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兰月魏清风的小说叫《兰月偷改高考志愿离家三千里只为离他远一点》,是作者风露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我叫兰月,他叫魏清风。还在娘胎时,长辈就给我们俩订了娃娃亲。我懂事起就知道,自己是魏清风未来的老婆。于是,我把他当作我的神明,用尽所有的力气听他的话、对他好。可那一年,他牵着另一位女孩来到我身边,他看着女孩的目光又柔又甜,他说,“这是我女朋友,叫她嫂子。”我说:“好。”后来......魏清风说,“小......
第1章
高三那年中秋,天气已经有些凉了。
恰逢魏清风的大伯和二叔来探亲,连带着我们家,二十几口人聚在他家一起吃饭庆团圆。
几杯酒下肚,气氛更加热烈。
那天因为人多,男人坐一桌拼酒,女人们坐在一起聊天,都很开心。
说着说着也不知怎么的就把话题扯到我和魏清风的身上,大家集思广益,聊得不亦乐乎。
这种情况几乎每次聚餐都会发生,刚开始说时确实有些不好意思,奈不住次次说啊,我也就练得百毒不侵。
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反正谁我也管不了。
魏阿姨一边剥虾壳一边说,“一晃啊孩子都这么大了,明年高考完就离开我们,想想日子过得真是够快。”
“可不是呗,这要是考个近点的学校还行,考得太远,小月身边没人照顾,她又是那没长心的性格,我真是不放心。”
“这还不简单吗,让小月和清风以后考同一所大学不就得了,你还怕清风照顾不好小月啊。”
简单的几句话,两位妈妈给我订好了大学志愿。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尽管我在场,却被忽略得可以。
魏叔有两个儿子,长子魏清尘二十四岁,在林大国画专业读研,一年也回不来一次,我一直叫他大哥。
小儿子魏清风,比我大一岁。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自我感觉和他之间的感情很不错。
从我会走路开始,就是他的小尾巴;从我会说话开始,清风两个字出现在我口中的频率远远高过其它;从我对感情有了懵懂的认识开始,他就像一粒种子,在我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我喜欢他,深深的喜欢。
关于和他读同一所大学的事,之前还真的没有认真考虑过。我从小学习国画,只要专业对口,哪所学校都行,两位母上高兴就好。
至于我对他的感情,古诗说得好啊,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承认我喜欢他,喜欢到几次在想他的夜里发誓,此生兰月是要嫁给魏清风的,喜欢到我一直觉得他会是我的一生一世。
我坐在魏阿姨身边,魏清风在男人那一桌,和我背靠着背,自然能把这边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
我偷偷瞧了他几眼,他一直沉着脸,不太高兴的样子。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也没太放在心上,毕竟他其实一直都不太爱笑,淡漠是他的常态。
“所谓先成家、后立业,等他们大学毕了业,一起选个合适的城市定下来,我出钱买房子,抓紧把婚结了,完了也好专心搞事业。要是先有孩子,咱俩就过去一起带。”
“阿姨,别乱说。”我到底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女孩,听着两位妈妈都谈到生孩子上去了,羞得恨不能找个缝钻进去。
阿姨把刚剥出来的虾肉放在我碗里,嗔怪的拍了一下我的脸蛋,“羞什么,这不早晚的事儿吗。”
“这么说的话,我得抓紧准备嫁妆了是吧。哎哟,这一说我怎么觉着事情就在眼巴前儿呢,还真得张罗起来了。”妈妈听风就是雨,要不是顾着眼前人多,很可能推开饭碗就回家去看存款,然后和我爸商量房屋装修成什么风格,哪款车子更适合我开。
妈妈是南方人,却有着北方女汉子的做派,行事爽利,为人豁达。
那桌的大伯顶着张红通通的脸爽朗的大笑着接口,“可不正是这话,咱们呐,都让孩子给撵老了。那什么,问荷是吧,俩孩子啥时候办事可别忘了喊上我们哈,一起好好热闹热闹。”
“那是,忘了谁也忘不您啊。您可是清风的亲伯伯,那是要坐上席的呢。”
话题很快由报考哪所大学转换为婚礼上的分工和合作,好像明天就是婚礼一样,在座的都积极踊跃参与,连没有膝盖高的小孩子都吵着要做花童,一个个热情得不得了。
对于她们这些天马行空般的聊天,我早就领教若干次,反驳不了也制止不了,索性当没听着就完了。所以,尽管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我却只专心对付碗里堆尖儿的大虾仁儿。
在我心里,喜欢魏清风是一回事儿,但结婚什么的都很遥远,现在就讨论还为时过早。再者说,我们的婚礼总要我们自己做回主吧,不能什么事儿都被包办对不对,我也得有人权。
那个要嫁就嫁魏清风的念头不是说着玩儿的,我和他的婚礼,一定要可着我和他的心思来筹备才最好。
然而,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
那时的我还小,从来没想过,其实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要不怎么叫两情相悦呢。
当我明白的时候,已经为情所伤,那颗年少时真诚的心上伤口纵横、鲜血淋漓。
那天的魏清风很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令我极为震惊。
他用他的伤和血逼着我放弃对他的喜欢。
正在吃饭的他毫无预兆的猛然起身,用力过猛,椅子腿在地上滑了长长的一条后咣的一声倒在地上,声音难听得碜牙。
我本来吃得专心,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转过头去看他,嘴里还含着半截虾肉。
那样的魏清风我从没见到过。
他怒容满面的站着,瘦高的身躯微微发抖,眼睛里喷着愤怒的火焰,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气得不行的样子。
“都是你,整天跟着我,说也不行,骂也不行,赖皮赖脸。我告诉你以后你离我远点,不许再跟着我。”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句话,傻傻的愣住了,半截虾肉掉在地上,无声无息,浑身的血液刹时涌到头部,耳朵里嗡嗡的响,脸像着火了一样烫。
他这话说得很重,与当众指责我是一只不要脸的舔狗没什么分别。
眼泪猛地涌上来,喉咙好像被什么哽住,噎得生疼。
清风,我做错什么了,要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羞辱我?我不过是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难道喜欢你是我的罪吗?还是说,被我喜欢,于你来说,其实是令你厌恶不已的耻辱?
你可以不喜欢我,可以不想理我,那你应该在合适的时机和我说清楚,而不是一边纵容着我的自以为是,又一边把我说得像条赖狗一样一文不值。
我真的没有那么赖皮赖脸,只是喜欢你而已。
清风,你这是你用的方式逼着我放弃对你的喜欢吗?你好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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