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3 14:49:54
《姑苏繁华里》是由作者“黑鹭”最近创作的古代言情的小说,主要人物是金凌云梁秋。全文文笔娴熟,言语精辟,实力推荐。主要讲述的是:距离心脏半公分不到的那支袖箭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但依然能感受到胸口里的那个缺口,蕴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空荡、空虚、寂寞。像一条沟壑在垒造,妄想桥接心与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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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拍碎了私藏已久的酿酒封泥,思绪如酒香放纵地侵蚀着每一寸空气,时空便随着它淌进了民国十四年的秋天。
一艘航船由甪直开往震泽,航线中转于同里。见满载的物资前来交接,熙熙攘攘的码头如集市般嘈杂,苦力们一跃而上,开始忙着卸货、装货。而同里的码头似乎多情过头,要为满身臭汗的光膀子男人们撒上清凉,这一酝酿,淅淅沥沥的细雨落下来,竟有弥漫成瓢泼大雨的势头。
船家下令止雨后再行,船客们便纷纷下船,那时的同里已是出了名的古镇子,商铺林立亦是江南一带齐聚之地。金凌云也不甘寂寞,随着人群窜入镇内,肚里的饿虫早已拉帮结派,造反了半天,再不给它们打个牙祭,估计得把自己给生吞活剥了。
江南的天气就是矫情,说风便是雨,还没走几步,雨水便磅礴了脚下的青石板路,露出一条黛瓦棚檐,河水泛滥似要淹了朱漆斑驳的两岸古楼,搅和着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石拱桥,仿佛随着整个镇子都沉在了水中,半沉半浮,混沌一色。映着眼下的秋色,尽是一派萧瑟的惆意。
这鬼天气,又得耽搁行程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抵达震泽,金凌云无奈地抱怨着。
同船的一位好心妇人家,坐在街边一家馄饨铺里喊道:“俊哥儿呀,阿要进来吃口热的啊,外面要落暴雨哉!”
俊哥儿?
金凌云这才发现半身湿透,但忍不住咋舌,虽然她习惯了男装打扮,发型也是当下时髦的西式中分,但平日里也就被唤作“小伙子”比较多,这俊哥儿听起来有说不清的挑逗意思,令她头皮一阵发麻。
金凌云忙摆摆手,同里的馄饨出了名的贵,五师兄早就问候过他们祖宗好几十代了。她疾步在街头,终于找到了那家在航船上听闻颇多的“春雨茶楼”。据说物美价廉,茶水糕点管够,还能听戏,自个儿兜里可没几个铜钿,是万万吃不起餐馆的。
还没踏进楼门,楼上传来女声一调喉,轻清柔缓,弦琶琮铮,飘荡在风雨中,惹人心怜。呵,这一嗓让人忍不了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并不妨碍她迫于囊中羞涩的脚步。
进门,付了一角钱,看茶、入座。
正当她狼吞虎咽地塞着桂花糕时,一个穿着青色短衫的女子站上了戏台,衣服略大,体瘦如柳丝。
春雨茶楼的老板也跟上了台,拱手笑道:“今日海棠姑娘身体抱恙,诸位见谅,台上这位姑娘,远从杭州来,祖父辈均为说书先生,着实有那么一手,今日嘛,大伙儿捧个场,让她露个脸,给说上几段为诸位添点雅兴!”
台下几个掌声,稀稀拉拉的落下,仍有人嘀咕着,“来这不就冲着海棠姑娘来的么,找了这么个雏有啥看头,哎,无聊,无聊啊。”
谁知开场还没多久,这位姑娘便卡词得厉害。可她倒也不觉得尴尬,甚至还在认真地梳理口述,喃喃自语,丝毫不顾台下众人唏嘘声起。金凌云差点噎得背过气去,就这本事还有脸说露一手,想骗钱呢这是,瞬间对同里没有太多好感,还是填饱肚子比较实在。
那姑娘清了清嗓子,右手一甩一开扇,可扇子出师未捷,只开了一半,台下紧接着一阵拍桌笑骂,甚至有人还丢上瓜皮果壳,姑娘脸上显出厌恶之情。忽然有手来搀,她本以为是解围之举,转脸一瞧,谁知竟是几个三教九流之徒上前动手动脚,话语轻薄,惹得场内众人淫笑不断,只作好戏看待。
那姑娘怕是听到身上那件单薄的短衫有被撕碎的声音,她惊得大叫,眼见衣裳全然不保,想死之心顿生,恍惚一梦,眼前光影一闪,一条板凳迎面拍来,将其中一人打得吐血不止,她吓得不敢再睁眼,万没想到居然是一位弱不禁风的少年郎挺身而出。
众人亦是瞠目结舌,放眼整个吴县地界,虽地痞流氓肆虐,但远不如上海帮派那么嚣张跋扈,这里的臭小子们平日里也就做点偷鸡摸狗之事,哪有今日这般二话不说就抡起板凳砸到流血的。继而听到冰冷一声,那少年郎齿间只哼出两字,“滚蛋!”
