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莫染陆晟的书名叫《堆金夫婿》,它的作者是佚名创作的短篇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这算我出色完成工作的奖赏吗?而对面的莫染已经红了眼眶:「阿晟,我知道我让你伤心了,如果羞辱我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那你就尽情羞辱我吧。可是我发誓,我跟陆丰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心里自始至终都只有你一个人。」不得不说,这个莫染也是一个好演员。......
呵,上次莫染不是问候了我爸妈?
这次我就专门问候一下她爸妈!
莫染被我骂愣了,竟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
她今天穿了一件风衣,里面是条长裙,其实很是端持庄重,无论如何跟清凉扯不上关系。
但我们劳动妇女,捍卫起自己老公来那可不就是要尺水丈波嘛!
我管她到底穿了棉袄还是貂皮,在我这里,统统都是穿着清凉的狐狸精!
我拿出我纵横多年八点档电视剧练就的大婆风范,斜睨着望她:「莫小姐,同是女人,我非常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失去了我老公这么优秀的男人,你心里一定很难过,很舍不得。但是,我老公已经结婚了,再难过你也不能当小三呀。况且,还是毫无上位希望的小三!」
我倚在老公怀里,耀武扬威:「现在我老公最爱的人已经变成了我,你再怎么闹,也只是让我看笑话罢了,所以我劝你啊,赶紧走人。是不是老公?」
说到精彩处,我实在忍不住看我老公一眼,心里想着:夸我吧,夸我吧,你这钱花的值吧——
没想到,我老公竟然俯身在我额头上亲了一口:「你说的是极了——」
呃,我一时有点卡壳。
这,这算我出色完成工作的奖赏吗?
而对面的莫染已经红了眼眶:「阿晟,我知道我让你伤心了,如果羞辱我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那你就尽情羞辱我吧。可是我发誓,我跟陆丰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心里自始至终都只有你一个人。」
不得不说,这个莫染也是一个好演员。
只见她双目含泪,楚楚可怜地望着我老公,然后从提包里拎出来一条闪闪发光的项链。
看上去这条项链应该是什么大杀器,因为我老公只是看了一眼,嘴角就不易察觉地瘪了一下。
显然,莫染也观察到了这个细节:「我今天来不是来求复合的,我只是想把这条项链还给你。七年前你把它送给我的时候,曾经说等以后结婚了,再给我配上同系列的戒指。现在——」
莫染适时地流下两行清泪,抬头凝望着陆晟:「既然戒指已经戴在别人手上了,那这条项链我留着也就不合适了。」
她眼神哀凄,哭得不能自已:「阿晟,为什么我们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明明项链还在,你还在,我也还在,你说过的话,为什么不算数?!」
嗄!这该死的女人?!当我是死的吗!
我立刻跳到莫染跟前,亮出我的鸽子蛋:「你是小学生吗?成年人会问前任七八年前说的话算数不算数?睁开你的小眼睛看看,这钻石大戒指,就戴在老娘手上。成年人的世界里,钱在哪里,爱在哪里,你懂不懂啊小学生?!快收起你的破烂项链回老家吧!再不走,项链我都给你没收!」
欸呀呀呀呀,我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但很快,我又找补了一句:「明明就是用我家的钱给你买的,现在项链我不要了,便宜你了,赶紧得了便宜滚蛋吧!」
莫染倔强地透过我,望向陆晟,似乎她并不在乎我说的每一个字。
但聪明如我,还是从她紧握的拳头里发现了端倪。
这个女人,她当然不能无视我说的每个字,她只是装作不在乎。
纸老虎!
我抬眼看看陆晟,他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也正在看我。
我秒懂,瞬间扑到陆晟怀里,双臂环上他的脖颈,双腿攀上他的腰,歪头对莫染说:「咋滴,你还不走,是想看我跟我老公洞房吗?」
任是陆晟再见过大场面,我的台词还是令他振聋发聩,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腰僵了一僵。
而莫染,则丢下一句「你们可真行」哭着跑了。
嘻嘻,就当她是在表扬我吧!
