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妮霍池秋的小说叫《林妮霍池秋》,是作者佚名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破屋里,男人一边系腰带,一边淡淡地道:“你考虑一下,我们是申请打结婚证,还是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林妮颤抖着扯着一床破毯子躺在一张破床上,一手揉着后脑。她身上的衣服都被扒光了,被敲了一棍子的后脑勺还一直疼,昏昏沉沉的。而床前面站着的男人,光着宽肩窄腰的精壮上半身,皮肤在晦暗的灯光下,白得扎眼。林妮头......
“唰!”被子滑落下来,霍池秋只觉得面前一片雪白扎眼。
两人同时僵住了。
他瞬间松开了手,背过身去,耳根染了一点红色:“我……不是故意的。”
林妮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地把被子扯回来,咬牙低声道:“算了……当我欠你的!”
是的,她欠他的!
自己豁出去帮了霍池秋,除了因为愧疚自己重生前欠了他一只眼睛。
还因为她是重生的,知道他身份特殊,以后会有不俗的际遇,是很厉害的人物。
如果自己改变当初逃跑扔下他的选择,换成帮了他。
好让未来,他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拉她一把。
但就算她说真话,这位大佬大概还会认定她在瞎扯封建迷信,骗他吧!
林妮只能闷声道:“我……就算这次能逃过他们的陷害,也有下一次,不如让他们觉得自己得逞了。”
她顿了的,补充:"等他们都回城了,我再想办法回城,这样他们也不能找你的麻烦。"霍池秋知道,知青返城的名额有限,户口被迫落在农村。
知青们都怕以后再也回不去了,一辈子都留在村里吃苦受累。
所以为了抢返城名额,什么破事儿都有。
可是,面前的姑娘……
以他曾干过审讯侦缉的本行来看,她没把实话说完。
他看着林妮,不动声色地冷道:“你想明白了就行。”
她是在故意接近他,怕是冲着他在京城的背景来的。
不急,如果她是那些人派来害他的,或者有什么不良目的,也迟早会露出真面目。
林妮瞧了一眼霍池秋,心里有些忐忑。
霍池秋被下放到这里,没少挨整,他不像那么容易相信人的。
她这个理由,未必能让他放下戒心。
算了,她没想过害他,以后他会知道的。
“我需要一条裤子。”林妮轻咳了一声。
霍池秋想起之前自己看见的那一片雪白,垂下眸子,转身去自己的破五斗柜里翻了一会。
他翻出一条同样洗得发白的军裤,和一条麻绳一起递给林妮,然后背过身去站在窗边。
林妮爬起来,忙穿上那条裤子。
她用麻绳系好裤头,折腾一会,把裤脚卷了好几卷,才勉强能下地。
心里忍不住啧了声,这男人的腿可真长!
她看了眼霍池秋的背影,如白杨似青山,高挺修长,也带着生人勿近的冷漠。
即使经历被革职和下放牛棚的种种折磨,也压不弯他的脊骨。
林妮迟疑了下:“我,先回去了,明天,我们去大队开介绍信,才能去县里结婚办事处领证……”
霍池秋转过脸看着她,淡淡地道:“我不能随便离开村里,你应该知道吧。”
林妮这才想起来,他是下放这里改造的。
除了扫牛棚、下地劳作就是参加村里的学习班,写改造心得。
他还要经常接受队里红袖章的检查,不能离开村里。
林妮这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她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后脑勺又疼了:“我……明天想想办法看怎么解决。”
好在这个时代,虽然已经开始拍结婚照了,但还不需要结婚证上贴两人的照片。
看着林妮匆匆离开,霍池秋摘下自己的大黑框破眼镜。
男人一双清冷的瑞凤眼盯着她背影,幽深莫测。
……
林妮回到知青点,唐珍珍和另外两个女知青正说话,一见她进门,就都不说话了。
以前知青关系其实不错,毕竟青春少年,一起背井离乡在陌生的农村插队干活。
可自从开始有知青返城的指标后,又一批一批同来的人返城。
剩下的人心态都出现了变化,焦灼、嫉恨,恐惧一辈子留在农村,回不到城里父母身边。
林妮上辈子也一样抱着招工指标不放手,所以她生怕坏了名声,影响回城。
可现在重生归来,她知道知青大返城就开始了,她不急。
林妮没搭理她们,拿了热水壶给自己打了水,准备回房间清洗一下自己。
唐珍珍眯了下眼,起身挡在她面前,一脸痛心疾首——“林妮,你疯了,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啊,如果李延哥知道你跟下放的坏分子睡了,可怎么办?”
林妮听到李延的名字,她忽然转脸盯着唐珍珍:“唐珍珍,你觉得你毁了我,李延就会看上你吗?”
这个女人怎么还有脸在自己面前装腔作势?
如果不是她骗自己出去,王建华就不会有机会打晕她,把她送进牛棚。
霍池秋是意志力坚强,如果他们把她扔给别的什么老光棍、老流氓,她的清白就毁了。
唐珍珍瞬间脸色涨红,眼底闪过阴冷的光:“怎么,你自己不检点,也要污蔑我们其他人的革命感情?!”
