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罗隐秦慕涵的书名叫《我的五个绝美前妻》,是作者佚名所编写的都市生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秦慕涵领会了师父的意思,用腰卡住绳子滚了两圈,让绳子缠在腰上,而后后仰倒地,用自身重量继续扯绳子,腾出双手在绳头一端系了一个可以松紧的绳套。老高继续前进,交替踢着绊脚绳,因为绳子另一端固定,秦慕涵这一边就一直缩短。老高前进三五米,秦慕涵来到他的脚下,反滚两圈把绳子从腰上卸下去,双手伏在地上撑开绳套摆......
老高没能扯断这浓缩着现代科技的绳索,但观察片刻,所有人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们朝洞口望去,看见胡山水背着背包仓惶溜走的背景。
人家拼死拼活打架都是为了保护你,现在敌人控制住了你要带着宝物跑,是可忍孰不可忍?
郝大胆吆喝一声,两个外徒抄家伙就开始追。秦慕涵看了一眼老狗头,发现师父沉浸在失望和震惊中,似乎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教化那个即将要传承衣钵的徒弟。
秦慕涵告知一声“我去看看”,跟着追了过去。大概一百多米,前方出现人语。秦慕涵赶到近前,躲到树后,看见郝大胆和两个外徒已经把胡山水围在一块空地上了。
四个人都握着铲子。胡山水一边小心防御一边道:“宝物卖了,咱们不敬天也不敬地,钱款平分,咋样?”
郝大胆面目狞恶,“少做梦了,宝物给我,放你一条生路,要不然把你千刀万剐!”
胡山水不甘示弱,“世上没有独吞这种好事。别看你们人多,估计现在你们连武器都拿不稳了吧?”
郝大胆的手的确抖得厉害,但却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他迈步向前,不停甩动工兵铲,伺机进攻。他道:“少他妈放屁,我郝大胆绝不会以多欺少,事已至此,咱俩单挑,赢者得宝。”
胡山水当即答应。平日里他就是身手最好的那个,现在对付一个刚经历一场恶战连气都喘不匀的郝大胆胜券在握。
然而,他低估了郝大胆的狡诈。就在他拉开架势准备和郝大胆单挑时,一个外徒悄悄从后面靠近,一铲子砍在了他后脑勺上。
鲜血喷溅,他抱头倒地,郝大胆一个箭步上前踩住他胸口,又一铲子劈在了他的脸上。继而三个外徒如同进攻狮子的鬣狗一样,围住他就是一顿猛砍猛削,直到他再也发不出一点喊声。
这是秦慕涵第一次亲眼目睹杀人,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多少慌乱。他冷静观察着这伙人的举动,想判断他们是准备拿着宝物直接跑路还是会回去找他们俩杀人灭口,以便采取策略。
三人停手,胡山水已经看不出人模样了。郝大胆从他身上摘下背包,从里面取出那尊宝物,脸上露出狂喜的神情。
这次秦慕涵看清,那小人的材质应该是一种红玉,身体瘦小,脸型尖俏,头顶戴着既像鹿角又像火焰的头饰,双手一上一下,分明是泉眼旁边那岩画上小人的形象,唯独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血玉小人手里没有那根细长的法器。
这个巧合让秦慕涵疑惑不解,可更让他疑惑的是,这个血玉小人看上去像是人工雕琢的,如果是人工雕琢的,不管材质怎么精良都不能算是宝物,师父怎么可能用观山法找到它呢?
他正想着,郝大胆情绪急转直下,指着一个外徒的脸惊叫道:“**老王,你脸上怎么长黑毛了?”
叫老王的外徒蹭了蹭脸,反问道:“刚才崩我脸上的泥吧?现在还有吗?”
秦慕涵眯眼细看,看老王的左脸蛋上的确有一大块黑色的斑点,老王蹭过后黑点并没有消失,反而扩大了。雨水从上面流过,可见那的确是贴着面皮的黑色毛发。
郝大胆也伸手上去,一边用力蹭一边说:“有啊,还他妈长大了。你咋地了老王?”
另一个外徒叫起来,指着郝大胆的胳膊内壁,“老郝,你看你也长了,这是咋回事啊?”
