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4 16:42:58
以豪门为叙事背景的小说《末世治好了我的恋爱脑》是您居家旅行必看好文,诺诺林浩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小致”,概述为:“你看你现在的样子,都这么憔悴了还骗我说你挺好的。”我站到镜子前才反应过来,从早晨起床到现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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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丧尸一口咬掉我半个脑袋的时候,我还没有死。
头顶一阵剧痛,昏迷前最后一个想法:他吃了我的脑袋,会不会变成恋爱脑丧尸呢?
是的,我是恋爱脑,爱一个渣男爱到毫无底线。
在末世,我拼了命的抢物资,牺牲自己换食物,到最后,为了我的堂妹,他将我推出去喂丧尸。
可能是恋爱脑被丧尸吃掉了,所以在死前最后一秒,我顿悟了!
1
猛地坐起来,条件反射般伸出双手摸向自己的头,前后左右囫囵摸了个遍,完整、圆润、毫无缺陷。
我长出了一口气,一身冷汗。
借着昏暗的小夜灯,我打量着四周。
熟悉的陈设,柔软的被褥,清甜的香气,都在提醒着我,这是我的卧室。
可是,我家所在的楼房早就在丧尸潮来临的时候坍塌成废墟了啊。
想到这里,我连忙去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屏幕上明晃晃的时间:2019年7月1日。
我重生了!
我回到了末日爆发的六个月以前!
太好了!!!
将手机随手一扔,我捂着脸泣不成声。
感谢老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犯蠢,一定要保护好爸爸妈妈,一家三口努力平安活到末世结束的那一天!
2
哭着哭着,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现在我应该是和林浩住在一起,林浩是我上辈子的男朋友,也是将我推入丧尸之口的罪魁祸首。
擦了擦眼泪,担心他被我的哭声吵醒,我悄无声息地溜出房间,去林浩的卧室听动静。
他卧室门没关,窗帘也没拉,借着月光我发现他床上没有人。
拍了拍额头,随手打开他卧室的灯,果然,他没在家。
我这个脑子是真不行,突然重生回来过于激动,我都忘了今天晚上他和我说单位聚餐,要晚点回来了。
当然,上辈子的今天他一整晚都没有回来,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无人接听,到后面直接关机了。
我以为他喝醉了回不来,担心得一整晚都没睡好,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去聚餐,而是给苏眉庆祝生日去了。
想到我在家担惊受怕的时候,他却在和我的好堂妹滚床单,我就恨不得先掐死这对狗男女,再掐死我自己,恋爱脑真是无可救药,非得死过一次才能清醒过来。
还好,我是真的已经“死”过一次了。
说起来,我能够和林浩谈恋爱,都是托了苏眉的“福”。
去年夏天,苏眉叫我出去玩剧本杀,我们三个女生人不够,到店里和三个男生拼了车,玩情感本《冥河》。
为了更好的游戏体验,在开始之前我们先进行了自我介绍。
在我讲话的时候,我对面的那个男生一直眼睛亮亮的看着我,发现我看过去,对着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微微一怔,也回了个微笑。
这个男生就是林浩,是那三个男生里面最符合我喜好的一位。
高大帅气,笑容干净,阳光大男孩。
在玩的过程中,他经常偷看我,每次被我发现,都略带羞涩的对着我笑。
这种被人关注的体验对我来说很难得,特别是和苏眉在一起的时候。
苏眉长得很漂亮,明眸皓齿,明艳照人,一头酒红色的长卷发十分吸睛。
和她相比,我的外貌就比较普通了,勉强称得上清秀而已。
所以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和她出门的时候当她的绿叶。
但是,毕竟少女情怀,能被帅气的男孩子关注,心里还是有点美滋滋的。
顺理成章的,结束后加了微信,开始聊天。
我记得那时苏眉还笑着调侃我:“你觉得那个林浩怎么样啊?这么帅气的男生追你,你要是不喜欢,就介绍给我吧!”
我一直把苏眉当成贴心的好姐妹,闻言也没多想,反而认真和她讨论起来。
“我觉得他挺好的,但是你知道,我家里的这个情况,我爸妈都很担心我遇人不淑,找不到真心喜欢我的男生。”我有些苦恼。
因为家里条件优渥,之前追求我的几个男生,都是看中了我家的条件,而非我这个人本身。
“害,这还不好办嘛,反正你俩之前也不认识,生活中没有任何交集,你可以假装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呀,试试他对你到底是不是真心的!”苏眉对着我挤眉弄眼,“如果你穷困潦倒,他还对你不离不弃,那一定是真爱了!”