莫染的背影越变越小,我立刻从陆晟身上跳下来,冲着莫染的方向奔去。
毕竟1.5视力的我,眼睁睁看见她将那条珍贵的项链子,直接丢在了地上。
呵呵呵,这可是你不要的!
可我刚迈出几步,就被陆晟呵斥了:「许铮铮!你给我回来!我不许你捡垃圾!」
他居然管那条闪着钻石光芒的项链叫垃圾?
尽管心里不舍,但我还是将那项链踢到了路边的草丛里,冲陆晟奉上一个狗腿的笑容:「老公你说什么啦,我不捡,我只是怕那项链挡路,到时候扎了你尊贵的车胎。我把项链踢到草丛里,就安全啦。」
陆晟这才牵了牵嘴角:「回家。」
回家后,我探明了陆晟这一天的行程,立刻掏出手机,给我的闺蜜曼曼发信息,让她速速来我所在的小区「捡垃圾」。
肥水不流外人田,闺蜜发财,四舍五入就是我发财。
想到这里,我的嘴角忍不住翘起。
许是表情管理不太到位,陆晟发现了我脸上的笑意。
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让我捉摸不透的那种。
我禁不住胡思乱想了起来。
虽然我对自己刚才痛打落泪三的表现非常满意,但看起来,老板好像有点其他想法。
难道说,刚才我的发挥太过超常?把老板的白月光打个落花流水,老板心痛了?
天了噜。我会不会失业噻?
为了避免我老板卸磨杀驴,我讪讪地跑到他身边,一脸柔情蜜意:「老公----您对我刚才的表现满意吗?是不是发挥的稍微过了那么一点点?我的意思是,就是对莫染,我究竟应该拿捏个什么尺度?」
我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他准备跟莫染复合,我是一个尺度,如果他不准备,我是另一个尺度......
陆晟看了我半天,最后慢慢吐出一句话:「许铮铮,不管对方是莫染还是别的女人,对我,你只需要拿捏一个尺度,那就是爱我的尺度。我饿了。」
得嘞!
原来我老公刚才那阴晴不定的表情,是肚子饿了。
我将小心脏踏踏实实放回肚子里,跑到厨房一阵忙活。
忙着忙着,我突然想起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陆晟这么大一个家,连个保姆都没有?
趁陆晟吃我做的心形荷包蛋和速溶黑芝麻粥的时候,我说出了我心中的疑问。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可以给我配一个保姆,要不然这么大房子,我打扫起来,多费劲。
但陆晟只给我一句话:「我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雇保洁打扫。」
得嘞!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老板。
吃完早餐,陆晟开开心心上班去了。
我站在窗户上往下看,刚好刚好。
就在老公的豪车开出小区大门的瞬间,闺蜜依照我的指示,在绿化带里捡起了那串璀璨的项链。
闺蜜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足足盯了我十几秒:「铮铮,咱俩发财了呀!不过,这项链的主人,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吗?是不是还给人家比较好?」
「不必不必,这项链的主人,是个小三,豪门恩怨中的失败前任,我亲眼见她扔了项链,应该不会再来找了。」
闺蜜放下心来,问我怎么找到了这么好的工作,在这么好的别墅里当保姆。
我赶紧顺着她的话,承认自己就是在这家当保姆。
闺蜜睁大双眼,十分羡慕,直说我走了狗屎运,还问我这家还缺不缺别的保姆。
咦,这正好点醒了我。
陆晟说我可以雇一个保洁。
闺蜜是个月入3000的扑街写手,如果她能每天来陆家打扫卫生一个小时,我给她开时薪1000,她瞬时就变成了一个月入30000的高阶白领。
天啊,啥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就是啊,宝宝们!