郝大胆收回胳膊观察手臂内侧,看见一簇黑如毛旋涡一样向周围扩张。然后可能是黑毛处刺痒,他丢掉血玉小人,开始抓挠。
这个过程中,黑毛迅速扩散到老王的半张脸。他一边抓狂地用袖子蹭一边跟那个外徒说:“你脑门黑了老宋,咱们肯定是中毒了。不行回去找师父去吧……”
秦慕涵庆幸地想到,如果这三个家伙回去找师父求救,那还有收服他们的希望,便想先一步返回提醒师父小心。可他刚想动,忽然感觉身后气氛不对。
猛然转头,老狗头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身后,正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血玉小人。
他惊讶道:“师——”
老狗头捂着他的嘴,用力向后拖。“错了,错了。这不是宝物,快走!”拽出去三五米远,他拉起秦慕涵往山下跑。他们身后,郝大胆等人发出一声声哀嚎。
秦慕涵照顾着师父的速度,几次想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连宝物都不要了,却见师父面色煞白,双眼失焦,好像正在猜测什么可怕的结果。
忽然,师父注意到什么,眼神聚焦在秦慕涵的脸上,那惊恐神态就好像是秦慕涵脸上正爬着一只咬一口就会毙命的毒虫。
秦慕涵要摸那里,被老狗头制止。老狗头似叹似恨地说:“想不到周家的人还活着。你处心积虑潜伏在我身边,是想骗走我们苟家的衣钵吧?”
秦慕涵蒙了,继而又有些不满,“师父你是不吓糊涂了?算我在内你一共六个徒弟,现在还看不出来是谁骗你么?再说姓周怎么了,天底下姓周比姓苟的多吧?”
说话时,他感觉脸上好像有水珠流过,微微有些痒,下意识抹了一把。
老狗头又扫一眼他的脸,沉默一会儿,似乎作出重大决定,“骗我也没办法了,我这一辈子输就输在太心慈面软。”
他掀开衣服,麻利地解下一个扣在肚子上的羊皮腰包,“你想要的东西都在这里,拿去吧。苟家到此结束了,苟家和周家的恩恩怨怨也一笔勾销,行吗?
幸福来得这么突然,秦慕涵受宠若惊。他来不及想师父说这乱七八糟的是什么意思,表态道:“别说啥恩恩怨怨了,你把衣钵给我,我跟你姓都行啊!”
老狗头释然,把羊皮腰包挂在他脖子上,然后抽出烟袋,扭下烟袋锅,从那铜碗底部抠出一个黄豆大小的蓝色药丸,递给他。“吃下去,跟住我,别说话,一会儿我要是掉队了,你就自己往前跑,不管发生什么都别回头。你要是侥幸活下来,赶紧离开这片山,永远别再回来。”
秦慕涵看出那是一种灵丹,迟疑着是干什么的。老狗头猛地一掫他的手,把丹丸弹进他的喉咙。
看着秦慕涵喉头蠕动,老狗头终于放心,不再说话,放开步子快速跑。秦慕涵在一旁紧紧跟着。
地势一路向下,雨终于小了一些,闪电也化作天边的电弧,身后的山川之中回荡起隆隆的水声,期间还能听见郝大胆等人一声惨过一声的尖叫。秦慕涵无法想象一个人经历着怎样恐怖的事情才能叫得这么惨烈。
穿出密林,踏进一个山坳中,叫声突然停了,气氛却骤然低沉了很多。跑出山坳,前方又是一处山沟,老狗头渐渐落在后面。
秦慕涵减慢速度,没回头,靠感觉找到他的位置,蹲下来把他搂到背上继续跑。
老狗头挣扎训斥,“你怎么不听话!?”
秦慕涵道:“我听话了,没回头。但你是我师父,不管你在担心啥,我都不能把你丢下不管,要不然我就不配当你徒弟。”
老狗头用力推,却虚弱无力。“你不懂!快放下我!”
秦慕涵不依,卖力狂奔。
老狗头又挣扎一会儿,放弃了。他开口说话,声音凄凉,“行啊……你真把我当师父我就知足了。观山镜在羊皮包里,你记住,那上面共有一百零八种变化,除了我让你听到的七十二地煞宝窝外,还有三十六天罡宝窝,后者才是宝中之宝,但需要搭配你们家的观星矩才能演变出来。记住了吗?”
秦慕涵重重点头,“记住了。但是师父你别老像要开追悼会似的啊!你得活着好好教我,我才能学到真本事啊!”
