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15:33:13
主角叫凌霄卫谚的小说叫做《农门娇长媳》,它的作者是月荼所编写的穿越架空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凌霄死了,作为一个人民警察,她死在了井坑里。死的如此悲催也就算了,没想到,她竟还穿越到了一个身材肥硕的农村恶妇身上。相公厌恶,婆婆不喜,邻里视她为老虎。家徒四壁,地无半亩,日子难过。凌霄只想发家致富,把日子过好。凌霄的致富理念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她上山打猎,卖山货,卖草药,开荒种地,不但日子过得富裕起来。还与原本两看相厌的相公,日久生情,定下白头誓言。哪知,相公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尽然要另娶她人。她带球上京,在他大婚之时,直接将休书扔在了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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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这银子我不给你们。大哥你帮我把银子转交给娘,算是我是孝敬爹娘的。爹娘生我养我那般辛苦,如今我赚了银子,孝敬他们总是应该的吧!”
要说,林初柳这几个哥哥可真是实打实的对她好啊!赚了银子给她分不说,她赚了银子分给他们,他们还不要。
这回,林春生和林夏生没话说了,她孝敬爹娘自然是应当的,于是便伸手接过了银子。分完银子后,三人便分开了。林春生两兄弟,挑着空担子回了家,而凌霄则背着背篓去找卫谚。
在去找卫谚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家肉铺,便买了十斤板油、五斤大骨和五斤瘦肉,还有两斤五花肉。难得来一次镇上,而且她现在也算是一个有钱人,自然是要多买些东西回去。现在天气还不热,这肉吊在井里,也能放上几天。
买完肉,路过布庄,凌霄想起自己已经在慢慢瘦了,再过些时日这衣裳便穿不了了,于是便进了布庄。她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两匹棉布,一匹浅绿色的,一匹浅蓝色的。
她想起婆婆冯氏,衣服上尽是补丁,而那卫谚也是两套衣裳换着穿,虽然衣服上没有补丁,但是那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得不成样子了。于是,便多买了一些布,让她们也做几身衣裳。
凌霄背着五六十斤重的背篓,到了卫谚摆摊儿的东大街。
老远,她便看到书斋旁边摆摊儿的卫谚,他穿着一身单薄的青色长衫,坐在一张一米长的书桌之后。书桌上摆着笔墨纸砚等物,在他的身后,有一个用竹子做的架子,架子上挂着几幅字画。
平时他的书桌和挂字画的架子,便寄放在书斋里。因为卫谚经常帮书斋的老板抄书,那书斋老板也十分欣赏他的才华,所以便让他在书斋旁边摆摊儿寄放东西。
她瞧了瞧,发现冯氏并没有在卫谚哪儿。正当她要走过去,却看到,一个身穿粉色对襟襦裙,梳着双刀鬓,头戴金钗步摇,面容娇美的女子,领着一个丫鬟走到了卫谚的摊儿前。她想是卫谚的生意来了,便未上前,站在五米开外的馄饨摊儿前等着,打算等人走了再过去。
那女子一到,卫谚便有些慌乱的站了起来,与那女子说话。因为隔得有些远,所以凌霄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但是看得出来,卫谚他很高兴,因为他与那女子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那女子和丫鬟看了卫谚的画,最后挑了一幅给收了起来。那丫鬟给银子,卫谚并没有伸手接,摇着头似乎是在说不收钱。最后,那女子与丫鬟一同笑着离去。她离开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
一直视力就比较好的凌霄,看到了那女子眼中的爱慕和不舍。而卫谚也一直目送她离去,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头,再也看不见。而他目送那女子离开的眼神之中,与那女子一样,带着几分不舍和几分倾慕。
凌霄心里咯噔了一下,显然那女子和卫谚是互相爱慕的。而且二人看起来十分相熟,很显然是认识许久的。难道卫谚在娶林初柳之前,便与那女子认识,并且彼此爱慕。若是如此,那林初柳岂不是成了破坏者,成为了她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阻碍?
凌霄的心里有些怪怪的。她不是林初柳,所以并不喜欢卫谚。既然知道卫谚有了喜欢的人,她自然不能再这么耽误着他。看来,她是时候离开卫家了。想起要离开卫家,她这心里又生出几分不舍来,毕竟她婆婆冯氏还是一个非常好的人,要离开,自然会有些舍不得她。
卫谚目送完那女子,便坐到了书桌之后,凌霄背着背篓走了过去。
见背着背篓的凌霄朝这边走过来,卫谚便皱起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发现并没有一起读书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眉头便微微松了一些。因为娶了这林初柳,他不知道被曾经的同窗,和县学里的学子嘲笑了多少回。不过因为娶了林初柳,家中越发窘困,他不得不想法赚钱,所以他已经许久未去县学读书了。不过那县学去不去也无所谓,该学的他都已经学会了,在家中温书也一样。
“婆婆她还未来吗?”凌霄走上前,把背篓卸了下来放在地上。
“等了你许久不来,便和陈婶子她们去吃饭了。”卫谚说着,看了一眼凌霄的背篓。只见那背篓里,放着两匹布,下面放了什么他也看不见,但是却隐约闻到了肉味儿。光这两匹布最少便要一两银子,她那一背篓药草,能卖那么多银子?
“我遇到了我大哥和二哥,便耽搁了一会儿,对了你怎么不去吃饭?”现在都快过饭点儿了,他不饿吗?