我说了我的提议,闺蜜抱住我连亲了三口:「许铮铮,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我绝对给你每天把他家地板擦的锃光瓦亮,一丝灰都没有。」
要不说我俩能成为闺蜜呢,我们连被金钱收买的模样都一模一样。
喝着陆晟家八千块钱一斤的茶,闺蜜告诉我说:「等我把项链卖了,给你转钱噢!」
我又给她续上一杯茶,让她卖了钱就自己拿着。
闺蜜又瞪大眼睛看我:「不是吧许铮铮,这可是你发现的,我只是替你捡了起来。这钱应该是你的!」
我笑着搂住她,问这个傻瓜中午想吃什么。
我永远都忘不了,大学毕业头一年的冬天,我支付了各种帐单后没钱吃饭的一个晚上。
闺蜜知道后,冒着雪骑了一个小时电动车,不但送给我三千块钱,还给我置办了一桌火锅,并且把最后一颗鱼丸留给我。
这种恩情,我怎么能忘?
就在我计划带闺蜜去哪里吃个豪华午餐的时候,陆晟却给我发微信,问我为什么不去给他送饭。
「怎么,你想被扣工资吗?」他的声音听上去十分不悦。
我立刻跑到厨房里去给陆晟准备午餐:大盆沙拉和上海青小馄饨。
当然,是三份,陆晟一份、我一份、闺蜜一份。
闺蜜望着那一大盆草类沙拉,直呼长见识,只吃掉了馄饨就跑路了。
这令闺蜜跑路的草类套餐,陆晟却吃的津津有味。
看着他满意的样子,我心想,原来这个老公这么好伺候。
饭后,我收拾了碗筷就想打道回府。
但陆晟却说要带我去干正事。
正事?我不禁虎躯一震。
「老公放心,吃饱喝足,战斗到底。」
没想到陆晟却笑了,吩咐司机不用上工,他要亲自开车。
万万没想到,陆晟所谓的正事,竟然是陪我逛街买买买。
「明天,你陪我参加一个饭局。」
就是这句话,让我在高级商场里,花钱花了个晕头转向。
在各种大牌店里,我如同花蝴蝶一样,一会儿穿这个裙子,一会儿拎那个包包,一会儿这条项链配这条连衣裙,一会儿这双高跟鞋配那条小**。
总之,凡是我穿上合身的,陆晟都说好看。
我头一次发现,原来我身材这么好,穿什么都好看。
购物的两个多小时,真正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白驹过隙。
以前,我买衣服的时候,总是感觉度日如年。
记得有一次,我看中一件五百多的连衣裙,问小服装店老板有没有M号的,可小店老板只让我试穿挂在外面的S号,说什么先试试样子,觉得上身好看,肯定掏钱买,她再给我找M号。
我当然知道老板娘在刁难我,她觉得我不像买主,所以故意那么说。
可我实在太喜欢哪件衣服了,于是试了S号,结果刚站起来,因为不合身,拉链直接崩了。
那天我和老板大吵三百回合,就为了讨论清楚,拉链崩了到底是她的错,还是我的错。
其实,修修拉链,不过二三十块钱。
唉。
从此之后,我只在网上买衣服,不愿再在实体店里看人脸色。
可是这一天,在陆晟带我购物的两个多小时里,所过之处,尽是笑脸。
所有售货员都对我极尽赞美之词,「气质非凡,穿什么都好看」。
我不禁感慨,原来有钱人的快乐,这么简单。
即将走出商场的时候,陆晟突然问我,还有没有别的想买。
我嘴上说着没有,可眼睛不自觉的瞟向门口的那家哈根达斯。
这个牌子的冰激凌,我一直都想尝尝,但是却一次都没舍得买过。
哪怕是去年过生日,都没有舍得买。
我想着,现在我有钱了,等会儿打发走老公,我一定要再回来,吃它个昏天黑地。
陆晟似乎看穿了我的内心活动,他牵着我的手,将我领到了哈根达斯的店里。
然后大手一挥,给我买了一个哈根达斯球。
「太凉了,吃多了不好。」他付款的时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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