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时绫慕寒爵的书名叫《她条的件》,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啊。”有人忍不住发出了喟叹声。当那卷沾血的绷带彻底落地,时绫的容颜也就彻底展现在众人面前。“她好漂亮!”“这哪里吓人了,分明是小仙女啊!”“她长得好像洋娃娃……”时绫那双清澈带有一丝迷茫的瞳眸,唇角浅浅的笑意,竟是一瞬间把慕寒爵带来的恐惧给冲淡了许多。她站在那里,艳绝倾城。“你,你的脸好了?!”霍......
教材提前寄给了时绫。 要她先预习一天。 明天再正式入学。 微风从窗户吹进来,掀动放在桌上的理科课本。 时绫随意翻了翻,喃喃道:“总是学这么低级的东西……要到什么时候,人类才能完成新一轮的物种进化啊。” 她把课本随手一丢。 打开电脑游戏。 一局刚结束,房门就被人怒气冲冲推开。 “谁允许你把我的衣服都丢了?”霍千燕质问。 时绫摘下耳机。 瞥了眼霍千燕攥在手里的粉裙子,微微一笑:“这些啊,反正没人穿了,我让他们丢掉有什么不对吗。” “时绫,我现在还是霍家的六小姐,别以为你有资格对我的东西做主!” 虽然,霍千燕确实**旧款式的衣服。 之前她也装出很乖巧的样子,说那些旧裙子都送给时绫妹妹了。 可她就是不爽时绫丢掉她的旧衣服。 这让她有一种危机感。 仿佛再过不久,她也会像这些旧衣服一样,被扫地出门。 时绫托腮,“既然千燕姐姐不高兴,那你捡回去继续穿就是了。” “你!” 忽然,霍千燕发现时绫的目光,注视着她的项链。 她顿时嘚瑟起来。 傲然道:“算了,你想丢就丢吧,反正以后我想要什么,爵爷都会买给我。” “爵爷?” “呵,像你这种乡下土包子,只怕连慕寒爵的大名都没听过吧!” 霍千燕用两根手指拈起自己的项链。 在阳光下,极其罕见的紫钻闪闪发光。 她得意洋洋的炫耀:“瞧见没有,这就是爵爷送给我的礼物,全世界只有一条的「女神之泪」,你这辈子都没资格佩戴的顶级珠宝。” 就算两个哥哥对她失望了又怎么样。 她还有爵爷,还有徐逸晨,有无数的追求者。 她依然是骄傲的霍六小姐! “慕寒爵,竟然会给你送礼物啊……” 时绫唇角的笑意逐渐消失。 那双澄澈的眼眸,开始变得晦暗不明。 杀机,一瞬即逝。 霍千燕看见时绫这副模样,却是更加忍不住要作死显摆。 “以后他还会送我更多东西,至于你嘛……哼,就算买了新衣服,看起来也还是又穷又土。” 时绫没有说话,抬起手。 倏地抓住了霍千燕的肩膀。 “你,你想干嘛?” 霍千燕肩部骨骼发出响声。 她吓得提高音量尖叫。 “嘘……”时绫的手缓缓滑向霍千燕的脖子,“我只是在想,你的脖子这么好看,怪不得慕寒爵会送一条项链给你呢。” “废,废话,赶紧给本小姐松手。” 霍千燕挣扎。 可时绫的手却一下就按住了她的喉咙。 “如果我把你的脖子拧成更好看的形状,岂不是和这条项链更般配?” “疯子,你放开我!” 时绫眸底掠过一缕暗芒。 紫钻对光的折射。 真碍眼…… 项链上还染着慕寒爵的气味。 碍眼,碍眼,碍眼。 干脆全部毁了。 撕成碎片,放进八音盒里,送给那个男人做礼物。 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愤怒? 害怕? 后悔? 倒是有点期待了呢。
宗门为我选道侣那天,小师妹抢了我要选的梁不凡。梁不凡是剑修最有天分的弟子,长相优异,还是传说中的仙二代。上一世,我选了梁不凡。面对我的撩拨,他不为所动。我以为他修得是无情道。可在一同去寻找灵药时,我们遇到了妖兽。危难之际。梁不凡为了小师妹,把我送入妖兽之口。我这才知道,梁不凡早就动了情。再睁眼,我选...
父亲临死前,让我陪他做一次戏,之后我和弟弟妹妹的生活就不会如此困难。这场戏后,我变成了网上赞扬的最伟大姐姐。因为我的工资一个月2000,我寄给弟弟妹妹就有1500,任何事都把他们照顾的很好。自那后,很多人资助我们,即使父亲离开,我们的生活也没有很困难。可弟弟妹妹却只看到我的风光,他们设计把我关在家里...
“滚开!”“滚开,别挡路!”低沉的喝骂声,不断响起,凡是挡在了笼子中间位置的人,全都被这两个家伙给无情的踹开了。就连我也不例外,被狠狠的踹了一脚,直接砸在了身后的夏末身上。还不等我爬起来,秦涛惊恐的呼喊声忽然响起。“你们干嘛?放开我!放开我,我不要出去!”怎么回事?我赶忙抬头
刚穿越到洪荒,徐青玄就获得了神级具现系统,可要使用系统,就必须用气运来支付。正当徐青玄为此苦恼时,天边突然传来一阵声音。“大道五十,天演四十九,吾自成圣以来讲道三次,共九千年,然天道有缺,吾欲在千年后合身天道,是以从今以后天道为鸿钧,然鸿钧不为天道。”“看来鸿均这老小子已经快要合道了啊,来的真的是有...
沈临月意外穿到24年后才知道自己不仅生活在小说里,她未来的儿子还是臭名昭著的大反派!十八岁的少年反派叛逆不着调,成绩还烂得一塌糊涂。初见时少年居高临下的睨着她,语气不爽:“你说你是谁姐?”沈临月摇头表示:“你说得对,我不是你姐,我是你小姨。”反派儿子:?哪儿来的神经病?……学校新来个转校生很是猖狂,...
在一起七年,我当众向乔伊求婚,她拒绝了,说自己是个不婚主义者。可转头,她就向朋友们宣告,要和一个认识才三个月的小狼狗结婚,因为对方年轻有活力。所有人都笑话我,只是乔伊养的一条狗。乔伊也认定了,我一辈子都只能舔着她。然而,在我住院期间她一次关心看望都没有,只顾着和小狼狗调情时,我就彻底心死了。我放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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