于是,在林浩追求我一段时间后,我们就恋爱了。
恋爱半年,感情逐渐升温,林浩提议我们搬到一起住。
他握着我的手说:“诺诺,我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搬到一起住能节省开支,攒下更多的钱买房子。早点买个大房子,我也就能早点娶你回家了。”
说完,举起我的手放在嘴边轻轻一吻,满眼真诚。
我犹豫再三,倒不是别的,我是真的不想放弃我的三百平米大平层,搬到这个七十平米的小房子里。
之前为了我的穷人人设,我特意租了这间70平米的两室一厅,离我的大平层不远,所以我可以在约会结束他送我回家以后,再回到那个小区去住。
如果搬到一起,那我以后岂不是再也不能偷偷回去睡了?
想到这里,我内心是拒绝的。
我是恋爱脑,但是我也有公主病啊!
我的豪华衣帽间,我的奢华公主床......我不想离开你们......
“哦对了,”林浩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信誓旦旦:“诺诺你放心,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我百分百的尊重你,等我搬过来,你睡主卧,我睡次卧,在我们结婚之前,我绝对不会碰你!”
瞧瞧,多么难得的绝世好男人,在当今社会还能有这样的柳下惠存在,你们说我能不感动吗?
我眼圈红了,在心底唾弃自己:林浩都为我做到这种程度了,我还矫情着不想离开大平层,我还是个人吗?
于是,林浩搬了过来,遵守承诺住在了次卧,并且丝毫不肯占我的便宜,主动承担了大半的房租和日常开支。
搬到一起后,日夜相处,感情更加蜜里调油。
唯独有一点不好,就是他工作太忙了,经常加班,常常是我都睡了他还没有回来,等我早晨起床的时候他又已经走了。
对此他抱着我哄我:“乖诺诺,我多加班才能多挣钱呀,挣了钱给我的宝贝诺诺买包好不好?”
呵,到了末日以后,我才知道,他的每一次加班都是和苏眉在一起厮混,而我却一步一步陷入他编织好的虚假谎言中。
3
既然家里没人我就安心了,将防盗门反锁,去厨房给自己煮了碗面条,煎两个鸡蛋,再配上一瓶可乐,美滋滋地吃起来。
在末世苟延残喘那么久,有时候一天都吃不上一口饭,就靠喝些并不干净的水维持生命,现在只是简简单单的面条,都让我幸福得想要流泪。
我细嚼慢咽,认真地品味食物的美好,我想,任何从末世过来的人,都不可能再浪费粮食了,因为到了末世,食物太珍贵了。
末世里,为了一袋泡面、一瓶水,打架甚至杀人的事情太常见了。
停!打住打住!
我控制自己不再去想那些悲惨的事情了,收拾好餐具,拿出纸笔开始列计划。
分手是一定要分的,但不是现在,我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时间和林浩还有苏眉纠缠。
首先,最主要的就是打造安全屋。
我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太破旧了,人员密集,到时候丧尸化程度高,也更容易被尸潮侵袭。
而且房屋老旧,不保暖不耐热,到了末世天气愈发极端多变,这些都需要考虑进去。
根据我上一世的经验,偏僻,人迹罕至,地势高的地方比较适合躲避,我心里有几个地点,这几天可以去考察一下。
确定好安全屋以后,就要加固改造。
在末世,安全屋越坚固越好,最好打造个堡垒出来才有安全感。
第二步,囤货。
我在末世活了快一年,直到最后被林浩推入丧尸群。
不知道末世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结束,也不知道后面能不能等到**救援,那么物资肯定是屯的越充足越好。
第三步,解决林浩和我小叔叔一家,在末世来临的时候不要被他们拖累。
上辈子害得我那么惨的两个人,应该获得应有的下场。
最后,在末日之前,带着爸爸妈妈,躲到安全屋里,躺平避世。
也许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但至少在死之前,我们一家三口能够度过一段美好时光。
搞定!
一张纸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都是我想到的待办事项。
写完后又看了几遍,记在脑子里,然后将纸细细撕碎,扔到马桶里冲走。
这一世,我不会再恋爱脑,也不会再心软,渣男渣女,走着瞧吧!
4
浅睡了几个小时,梦里光怪陆离。
林浩低头看我,语气温柔:“诺诺,快起床了,要迟到了!”