好嚣张的人那!那群流氓骂骂咧咧便要上前耍狠,这竹竿似的小书生,声音还娘里娘气的!手劲倒是不小哇!
眼看干仗一触即发,金凌云眉头一蹙,倒也心虚起来。而此刻,整个茶楼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紧张而急迫的等待着这场“大戏”上演。谁知后座传来一句“聚众斗殴,都去警察厅坐坐吧。”
那时的她才敢再睁眼,眼前的那位少年郎被雨后天晴的半室阳光照着发出了金色的光芒,如此光辉耀眼,害她一生未能忘却释怀。
从警察厅出来已是傍晚,金凌云老老实实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差点连祖上三辈的体态容貌都通报了个遍。她没被组织批评,也没有被组织表扬见义勇为,走完程序,自己也滚蛋了。风有点冷,金凌云紧紧了衣服,大步朝镇子里头走去。航船早走了,这下怕是晚了,没有客栈住可得露宿街头了。
后方有轻微的脚步声,夹杂着落叶的窸窣声,金凌云警惕地扭头看了一眼,是那姑娘?
她走一步,她也走一步,她走十步,她也走十步。有些无赖,也有些无奈。
始终没人说话,金凌云心想,不至于吧,她不过是心血来潮,路见不平而已,断然是没想过索求回报什么的。她平生是见不得弱小被欺之事,尤其是这些单身走江湖的姑娘家。
走了许久,声音终于从后方悠悠传来,“谢谢公子救命之恩。”
金凌云连连摆手,道:“我不是什么公子,再说了,即便我不出手,自然也会有人救你的,那茶楼老板不会不管的。”
“他不会管的,你走之后,又有人来寻事了,我是跳窗逃出来的。我一直躲在警察厅的墙角下等你,想和你道声谢。”姑娘说得很诚恳。
“这,啊,同里这么乱啊!”金凌云感慨道,“你快些回去吧,马上就入夜了,也不见得有多安全。”
姑娘叹息道:“哎,无处可回。今日也是姑妈将我引到茶楼的,她回杭州去了,但……但那茶楼我是不敢回了。”
金凌云心中微生抱怨,道:“你这事害得我连航船都没赶上,现在我也无处可去啦,我还在找客栈呢……”
话未毕,那姑娘打断道:“我知道有一处地方,没人的,可以供公子歇脚一宿。”
金凌云忽然起了玩心,佯装板起脸来,义正词严道:“三更半夜的,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像什么样子!”
姑娘“哧”地一笑,反问道:“公子是怕什么呢?你一身凛然正气,我也不是随便女子。况且那角楼足有三层,是镇上一大户人家买下的弃楼,原本当仓库使用,但现在也闲置了。”
金凌云心想,不对吧,这姑娘不是说今日才来到同里吗?又怎么会知道什么角楼,还了解得这么清楚?该不会是个骗子吧?越是想着,脚步不觉往后挪了一步。那姑娘倒是个机灵人,见她一脸狐疑的样子,笑道:“昨夜我一个人就住在那里,姑妈住在客栈里,她对这里很熟悉的。”
金凌云更怀疑了,讽道:“你姑妈住客栈,把你扔到那废弃的楼里?她这是虐待你呢?”
