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黎初司彦的小说是《暗撩!世子的马甲今天掉了么》,本小说的作者是王不留行子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双向成长!双向暗恋!】在现代无亲无故的黎初,是个高冷冷血的天才医生。不想一朝加班猝死竟穿成皇商的孤女。原主爹娘尸骨未寒,丧心病狂的族亲为了谋夺偌大的家产,竟要为女主冲喜。夫君还是个从乱坟岗找来的不知牛头马面的乞儿。冲喜夫君顶着一张大花脸,屡屡挑衅黎初,黎初避无可避决意豁出去,孰料冲喜夫君竟抛下她跳......
祁宁十五年秋末
喧杂繁复的吹拉弹唱犹如靡靡之音徐徐入耳,吵得人双耳嗡乱不堪。
一道突兀的声音传来,尖细中夹着咆哮:“礼成!送入洞房。”
黎初被这声音刺得一身鸡皮疙瘩,复而悠悠醒转过来,微微睁眼间满是恍惚,只见入目一片正红,晃晃悠悠的乱了她的眼。
黎初头疼得紧,不由自主的略略摇头,刚轻巧一动,头上的正红像是要滑落,被人眼疾手快的按住,又顺着往上一扯,堪堪遮住。
手臂被人猛力掐紧,黎初疼得一阵闷哼。
“夫人,莫要乱动。”
夫人?
双脚在地上被拖得“噔噔”作响,黎初这才发现没法子自如的使用自己的身体。
而自己双腿无力,双手被架着,整个人被人直接撑了起来,拖拽着不知要往何处而去?
黎初只得微微低头,这一低头,脑子里立刻像是被迫不及待的硬塞进了不少的东西。
而她一身古代女子所穿的大红喜服,入目晃荡的正红,则是盖头那刺眼的红。
她这是……穿越了?
还正在成婚?
黎初犹如木偶一般被架着拖着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脑海里零零散散的记忆终于缓缓的串联成片。
“砰!”
一阵天旋地转,黎初被人粗鲁的丢到了喜床上。
浑身的皮包骨头磕得青疼,黎初的手却没有力气给自己揉上一揉。
“小心些,她今儿个可是大婚。”一个婆子看到黎初的盖头微微掀起,露出小巧的下巴,边念叨着边上前给她盖盖头。
“啐,怕什么,她现在话说不出来,没准今晚被人一折腾,直接就死了,以后啊,这宅子可就不是姓这个黎了。”
另外一个婆子叉着腰一脸轻蔑的瞧着床上的黎初,反正盖着盖头也不见得看得见。
几个婆子议论的声实在太大,黎初正头脑发昏的在理这身子的身世,冷不防的听到这句。
再结合脑子里的记忆,前前后后的这么一理,瞬间就理顺了。
她本是A市的一名中西医临床医生,自小就被人丢在福利院的门口,是个没甚亲人的孤儿。
长大后进了一个颇有名的大医院,在工作岗位连熬了几个大夜后,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眼睛一睁就是被人架着拜堂。
巧合的是,这身子的名字也叫黎初。
而这黎初是大凛国皇商黎正的独女,大凛国尚农商,是以黎正虽是商人,但却是有实打实的官阶的,位四品,家财万贯。
上上月,黎正带着夫人桑宁远赴临海行商,在海上突遇暴雨,船毁人亡。
黎初闻听噩耗,当场吐血晕倒,偌大一个家财万贯的黎府,就这么突然间没了主事人。
黎初恰满十五岁,还未嫁人,又骤然病倒,家中族亲看着这偌大的家产,不免就起了些坏心思。
为了寻个妥帖的名目好谋得黎家家产,竟说要从族中寻一个夫君入赘,用来给黎初冲喜,让黎初百年后,不至于孤苦伶仃一人。
但这只不过是那些心肝似墨黑的豺狼族亲,找的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旦黎初身死,那偌大的家产,可不就归了那赘婿了么?