下一秒,原本英俊帅气的脸庞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恶鬼,张开了血盆大口要将我囫囵吞下。
吓得我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往外跑,门外却早已变成了人间炼狱。
数不清的丧尸正在小区里游荡。
他们皮肤惨白,身体溃烂,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我的出现给他们指明了方向,集体转身,乌泱泱一大群快速向我涌来。
前有丧尸后有鬼,我咬紧牙关,努力撑着直打哆嗦的双腿向楼上跑。
跑着跑着,被楼道里的杂物绊了一跤,然后,被蜂拥而至的丧尸淹没。
..........................................
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我坐起来深呼吸。
不睡了不睡了,太吓人了。
喝了杯温水,安**了一会儿稳定情绪后,我拿起手机给王洺栎打电话。
王洺栎是我发小,认识二十多年的那种。
他家从前也是家大业大,和我家差不多,我爸和他爸是好哥们,所以我们从小就天天在一起玩。
他父母结婚时一穷二白,白手起家,这么多年一起打拼下了偌大的家业,相互支持鼓励,夫妻齐头并进,也是圈里的一段佳话。
等到王洺栎高中快毕业的时候,他妈妈生病去世了。
王母去世后没多久,王父就找了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女朋友,从那天开始,王洺栎的好日子就结束了。
他爸的新老婆面甜心狠,婚后很快生了个女儿,大概是觉得王家的家产都应该由自己女儿继承,所以总是明着暗着让王洺栎背黑锅。
虐待倒不至于,毕竟王洺栎已经成年了,但是日常的阴阳怪气挖坑陷害是少不了的。
都说有个后妈就有了后爸,还真是没说错。
这些手段王父不会看不出来,他非但没有制止,反而暗中推波助澜。
心已经偏的没边了。
好在王洺栎自己争气,聪明好学,又有经商的头脑,大学四年一边学习一边创业,自己的安防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还能抽空给王父制造点麻烦,让他焦头烂额狼狈不堪。
“哎呦,苏大**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电话接通,王洺栎吊儿郎当道。
别误会,玩世不恭只是他的表象,毕竟凭一己之力搅得王家翻天覆地的他是彻头彻尾的混世大魔王。
闻言我有些过意不去,谈恋爱以后,因为林浩不喜欢我和异性来往,所以我和包括王洺栎在内所有的异性朋友都断了联系。
电话里也不方便说太多,我就跟他说了我的需求,报了地址,等他安排工人上门来安装。
“谢了,好久没聚了,改天请你吃饭!”随意聊了几句,我挂断了电话。
等待工人上门的这段时间里我也没有闲着,拉出行李箱开始收拾东西。
大件物品就算了,太明显容易被林浩看出来,主要把常用的日用品和贵重物品收好,再装几件衣服。
行李收拾得差不多,安装工人也到了。
我一边接王洺栎的电话一边去开门。
电话里他吐槽:“我说,你是破产了吗,怎么住在这么破的小区里,破产了和哥哥说呀......”
话没说完,他看见打开门的我,愣住了。
握草!
他骂了一句,顾不上挂电话,走近两步小心翼翼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脸。
“诺诺,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他收起漫不经心的表情,认认真真的将我从头检查到脚。
我纳闷:“我挺好的啊,谁能欺负我。”
说完把他拉进来不要挡路,让跟在他身后的安装工人进来。
交代好需要安装隐藏摄像头的位置和要求,我走向一直站在那里的王洺栎。
“这么点小活,怎么王总还亲自过来了!”我笑眯眯道。
他一脸严肃,不理我的打趣,径直将我拉到卫生间,推到镜子面前。
“你看你现在的样子,都这么憔悴了还骗我说你挺好的。”
我站到镜子前才反应过来,从早晨起床到现在,我没有洗漱也没有吃早餐,就喝了那一杯温水。
镜子里的我,的确很憔悴。
大哭+夜宵+没睡好,导致我眼睛肿,脸也肿,整个人肿成了悲伤蛙。
头发凌乱,随便套了件外套,不修边幅。
的确不像平时的我。
但是,这也不能怪我呀。
在末世过久了水资源稀缺的生活,早就没有洗脸的习惯了。
而且,我偷偷笑了笑,现在我的再憔悴,也还是正值青春的健康姑娘,比末世中面黄肌瘦的我可好太多了。
不过,看着站在我身旁依旧一脸严肃的王洺栎,我有些纠结。
他应该是可以相信的吧。
那我要不要告诉他一部分事情呢?