姑娘双眼忽暗,两滴眼泪连着泛青的天际一并拉起了帷幕,天空终于黯淡了光线,只听见她低声道:“姑妈是她的花名,她是个坏人,若不是我爹爹欠了别人家钱,也不至于将我抵给了她。”
金凌云心里一震,哎呀,那姑妈是个人贩子啊。转而再细瞧那姑娘,心生犹怜,其实这姑娘长得不算漂亮,但胜在楚楚可人,但凡是个定力不足的男人,此刻估计都忍不住要一把将她搂入怀中,好生安慰一番。可惜金凌云并不是,所以她内心即便震动到了,也只是感慨了一下而已。
同是天涯沦落人,金凌云想着包袱里那张可怜的纸币,大义凛然道:“走吧,我就陪你去那角楼睡上一觉。”说罢又觉得这话里有些不对劲,咀嚼了一番后,还是放弃了解释。但总觉得不说点什么,这气氛着实怪异,于是金凌云随口攀谈道:“我叫金凌云,姑娘怎么称呼?”
“叫我子清吧。”那个唤作“子清”的姑娘低头一笑。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没多久,便到了河岸边的那处角楼,挺气派的啊,金凌云借着月色瞅着那古色的雕花阁楼感叹着。还真有三层楼高呢,但底楼那两根朱漆剥落的圆木柱透露着经久的落败之气。而后,子清带着她绕到角楼后面,原来后头有一扇窗户没有上锁,金凌云小心翼翼地推开,正欲翻身上沿,却听到楼内传来轻微的争论声,嗓门压得极低,但依稀能辨出是一个男子与女子的声音。
金凌云急忙回头“嘘”了一声,示意子清不要发出声响。她警惕地竖耳听去……
“两年,又是两年,你到底要哄骗我到几时?”
“你总是不信我,我和你说过,只要坐实此事,了我承诺,我可以放弃这里一切,带你走的。”
“呵,又是承诺,你这个算什么狗屁承诺,那狐狸精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都二十几年了,你还念念不忘!”
“行了行了,这事你只管拿到他与镇守使署签的东西,后面我什么都可依你。”
“你以为吴志雄真有那么蠢,别说这次他们秘签的协议了,连锦绣缎行的所有出入账册都归他保管,鬼知道那东西在哪,保不准他都贴身携带着。”
“来凤啊,所以我才冒险约你来此,这次你们举家受邀,不正是大好时机吗?赶紧派人去家中搜寻,如果他真贴身携带,你不是可以……”
“你,你个没良心的东西!你总是千般万般让我与他……你就不知道每一次想到要服侍他,我都觉得恶心……你,你把我当个窑姐么你……”
一阵梨花带雨的泣声,才把窥听得入神的金凌云和子清拉回了现实,两人四目相对,惊诧了一下,异口同声地唇语道:“锦绣缎行!江南四大家族之首!吴志雄!”
“啪”,金凌云一激动,脑袋撞到了木窗,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该死!闹出动静了,金凌云一身冷汗,虽然也没听到什么具体的内容,但这两人躲在这里鬼鬼祟祟的阴谋会面,绝非善类,鬼知道他们会不会杀人灭口。
“谁!”楼内传出一声惊呼,继而是死一般的寂静,金凌云进退两难,正在踟蹰之际,“喵”,一声慵懒的猫叫声破空而出,继而又是几声长长短短的猫叫。
男声吁了一口气,道:“是猫。此地不宜久留,走吧,切记我今日与你说过的话。”
好一个子清,竟然耍起了口技,真是深藏不露,金凌云欣慰地朝她点点了头,以示感激。子清耸了耸肩,含蓄地笑了笑,这对她来说似乎是个轻而易举的事。
夜越来越深了,只有风在撩拨着河岸边的柳树枯藤,发出沙沙的声响,似乎在催眠着镇子赶紧歇息。金凌云枕在自己的包袱上,脑中千丝万缕,明明不想睡,可眼皮却在不停地打着架,挣扎了一小会儿,下眼皮终于败给了上眼皮,让它压上身来,渐渐地合上了眼。
锦绣缎行,吴志雄,多么久违又熟悉的名字啊!
多少次睡梦中,我将你杀了千遍万遍,都不解我心头之恨!此番周折,跑去震泽,还不是为了报我家仇,吴志雄啊吴志雄,老天真有眼,你竟然主动送上门来了!
距离心脏半公分不到的那支袖箭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但依然能感受到胸口里的那个缺口,蕴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空荡、空虚、寂寞。像一条沟壑在垒造,妄想桥接心与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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