老狗头冷不防拿烟袋锅子捅了一下秦慕涵的肋骨。那里应该是有什么穴位,秦慕涵只感觉浑身一紧,什么都顾不上就抱团摔在了地上。
赶在他起身之前,老狗头道:“来不及了徒弟,听为师的话,站在那不要动,千万别回头。”声音里满是岁月磨砺出的坚毅。
秦慕涵晕头转向,刚想起身就见脚边的石子在蹦,跟着地面剧烈颤抖再次把他放倒。他适应地面的抖动,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回头寻找师父,那时他知道师父错了,周围太黑,在没有闪电的情况下,他回头也什么都看不见。
刚巧不巧,刚刚想完,天边一抹蓝色电光投来光亮,照亮十米开外一幅恐怖景象:
师父站在那里,**的腿上胳膊上都长了黑毛,且黑毛正通过脖子向脸上蔓延。更为骇人的是,完全变成黑色的郝大胆等人不知何时追了上来,正抓住师父的肢体拼命拉拽,那瘦弱的身子几乎被扯碎。
电光寂灭,那一幕血腥重新被黑暗吞没,黑暗中有剧烈的喘息声向这边靠近。秦慕涵忽然明白过来师父是发现自己也中招儿了,决定牺牲自己给他断后。可是……我该不仁不义地跑路还是回去救他?
可笑,老狗头仁慈一辈子,就连对胡山水那种人都爱护有加,怎么可能给秦慕涵犯傻的机会。下一秒,秦慕涵听闻轰隆隆的巨响排山倒海般袭来,继而无尽的水汽把他包裹,他迎向水汽涌来的方向,洪水猛兽瞬间把他吞没。
第08章救命恩人胖方丈
之后的几天秦慕涵过得浑浑噩噩,身下是坚硬的不知是岩石还是木板的物体,眼前是朦胧的花花绿绿的幻影,每次呼吸都伴随着肺部的灼烧,然后是剧烈的咳嗽。咳嗽时天地旋转,脑瓜仁儿剧痛。咳嗽一阵他又昏死过去,昏迷中都是稀奇古怪的梦,有时候梦见自己被郝大胆他们抬回到泉眼里把脑袋**泉眼,有时候梦见自己浑身都长满黑毛,好不容易从噩梦中醒来,内脏又重复之前的痛苦……
比起体内的煎熬,皮肤表面的刺痒更让他痛不欲生。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奇痒,痒起来时恨不能让他把那块皮肤挖掉,痒的地方有时是手臂,有时是脚底,还有时是头皮,手指甲从上面划过,又好像真的有小刀子一点点慢慢地割开那块肉,剧痛流遍全身。每次病症发作都持续一个小时之久,然后痒到**,丹田内又产生一种奇寒。寒气随着经脉向周身扩展,由内而外贯穿身体,麻木血肉,给他短暂的安宁平和。
秦慕涵不难想到这痒是他们所有人都在宝窝中招儿了,而师父给他喂下的那颗蓝丹救了他的命。想到这他又开始痛心。师父本来有机会自己活下来重新收徒的,可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以往他觉得师父看错胡山水等人是跟身份不匹配的愚蠢,可通过这件事情他明白了,师父不是愚蠢,而是在默默地给每个人机会,希望他们能一点点感化一点点改变,最终成为顶天立地的人。也许这才是“师父”这两个字真正的意义吧。
在心灵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之余,秦慕涵偶尔也会被疑惑困扰,其中最大的疑惑无非是师父临死前的那些话。感觉上来看,师父好像是突然想起了一桩陈年旧怨,那个冤家同样姓周,也是一个世代传承的观山流派,有个跟观山镜差不多的东西叫观星矩。江湖门派在江湖上结怨很普遍,可秦慕涵想不通相处五年了,为什么师父突然认为他就是仇家的后代。
他回想自己的祖父、父亲,姓周不假,可他们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庄稼人,从小本来想让他念书出人头地的,可他实在不是念书的料,没办法又让他辍学学手艺,他骨子里却又有些抵触外面的花花世界,只对那些濒临失传的江湖手艺感兴趣,十多岁离家闯荡,学木匠时终于现代化工具,学戏法时终于舞台表演,学风水看相终于师父调戏妇女,十年间一事无成。二十多岁的时候家里烧火盆,一家子人一氧化碳中毒死光,他回家奔丧,再离开村子时遇到老狗头,投在观山门下。总之他觉得天下姓周的人很多,他们家绝不是师父讲的那个有观星矩的周家。
就这样昏昏沉沉地过了不知道几天,那天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时,他发现自己能看清东西了。