算了,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先好好洗漱一番。
安抚了他几句,将他推出卫生间。
有他在我也放心,索性锁了卫生间的门好好洗个澡,再敷个面膜做个SPA。
等我神清气爽的出来,发现工人都已经离开了,王洺栎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现在还差不多,刚才那样子吓死人,我以为你谈个恋爱谈的自暴自弃要当黄脸婆了呢。”看我恢复正常,王洺栎也恢复到毒舌本质。
我拿了瓶水递给他:“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才不会变黄脸婆,以后姐姐独美!”
“展开说说?”闻言他立刻坐直了身子,眼睛亮亮的凑过来,满脸八卦。
我指了指安装隐藏摄像头的位置,言简意赅:“渣男出轨了,安摄像头找证据。”
他鄙视我:“早就和你说了,这个林浩不靠谱,你非得说他不图你钱不图你色对你是真爱,我告诉你,不图你钱不图你色还要和你谈恋爱的,不是GAY就是骗子!”
“那照你这个说法,男人谈恋爱就是为钱为色呗?”我虚心请教。
咳咳,他咳嗽了两声:“话也不能说的这么绝对,也有可能是因为感情,当然,林浩肯定不是。“
我深以为然。
林浩当然不是,他不光图钱图色,还想要我的命。
5
请王洺栎吃完饭,我拖着行李箱离开已经“布置妥当”的家。
在去机场的路上,给林浩打了个电话,依旧关机。
大概还在和苏眉厮混吧,我毫不在意。
随手发了条微信给他:亲爱的,我临时出差几天,你自己在家好好的,记得想我哦!
发完将手机放进包里,在心里琢磨着将要去的地方。
我目前所在的这个城市地处东北平原,天气寒冷,一年只有三个月左右是比较舒适的。
末世后捱过的那一年,遇到几次极寒天气,我本来就怕冷,再加上缺衣少食,差点被冻死。
所以想去南方暖和一点的城市打造安全屋,首选就是海南。
海南是我国第二大岛,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冬暖夏凉,环境优美,资源丰富。
唯一的缺点就是冬季游客太多,会增加一定的危险性,只能远离旅游热门城市,远离人群保平安。
抵达海口后,租车沿着海南中线高速一路找,找了几天后,还真的找到一个好地方。
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与白沙黎族自治县的交界处,有一座小山,山上树木繁茂,怪石丛生。
最棒的是从山顶蜿蜒而下的一条小溪,在半山处聚集成潭,潭水清澈见底,一览无余。
我对这个地方非常满意,位置偏僻,人迹罕至,又有山有水,可以在末世自给自足。
花了几天办理荒山承包手续,我是用公司名义承包的,名下有家旅游公司,正好用开发旅游项目做借口。
办完手续后我就飞回了家,这几天林浩给我打了数个电话,先是解释那天夜不归宿的原因,又甜言蜜语哄了我半天,后面就是定期报备安抚,问我哪天回去。
我知道他是怕我撞破他和苏眉的**,这些天偶尔闲下来,我会翻看家里的监控视频。
这对狗男女在一起这么久了还是如饥似渴干柴烈火,每天晚上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这些小视频都保存好,以后肯定用得上。
但是现在嘛,我还不想撕破脸。
提前和林浩说好回家的日期,果然,回到家中一切如常。
不存在什么故意留下的口红、香水等物品,苏眉的目的也不是小三上位,毕竟真算起来我才是后来者。
她是既想要钱又想要人,才不会给我留下任何把柄。
晚上强忍着和林浩吃了顿浪漫的烛光晚餐,餐后他拿出了一条项链送给我,体贴地为我戴上。
“诺诺最近辛苦了,这是老公送你的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他在我耳边低语。
肉麻的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演戏真是难。
我回想着前世和他相处的方式,娇羞一笑,亲了他脸颊一下:“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
为了减少日后的相处,我和他说我们公司接了个大活,我最近一段时间要经常出差。
对此他并没有怀疑,他知道我在一家旅游公司上班,这是我明面上的工作。
他也知道那家旅游公司是我的,只不过他不知道我知道他已经知道了。
两个心怀鬼胎的人就这样一起生活。
没有出差的日子,我在这边筹备改造荒山的各项事宜。
丧尸一口咬掉我半个脑袋的时候,我还没有死。头顶一阵剧痛,昏迷前最后一个想法:他吃了我的脑袋,会不会变成恋爱脑丧尸呢?是的,我是恋爱脑,爱一个渣男爱到毫无底线。在末世,我拼了命的抢物资,牺牲自己换食物,到最后,为了我的堂妹,他将我推出去喂丧尸。可能是恋爱脑被丧尸吃掉了,所以在死前最后一秒,我顿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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