地推开椅子,生气地说:“黄琪雪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啊?她居然来加我的微信,说我故意挑拨她和沈知野的关系,才会让她和沈知野分手的。”
周芹婳看着手机上的信息,被气地笑了起来。
安梦雨听周芹婳的话,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也才开学两天。
怎么就遇上这种事了,就挺难评的。
果然,大学是个森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有宋笙捏着奶茶,她垂着眼,眼底的情绪有些涣散。
其实,她当时听到沈知野黄琪雪分手的时候,真的吃惊。
她从初中开始就有一个习惯。
她很喜欢用笔将事情记录下来,每天会发生很多事情,她没有那么好的记忆力,她怕自己会忘记很多事情,所以想用墨水将某一刻的感情记录下来,仿佛那种感情永远都不会消散。
从喜欢上沈知野的那个黄昏开始,她就每天都会写一封情书。
每一次写的时候,她心里都是悸动的,像是小鹿乱撞的那种感觉。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心里总是带着些新奇的,也是有着欢喜的。
每天晚上,拿出一封新的情书,就像是拆开了一份属于自己的隐秘的欢喜。
在那密不透风让她压抑无比的高中时期,给她带来点点的光亮。
可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最初的那份新奇与欢喜消失地无影无踪。
或许人都是贪心的。
宋笙也是,宋笙也会有自己的渴望,也会贪心。
她从开始不满足于地偷偷地看他,偷偷地喜欢,偷偷地从别人的嘴里从别人的闲言碎语里了解他。
她好想好想,有一天,沈知野能注意到她。
她没有那么的优秀,没有那么的漂亮,也不是那么地吸引人注意,她每次在渴望他的注意他的目光的时候又会在心里嘲笑自己。
暗恋他,自己在脑海里和自己抗争。
自己不断地拉扯,不断地受折磨。
喜欢他,就是和自己的一场漫长又艰难的抗战。
欲望、贪婪、胆怯、不甘、慌张、酸涩都是混杂在其中的。
于是,在写下第五百二十封情书的时候,她对自己说,写到一千封情书的时候,她就去告白。
那份被她压在心底的感情,那份她时常想着想放弃却又放弃不了的感情,她好想好想给它画上一个句号。
在喜欢他的一千天那天,很巧,是高考完之后,是学校里的举办的一次聚会,可以自愿选择去不去,就在高中时的大礼堂里。
宋笙那天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条裙子过去了。
那天去大礼堂的人有点多,宋笙不敢坐在礼堂的中间,只敢选择一旁的地方坐下。
礼堂里面没有开灯只有舞台上打着五光十色的光束,明明灭灭的,偶尔将整个礼堂照亮。
其实,宋笙忘记了那天到底干了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很紧张,手心一直在冒汗。
她想着,等这个晚会结束了,她就去告诉沈知野,告诉他自己喜欢他了一整个青春。
等到晚会结束,沈知野似乎是比她提前出去,宋笙的手里全部都是汗,赶紧跟着走了出去。
外边的风有些冷,吹过她的手心,有些凉意,她的心脏跳个不停。
沈知野正站在大礼堂旁边的角落里,晚上的学校里并没有开灯,他整个人的模样在宋笙的眼里有些模糊。
只能依稀地判别出,他似乎是想要点烟,只是刚刚打开打火机,一旁却传来一声很轻快的声音。
“沈知野——”
那是黄琪雪的声音。
黄琪雪也从礼堂里跑出来了,宋笙听到这个声音整个人都一惊,或许是因为骨子里的自卑,隐藏在血液里的怯懦,躲避成了她的本能。
她躲在了一旁的墙壁后面。
她听见黄琪雪给沈知野告白了。
她没听清楚黄琪雪说了什么,只觉得耳朵旁边只有“嗡嗡”的声音。
她也不知道自己站在那站了多久,那墙壁后面的风很大,一直不间断地刮着风,从她的裙摆疯狂地灌入。
将她好不容易有的一次勇气吹的干干净净。
她也听到了沈知野带着笑的,漫不经心的“行啊”。
那两个字很轻,被风吹到宋笙耳朵里的时候,淡地几乎快散掉。
可那一刻,宋笙还是觉得,这两个字是烫的,这股烫意直达心脏。
又疼,又涩。
那一刻,宋笙仿佛才后知后觉地知道。
沈知野这种天之骄子永远永远都不会注意到他。
他的前路坦坦荡荡,光芒万丈,她永远不可能追上他,也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没有人会往后看,他也是。
她不勇敢,没有能让人心动的资本,没有吸引人的能力。
所以,她就只能像今天这样,站在黑色的,见不到一点光的角落里。
只能感受着冷风,窥探着他和别的女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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