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风华》是由作者水墨浅浅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情节精妙绝伦,扣人心弦,值得一看。《绾风华》精彩章节节选:崔绾绾死了,死在了桃花盛开的三月。那时漫天春色,万物复苏,众生祥和。漫山的花盛开,姹紫嫣红,一时十分好看,北临国所处之位,一年四季,寒冬冷日占据的时日尤其多,极少可以瞧见如此盛景。崔绾绾便是在这样一个难得的春日死在了郊外的一处破庙里,头顶之上是破瓦碎砖,四周是漏风的破败墙壁。她死前最后见到一幕,便是......
王府的马场还算辽阔,崔绾绾前世也来过这里,她被凌洵牵着往前走,眼睛不停转着,欣赏着周围的景色和好风光。
这里和记忆中一模一样,她记得在世子的马厩里有匹极其烈的马,前世的崔绾绾就很喜欢,而卫卿玉恰好也十分属意那匹红鬃烈马。
凌洵当初有些犹豫,毕竟是早前就答应送给她的生辰贺礼,偏偏之后卫卿玉也看上了。
于是她提出公平竞争,既然是烈马,必定不大好驯服,要是谁能先驯服住那匹马,那马儿便归谁。
结果是崔绾绾赢了。
说来也奇怪,天下万事但凡是卫卿玉看上的,在那个叫“系统”的神秘力量帮助下,卫卿玉最终总会是称心如意。
唯有那匹红鬃烈马,任凭卫卿玉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急得满脸通红,到底还是输给了崔绾绾。
这一次,崔绾绾比前世早了三年遇见那红鬃马。
“绾绾瞧一瞧,看中哪个,直接牵走便是。”少年扬起下巴,骄傲自信地拍着自己的胸脯,一个劲地给她担保,“有我在,驯不了的马,我帮你。”
崔绾绾目光扫视过去,在马厩的众多马儿中,一眼就看见了记忆中毫不犹豫选择自己的红鬃烈马。
前世唯一一次被坚定选择,对方竟然还是匹马。
而后的第二日清晨,她的红红,便被前去照料的马夫发现死在了马厩里。
她因为此事哭红了眼眶,自是明白凶手是谁,可她没有证据,也无法指证。
卫卿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得不到也要毁掉。
察觉到她定住了视线,凌洵顺着她的目光移过去,待看清了是哪匹马后,脸色微变。
“这个不行,绾绾。”凌洵怕她误以为自己抠门,于是紧接着便解释道:“那匹马不同寻常,性子极烈,你会受伤的。”
“我就要它了。”崔绾绾扬起红唇,心情颇为不错。
“绾绾,真的不行,我知道你觉得它好看,可这马连京城中最好的驯马师都无能为力,要不是因为它是沈将军所赠,我断不会留它至今。”凌洵继续说:“就连平日里马夫过来喂食都需万般谨慎小心,生怕一个不留意就被这畜生伤了。”
崔绾绾可不管他滔滔不绝说的是些什么东西,直接跨步走了进去,朝着那匹红鬃马走去。
凌洵被此举吓得不轻,他的绾绾妹妹娇弱温婉,前段时日落水后的身子才刚好,可别又受了伤。
他急忙追上去,焦急喊道:“绾绾!小心!别……”
未说完的话卡在嗓子眼,少年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立在原地,瞪圆了双目。
“暴躁”的骏马此刻在崔绾绾的掌心抚摸下,温顺得可以,半点看不出一个烈马会有的特征。
“唉?”凌洵过来,觉得不可思议,也伸出手准备去抚摸它。
谁知骏马突然暴起,直接对着凌洵的胸膛猛冲了一下。
凌洵被撞翻倒地,摸着钝痛的胸膛龇牙咧嘴,“绾绾快跑,这畜生……”
即将要说出口的话再次噎住。
看着乖巧温顺的红鬃马,凌洵觉得自己一定是眼睛瞎了。
要不是胸膛钝痛得厉害,他当真是要觉得刚刚那是一场梦了。
“走吧,不是要教我骑马吗?”崔绾绾说这话时,已经将那匹红鬃马给牵出了马厩。
“红红,以后你就叫红红了。”崔绾绾眉眼弯弯,摸着它说。