原来是遇见她大哥和二哥了,看来,这布匹定是她问她大哥和二哥要银钱买的了,毕竟她也不是头一回这样做了。
“我去吃饭,谁看摊儿?”卫谚没好气的说道。
凌霄翻了翻白眼,她又哪里惹到他了?他就不能好好的跟她说话吗?方才对着那女子,分明还笑的那般的如沐春风。和离,必须和离。她得赶紧离了他,不受这窝囊气。
“我帮你看着,你去吃饭吧!”
“不用!”卫谚直接拒绝,他才不想着粗鄙的恶妇,脏了他的东西。方才见了林小姐,他的心里便愈发的怨恨这恶妇。若是不因为她,他现在说不定已经中了举人,娶了林小姐为妻。他知道这林小姐心悦他,当然他也爱慕她。但是,他自知家境贫寒配不上她,便想着参加了乡试之后,中了举人才向她表明心意。向县令大人提亲,可是这一切都被这恶妇毁了。他怎能不怨?怎能不恨?
“哼!不用就不用!”凌霄也懒得用热脸再去贴他的冷**,双手环胸站在一旁等着冯氏。
在周围摆摊儿的人,都是见过林初柳的。因为她闹过几次,他们也知道她和卫谚是什么关系。所以,都时不时的朝这边看两眼,然后再暗自摇摇头,替卫谚可惜。这卫秀才好歹也算是洛水镇的青年才俊,娶了这么个又丑又肥又恶的媳妇儿,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凌霄没等一会儿,便看到婆婆冯氏和陈氏母女,朝这边走了过来。
“儿媳妇儿你去哪儿了?我等了许久不见你,便去吃饭了,你可吃饭了?”冯氏拿着一个油纸包走了过来。
凌霄答道:“在街上有遇到了我大哥和二哥,已经吃过饭了。”
知道她吃过饭了,冯氏便把油纸包递给了卫谚,那是她给他带的午饭。油纸包里是两个馒头,卫谚接过油纸包,便直接吃了起来,因为他也饿了。
“哟!卫谚媳妇儿,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啊?”陈氏看到了凌霄的背篓,看到里面的东西,便叫了出来。
“嗯”凌霄点了点头。
看到那两匹布,陈荷花有些眼热。这农家的女儿,穿的衣裳一般都是灰色或者褐色的粗布,因为耐脏。可是,凌霄这两匹布却是浅绿色和浅蓝色的细棉布,不但好看,穿着也十分舒服。但凡是女儿家,那个不喜欢颜色好看衣裙。
陈氏也没经凌霄同意,便直接拿起两匹布,查看布下的东西。当她看到用油纸包着的猪油、猪肉和其他东西时,又发出了惊呼。
“哎哟,这么多肉,这么多油?卫谚媳妇儿你哪儿来那么多银钱买这些啊?”一次性便买这么多肉,这林初柳实在是太好吃了。
冯氏蹙眉道:“莫不是,又让你哥哥们破费了?”
“并未,这东西都是我自己花银子买的,并未让哥哥们破费。”她不但没有让哥哥们破费,还给了他们银子呢!她知道冯氏为何会认为这些东西是她两个哥哥买的,因为原主经常会向娘家要银钱。在街上遇到了,也会让爹娘和哥哥给她买东西。
“你自己花银子买的?”陈荷花有些不信,:“光这些东西,少说也得一两多银子,你那些药材能卖这么多?”若是那些药草,便能卖一两多银子,那么那些认识药草的人,早就成了富人了。一两银子,可够他们家一家四口用上半年呢!
凌霄不打算把自己卖菜方子赚了四十两银子的事,告诉其他人,便道:“因为采到了几株比较好的药草,药房价钱给的高,便卖了这么多一两多银子。”
“啧啧……赚了这么多银子,一下便花了,卫谚媳妇儿当真是舍得啊!”陈氏话中暗指,凌霄不会过日子,有多少花多少。
她放下手中的布匹,心想,这林初柳真是好运气,采个药草都能卖这么多银子。
凌霄知道陈氏是在说她不会过日子,耸了耸肩膀道:“赚了银子,本来就是用来花的。”
赚了银子不花,放在那儿它又不会生儿子。
虽然冯氏也觉得凌霄不该把银子就这么花了,但是那银子是凌霄赚的,怎么花?都是她的事,所以便并未说什么。
卫谚还要摆到下午才走,于是,凌霄她们便先回去了。因为背篓重所以凌霄便提议坐牛车回去,但是陈氏说费钱不愿意坐。于是,凌霄便拉着婆婆坐上了牛车付了车钱。在陈氏母女的注视下,坐着牛车走了。这坐牛车就是快,原本要走一个时辰的路,坐着牛车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
坐在村口榕树下闲聊的村民,见凌霄和冯氏坐着牛车回来都惊了一把!
凌霄死了,作为一个人民警察,她死在了井坑里。死的如此悲催也就算了,没想到,她竟还穿越到了一个身材肥硕的农村恶妇身上。相公厌恶,婆婆不喜,邻里视她为老虎。家徒四壁,地无半亩,日子难过。凌霄只想发家致富,把日子过好。凌霄的致富理念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她上山打猎,卖山货,卖草药,开荒种地,不但日子过得富裕起来。还与原本两看相厌的相公,日久生情,定下白头誓言。哪知,相公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尽然要另娶她人。她带球上京,在他大婚之时,直接将休书扔在了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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