眼看黎初的身子越发不好,五日前说不了话也动不了,时机好得不能再好。
族亲们不顾黎初父母尸骨未寒,黎初还在守孝期,强行办了婚宴。
那用来冲喜的相公还是黎初的三叔公从乱坟岗捡来的乞儿,去了趟衙门,那乞儿摇身一变就成了那三叔公的嫡幺子黎束。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黎初的命不好,族中适龄且未婚嫁的男子,根本就不愿意娶黎初这个扫把星。
可怜这黎初口不能言,身不能动。
是活生生似个木偶人儿一般的被拖着上马去接亲,而后三两个粗使婆子架着黎初的身子拜的堂。
礼成至最后,睁眼醒来,黎初就这么替换了原主,而那可怜的原主,就此香消玉殒了。
而黎初莫名穿越而来,这么个糟心的局面,就落在了她的头上。
黎初从震惊中缓缓回过神来,那几个婆子已经出了这喜屋,瞬时,屋里只余下黎初这么个苟延残喘的新娘郎。
略略活动了一下身子,黎初止不住的吼喘,这身子当真是娇弱得不行。
黎初缓缓将手搭在自己的手腕上,虽医者难自医,黎初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治好这副身子。
但黎初活到近二十七岁,虽是个没有任何亲眷的孤儿,不过适者生存,黎初比任何人都知道,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想要挣扎求生,有多难。
所以哪怕只是有一丁点渺小的希望,但只要能活着,黎初都绝不会轻言放弃。
好在这身子不过是气血攻心又郁结难消,这在古代是大病,对现代而言,则要轻松许多。
以她中医学常年专业第一,操作第一的能力来看,是真不至于这么快就直接死了的。
那“黎初”真是未经人事,死得太冤了。
黎初挣扎着坐了起来,搞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也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不堪局面。
满屋都是正红,雕梁画栋的床铺和桌椅,虽是仓促准备的,但看得出来,该有的一样都没少。
而这屋内处处皆彰显着,这黎府虽只是四品皇商,却是实打实的家财万贯。
一应物品,皆是上乘。
“姑爷!”还未下床,就听到门口的婆子喊了一声。
想起那从乱坟岗捡回来的乞儿,黎初不经皱了皱眉头,那三叔公会给黎初寻个什么冲喜夫君,黎初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得到。
飞快的起身,顺势脱下头上的发簪,反握在手心中,若是来人胆敢对她有一丝一毫的不敬。
这发簪,会毫不犹豫的刺入他的脖颈。
黎初不算是个什么善人,之所以学中西医,也只是因为国家免学费,又有补助,为了活下来,她什么没做过。
在太平间搬尸体,给警察局的人打杂敛尸什么的,都做过。
她的善心和良知,早被那经年的善意给磨没了,留下的,只有怎么才能让自己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偌大都市里活下来。
哒!
哒!
哒!
那人脚踩戎厚的地垫上,却能发出如此掷地有声的声音,须得小心应对才是。
视线缓缓的从脚尖上移。
一双绣着金线云竹纹的白底黑锦面的翻云靴,外搭着波光水滑的赤红色长衫,靴口像是有什么花纹,但离太远,黎初完全看不清。
来人身形纤长,一双腿像是直冲云际般,长得有些惊人。
绣着元宝的墨黑腰封将身形腰部勾勒得紧俏有致,突至胸腹处,肩膀宽厚,但整件长衫却被他穿得略微的显得有些……紧。
那腰腹处蓬勃的肌肉,像是要将那赤红色的长衫生生的撑爆。
这是喜服……小了?
黎初来不及多想,仰着头去看那人的脸,却猛的心中一骇,手上的金簪险些刺破了手心娇嫩的皮肤。
那人的脸上不知被涂抹了多少层粉,惨白异常,偏生一双薄唇还涂了极其艳丽的口脂,两颊为显喜庆,抹了两团红色的胭脂。
活像是恐怖片里的鬼新郎。
在这浓妆艳抹下,黎初竟看不出这人的本来面目,只觉得这般硬朗挺拔的身姿配上这么一张脸,真是不伦不类的紧。
而那喜服不仅小,还短又紧。
眼看黎束一步步的朝着黎初缓缓走来,黎初死死的捏着金簪,微微张口:“你干什么……”
这一出口,二人均吓了一跳。
实在是因为黎初已经好几日不曾说过话,声音压着暗哑,哀鸣阵阵,难听得刺耳。
黎束的右脚微微后踩,垂在身侧的手绷紧,面上因着浓妆,瞧不分明他的神情,但这分明是一个攻击的姿势。
黎初往床侧一缩,黎束的靴尖堪堪扫过黎初的鼻尖。
黎初惊得一口气没喘上来,“咚”的一声直接摔下了床,而后提着那口气,在黎束的手伸过来之前,就地翻滚了两圈,离那黎束远远的。
黎初:?
不是说她病入膏肓,连下床都困难么?
这般矫健的身姿,是在和他开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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