红红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亲昵地蹭着她的掌心。
这一幕看呆了一旁的凌洵。
因为少年打心底有些惧这匹烈马,于是没有手把手地教她,而是先做了个示范。
崔绾绾只看了一遍,就翻身上马,开始无比熟练地在草地上一圈圈奔跑。
“绾绾你悟性可真好,难怪他们都夸你聪慧过人。”凌洵拉着缰绳,迅速追上她。
他不知道,不是崔绾绾聪慧,而是此时的崔绾绾是活了两辈子的人。
这骑马,是她前世就会的东西。
那时是她兄长崔珩亲自教会的。
想到了自家兄长,也顺着想到了些不愉快的事,崔绾绾双腿猛然一动,红红像羽箭飞驰过去。
少女肆意地宣泄着情绪,越骑越快,直到骑出了马场,朝着后山而去。
凌洵见状也跟了上去,无奈他的马比不过崔绾绾的红红,待他好不容易追上后,见到的是在山野中骄傲自信,散发着无边光辉耀眼的崔绾绾。
少女的侧脸如天地珍宝雕刻出来的佳玉,美得不可方物。
娇俏少女仰着头,看着天边湛蓝的晴空,笑起来,笑着笑着眼角便沾染了几分晶莹泪光。
那是凌洵从未见过的崔绾绾,少年的心在这一刻深深震颤了一瞬。
待到许多年后,少年长成青年,后又步入中年,每每回想今日此景,犹如昨日所见,到死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幕。
她站在日光之下,自由自在地宣泄着,绝美的容颜和灵动使得这山野中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起来。
崔绾绾无所谓地试去眼角的泪,她不知卫卿玉是如何让那么多的男子都追求她一人,对她无比痴迷的。
但她有自己的办法。
“凌洵。”少女转过头,笑吟吟地看着少年,“你这是什么眼神?为何要这般看着我?”
不等凌洵开口回答,少女的眸子里透着狡黠,故意逗他:“小郎君,你莫不是喜欢上我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凌洵的身体一抖,随后脸从头红到尾,低着头都不敢看她,“你……你胡说什么呢,姑娘家家的,羞不羞?”
说完,少年头也不回地转身逃了。
看着他的逐渐远去的背影,崔绾绾脸上的戏弄狡黠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平静和……淡漠。
少年不知愁滋味,更不懂什么是情啊爱的,被这么稍稍一逗弄,瞬间就红了脸。
想必此时的凌洵,心跳得极快。
崔绾绾抬手抚摸了一下青丝,勾起红唇,她可真是个坏女人呢。
恶毒这条路,她要走到底。
凌洵,你也该尝一尝被抛弃,被无视,被遗忘的滋味。
“我们之间若是可以永远这般,那该有多好。”崔绾绾的思绪拉远,又回到那段隔世经年的梦中。
别看如今他们的关系多好,待到卫卿玉出现后,凌洵会疏远她,甚至厌烦她的存在。
他会为了卫卿玉在大庭广众之下扇她耳光,让她颜面尽失;他会在卫卿玉故意落水后,辱骂她不择手段,心狠手辣,后悔这辈子与她相识相知;他会在卫卿玉装病期间,听信丫鬟芙蕖的话,认为是她因为嫉妒心而下毒残害卫卿玉,由此手执长剑刺入她的胸膛。
从始至终,他都不会听她的辩解,在他的心里,他对她没有半点信任。
青梅竹马,因为一个女子,走到两相厌恶的地步。
他甚至说,如若再看见她,他就杀了她。
崔绾绾闭上眼,不让愤恨和悲凉泻出。
她早就决定好了,可能无法改写这荒唐可悲的一生,她要一条血路走到底,用自损八百杀敌一千的法子,也让那些令自己不痛快的人好好痛苦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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