李延是公社下面最年轻的大队书记,才二十出头的俊后生,有文化,有前程,手里权力也大。
很多女知青都对他很有好感。
可他却似乎只对林妮另眼相看,这让唐珍珍几个很是嫉恨。
黑胖脸的黄学红是个暴脾气,跳下床朝着林妮吐了口唾沫——“呸,明明是你思想道德败坏,跟坏分子睡脏觉,你滚出去,别玷污我们知青点了!”
林妮目光冷冷地扫过唐珍珍、黄学红,还有一个讪讪不出声,眼里却带着鄙夷的女知青覃晓霞。
她开口:“我建议你们最好不要找我麻烦,反正我已经回不了城,我不介意拖人下水。”
上辈子,她到底有多傻才会把她们三个当成好朋友。
家里有点好吃的寄来,她甚至自己不吃都想要讨好她们。
结果一个想害她,另外两个甚至没想过问一问她到底发生什么。
说完,她一甩辫子,抱着脸盆进了杂物房间。
几个人看一向温柔害羞、好忽悠的林妮忽然变了个人一样都面面相觑,竟一时间都被镇住了。
林妮回到房间,放下了脸盆,马上打开了自己的小箱子,从箱子的最深处拿出一只小巧的锦袋。
里面放着一枚小拇指长的精巧翡翠辣椒,用褪色的红绳穿着——这是一个翡翠镯子断成三截之后,其中一截断玉打磨而成的的。
林妮拿着玉辣椒在窗边坐下,松了口气。
还好自己带着前生的记忆,回到的是她送出这枚玉辣椒之前的时间点。
自己再也不会像上辈子那样,把这个亲生父母唯一留给自己的信物送给唐珍珍。
让她利用这东西,坑害了自己一辈子。
林妮摩挲着玉辣椒,前生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父母不是亲生的。
家里四个孩子,明明大哥才是领养的,可父母却从小就对她比对大哥还冷淡。
下乡之后,别的知青父母都是想办法帮孩子找回城指标,只有家里对她不闻不问。
上辈子,即使她没被唐珍珍、王建华陷害成功,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在村里呆到最后。
成了知青小队里最后一个回城的人。
林妮百味杂陈,却忽然感觉窗外有什么东西在冷冷地窥探自己。
她猛地抬起头,看向窗外——
可是窗外除了月光下的院子,什么都没有。
林妮皱皱眉,只觉得是自己的错觉,小心地把玉辣椒又收了起来。
她开始脱衣服,准备用热水擦洗一下身体。
窗外不远处的房顶的隐蔽处,霍池秋清冷的眼底闪过若有所思的光。
前世,妹妹抢了我救龙王的功劳,被龙王纳为龙后,成为兽族最尊贵的女人。我在族中受尽苦难,前去找她求助,却被她污蔑成窃贼,押入龙族牢狱杀死。她说:“只有你死了,我才真正的成为龙王救命恩人。”“姐姐,要怪只怪你当初太傻了。”可妹妹不知道,龙王早知道是我救了他。是我哀求龙王,好生照顾妹妹,才有了她今天的身份...
2宠千娇
我是养在太子身旁五年作为替身的金丝雀。却因为惹怒了他的白月光断了腿,还被摁在雪地里跪着为他将要出生的嫡子祈福,更是将我的尊严全部踩在脚下,把我跟狗一样玩弄。只是当他将我送人后,却发现我原本爱恋的目光转移到了别的男人身上。他眼眶微红疯了似地掐住我的脖子道:“你不是说要和我一生一世一双人吗?”
我是贫困生,而室友是很有钱的小少爷,但一入学,他却非要跟我交朋友他带我吃喝玩乐,甚至把我介绍给自己的青梅沈清灵可是等我和沈清灵真的在一起后,小少爷又不高兴了他故意打翻我的泡面,说自己烫伤了要我赔钱等我把所有钱都给他后,他又造谣我手脚不干净,偷他的限量版球鞋学校给我处分,同学们跟我疏远,就连沈清灵都要...
4逆袭千金
我在外漂泊十八年回到家中,可父母却偏心养女。养女患了肾衰竭,母亲让我分她一个肾。「当姐姐的应该体贴妹妹,分她一个肾死不了的。」后来全家都能听到假千金的心声,她背着我妈勾引我爸,背地里转移我爸的股份。把假千金赶走后,全家开始疯狂对我好,可不好意思,姐已经成了全球首富了......
重生为大明第一猛将之后,天生神力的小神童,六岁就被邋遢老道拐去修仙十年!回归金陵,他直接搭上太子朱标的顺风车,玩转朝堂,力挺朱标,剿灭伪元,勇救蓝玉,一路开挂改写无数大佬命运。他不仅搞起了连锁店铺,还炼钢造船,扬帆远航,游走于皇权与江湖的缝隙间,疯狂秀操作。最终,他打造出最强大明,横扫四海,让大明屹...
和真千金一起穿书攻略主角的第十年。我被顾言辙的白月光逼到走投无路,绝望之下从高楼跳下。却不想死后回到了原世界。我用所有积分换系统给真千金带一句话:“自杀,死后就能回来原世界。”真千金得知我没有死,终于打起精神。她嘴角勾起一抹嗜血的笑容:“回去,可以!但该算的账要算清楚。”那晚,顾家的灯亮了一夜,血也...
本站所收录所有小说作品、小说评论、用户上传内容或图片等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