首先是那花花绿绿的东西,是一张用彩纸糊着的古老棚顶,画纸残破不全,有的地方能看见房梁。他转头观察,发现自己正在一个破旧屋子里的炕上躺着,地面是凹凸不平的泥地,墙是糊着报纸的泥墙,炕梢一张木板上摞着肮脏的被褥,地上一个倾斜的柜子上摆着一个碗,碗后是一尊油脂麻花的佛像,除此之外只剩下满鼻子满嘴的羊膻味。
他想起来昏迷的这几天应该有一个年轻的胖子在照顾他,给他擦过身子,喂他喝粥,他发烧了给他擦酒,冷了又给他盖被,甚至还给他接尿。他记不起自己被洪水冲走以后的事情,但不难猜测是这个胖子救了他。
此时胖子不在,他支撑着爬起来,捕捉身体的异样,发现肺子和痒都好了,只有身体还很衰弱。他掀开衣服裤子检查身体,所幸没有看见黑毛,只是皮肤上覆盖着层层叠叠的条状血痂,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他庆幸自己命大,长舒一口气,下地走出屋子,看见厨房同样破败发霉,甚至连套像样的餐具都没有。
来到房子外,周围是连绵的青山,明媚的阳光洒落,照着附近一片茅草屋,有风吹来,也是刺鼻的羊屎羊尿味。这大概是个养羊为生的闭塞山村吧。
深深的疲惫缠裹着他的双脚,他打消出去走走的念头,回到屋子里等胖子。无意间,他看到炕头墙上挂着的羊皮腰包,猛然想起自己现在是正儿八经的观山先生了,兴奋地取下来查看。
解开三道皮绳,皮兜两侧挂满沙粒,往里面掏,先摸到的是观山镜,大小刚好托在掌心,外方内圆,方形的部分是青铜的,四角有样式一致的古老花纹,初看上去像是一双大公羊的犄角,仔细看才能看出是一条轴对称的龙形野兽,两边都是龙头。花纹往内就是那三个可以旋转的同心环,每个环上有数量不等也不认识的金文。秦慕涵担心地试了试,发现圆环并没有受泥沙影响,还能转动。圆环里面就是亮白的合金镜面,这是秦慕涵第一次面对面看着它,惊奇地发现它竟然是个凹面镜,因此里面的影像是颠倒而扭曲的。翻过来再看背面,边缘平整无花,中心位置有祥云纹围成的圆环,环内是四条首尾相接的螭虎构成的另外一个圆环,最中心有一方格,格里像画印一样分布这四个大字。还是金文,他也不认识。在格子中央、四个文字四角相对的地方凸出一个被磨得光亮的镜钮。
摸着这个不知被多少正统观山先生摸过的古老工具,看着它散发出的沉郁光泽,秦慕涵激动得直流眼泪。好不容易控制住情绪放下观山镜再往兜子里面摸,他又摸到五个小孩手腕粗细的竹筒罐。竹罐被皮绳连成一串,每一个上都写着一个汉字,是金木水火土。
关于这个东西,秦慕涵听师父给胡山水讲过,这里面是五种不同行属的粉末,分别由那一行属的宝物的边角料研磨加工而成,必要时用以保命,制作方法已经遗失。然后也不知道师父是舍不得用,还是遭遇的危险不至于用到它们,秦慕涵从没见师父用过,自然也不知道使用方法。
再把五行筒放下,伸手进兜里,指尖触碰到散碎的、湿漉漉、软绵绵的东西。他捏出来一点,看出是被水打碎的纸张。他干脆把兜子撑开,里面别无他物,只剩下泥沙和这种白纸屑了。
他忽然又想哭,因为看这纸屑的数量分明是一本书,上面一定记载着一些秘密,可它竟然碎得连一个字都没留下。
清点完师父的遗物,秦慕涵心里还是十分侥幸的。他觉得这些东西要是传承到胡山水手中,那货估计第二天就得上古玩市场卖了,卖都卖不上好价钱,传到自己手里会不会用先放在一边,至少他能保存好它们。
又摆弄这些东西一阵,秦慕涵下地打来一盆水,在厨房里找到一个废弃的牙刷,把所有东西都仔仔细细地刷洗一遍,然后放在窗台上晾晒。
下午他睡了一觉,醒来时日落西山,夕阳从北面窗子照进来,原本阴暗的墙角折射出耀眼的光线。
秦慕涵走过去,发现是一张半截的镜子。这时,他猛然想起师父是在反复看向他脸上某个位置后才问出那一系列奇怪问题的。他忐忑地把镜子拿在眼前,先看见同样横七竖八的抓挠痕迹,而后在左脸的颧骨和眼角间发现异样。
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色斑块,形状像蝌蚪,边缘参差不齐。他蹭了蹭,确定那不是伤痕,而是藏在完好皮肤下面的胎记。回想师父当时的视线和眼神,估计是让他想起了某个人。用胎记认人倒是可以理解,可是胎记应该是胎带来的,后长出来的怎么还能认人?这块胎记又是怎么出现在他脸上的?
正思考着,院门口传来开门的声音。他回到炕边透过窗户观望,看见是那个胖子回来了。
胖子风尘仆仆,竖ꎭ꒒ꁴ꒒起的头发冒着热气,一张肥嫩的脸被晒得黑中发红,满是油汗。他穿着一套破旧的裤衩背心,脚上一双露脚趾头的农田鞋,肩上斜跨一个背包,手里拿着鞭子,背上背着一捆松枝,看起来是放羊去了,可是秦慕涵没在他身边看见羊。
胖子隔着窗户看见秦慕涵,一下子定在原地,眼睛和嘴都张得老大,那种感觉就好像秦慕涵早就死了,现在是在诈尸似的。
秦慕涵朝他一笑,迎向外屋,心里盘算着自己是应该先问问恩人姓名再郑重地给人家鞠躬感谢,还是应该先深鞠感谢再问姓名。前者显得严肃,后者显得真切。
犹豫着,秦慕涵推开房门,门外的胖子噗通一声跪下,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赶紧去拉胖子,“慢着点儿,怎么还摔了?”
胖子借力爬起来,上下看着秦慕涵,眼睛里流露出欣喜,却是没说一句话,只有脸色越发涨红。
秦慕涵一下子想到这是个哑巴,心中更加感激,连忙后退三步深鞠一躬道:“感谢朋友的救命之恩,这份恩情秦慕涵毕生不敢忘,日后当牛做马也会报答。”
按照道理来讲,听完这句,就算对方是个哑巴也应该把他扶起来客气一下,可等了半晌,胖子并没过来。
秦慕涵尴尬地直起上身,发现胖子已经放下鞭子摘下兜子准备烧水做饭了。他只好退在一边等着。
随着观察,秦慕涵看出这个胖子年纪大概二十岁出头,应该是一个人生活在这。可能是不会说话的原因,性格有些腼腆,不管是做什么动作都下意识背对着秦慕涵,眼神时不时向这边瞥,瞥见又急忙躲开,偶尔实在躲不开,他那脸上又会增添一抹羞红。
为了不给他带来更多不舒服,秦慕涵走到院子里帮忙收拾柴火。此时可见,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在准备晚饭,炊烟汇聚在半空,映衬着冷清的大山和晚霞,别有一番宁静质朴。
大概半个小时,秦慕涵听见门开了,回头看见胖子站在门口。
胖子诺诺地说:“好饭了。”
秦慕涵答应一声往回走,慌忙又追上去,“你会说话?”
胖子不解地点头。
秦慕涵大喜,“会说话你怎么不说呀?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呢。这下好了,我也能知道你们这个村子叫啥你叫啥,往后我有钱了就回来报答你。”
胖子不回答,只是唯唯诺诺地傻笑。秦慕涵心说这小子不会是只会说“好饭了”三个字吧?
好在,吃饭时在秦慕涵百般询问下,胖子艰难地说了一些话。从这些话里秦慕涵了解到这个村子叫和尚村,胖子叫方丈。他本来和爷爷一起生活,但是前几年爷爷走了,就剩他自己了。他是个羊倌,没上过学,不识字,自己家没有羊,每天帮着别人放羊。那天下大雨村里一个牲口跑了,他就跟着村民上山找,结果遇到秦慕涵,然后找村里的瞎子兽医给治的病,没想到真给治好了。
秦慕涵再次感叹自己命真大。同时意识到这个胖子口齿没有问题,只不过可能长时间一个人生活,不太擅长跟外人交流。
说完这些,胖子又陷入沉默,把脸埋在碗里扒拉饭,没有问关于秦慕涵的任何问题,似乎并不关心他是怎么到这来的,又为什么会被大水冲走,话里话外也没有任何一点救了人的自豪。
秦慕涵感受着这种淳朴的善良,暗暗发誓一定要报答他。吃过饭躺在炕上,时间尚早,他试着问方丈听没听说过有一口吃人的泉眼,方丈说没有,然后吹灭油灯告诉他赶紧睡觉。
说话时方丈显得很紧张,说完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打起了呼噜。秦慕涵诧异地看着他宽阔的背影,想不明白两件事:
一件是屋子里有电灯,为什么还要点油灯。二是方丈好像是想让他赶在什么事情发生之前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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