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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叫高方平李清照的小说叫《大宋的最强纨绔子弟》,它的作者是灰头小宝2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重生为奸臣高太尉的儿子。原以为向往的生活要开始,但是一问,得,水浒林冲都被害下狱了。立志洗心革面的败家子还有更多超级崩坏的事需要处理。(新书无敌文《我真的是宰相儿子》已经上传,请大家支持一下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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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了。
小猪被富安打死了。
富安推说是小猪慌张之下乱跑,自己撞在墙上撞死的。为此小萝莉有些难过。
高方平不太在意:“丫头,猪并不可怜,买得起肉的人每天都吃。今天正好三十天,把你的数据给我,然后去账房领取六十文钱。”
富安说打死的猪最好吃了,但小朵抱着尸体一溜烟就跑了,最终把小猪埋了,就此,高府不起眼的角落有了一个小坟包。
憨憨进入高府时年岁是三十天。今个让富安再买一个三十天同样血统的小黑猪。
然后小萝莉又有得养了,又取名叫憨憨。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次高方平开始尝试复合饲料的配方,用豆子为主,混合一部分麦麸等杂粮。
这是因为高方平注意到某些豆子惊人的便宜,比大米便宜,但是对于猪来说,豆子的营养却比大米好的太多太多。
有个不变规律是一定要营养才会出肉,这是能量守恒。
但是转换的过程效率有高有低,各种粮食的价格也有高有底,找到其中那个最佳平衡点,以最少的粮食代价,转换出最多的肉来,这门学问就是前世高方平的专业。
而这个现象的挖掘,就叫生产力进步。
不要看不起养猪。
大宋比较善于堆箭塔式的堡垒防御战法,原因在于骑兵短板,后勤压力。
骑兵没办法,汉娃的思维传统,最好的养马地也已经丢失,注定不可能和游牧蛮子比拼骑兵功底。但是扬长避短,只要出足够多的托马,在配合体积小重量轻、却能量营养密集型的肉干军粮,就能大幅度减轻后勤通道的峰值压力,源源不断供给大军远程作战。
那么唯一的关键点就在于猪肉价格。
而猪肉的价格又取决于养猪业生产力的挖掘。
高方平拍拍小萝莉:“小朵加油,我看好你哦。”
“衙内威武!”
“不是最近口号变了吗,富安开始叫‘衙内神武’了。”高方平道。
“富安忒可恶,没人听他的了。”小萝莉说道。
高方平道:“你们冤枉他了,他以前可恶十倍不止,刚下飞机不久,就把这样的失足青年**至此我容易吗。别计较他打死你的猪了,将来他会杀很多猪,多到你数不清楚,多到最远方的土地上都冒出猪油,咱们大军最终要吃着能量最足的肉干,在蛮族都无法适应的严寒条件下作战。他们打仗老子们就挣钱,懂了不?”
“好啊。”
小萝莉一跳一跳的拍手……
既然找到了借口,转个身就把富安捉了吊起来。
“妈的笨蛋,让你教训猪,又没有让你打死,那不也是钱?再敢胡乱脑补我的命令,就把你送去西北报销朝廷。”高方平歪戴着帽子找茬。
富安开始装逼了,“其实若真能在铁军之中效力,保家卫国,也不是不能接受。富安除了蠢一些,勇气和实力还是有些的。”
“嘴硬,你以为蛮子是你打的那些混混?”高方平道:“那些生下来就面对最严酷环境,狼一般的意志和性格,在马背上提着刀、于鲜血环境中长大的人,那是最精锐的狼斗士,战鼓一雷,地动山摇的骑兵集群冲锋,一般军人你根本不觉中就会裤裆潮湿,小子你敢冲?”
富安思考了下苦着脸摇头:“卑职不敢,但卑职会尽全力保护着衙内逃跑。”
额……
高方平笑倒了,的确也相信他会这么干的。
这只是笑谈,这辈子,高方平是不打算上战阵冲杀的。
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纨绔子弟的命值钱。其次气势不足会动摇军心,导致全军溃败。
冷兵器时代的集群作战,主将的气质决定军队灵魂。也就是说是否勇猛,是否身先士卒,对整个部队的士气有着决定性影响。
以往看三国演义觉得他们很傻,当兵的基本打酱油,主将在阵前凭借勇武单挑。
其实仔细想来多少有些道理,主将那个时候的卖弄就是誓师,气势上的对决,每次拼杀都代表着勇气,而每次交锋的火星溅射,就如同战鼓一般敲击在后方士兵的心里。
一但时机成熟,后方将士慢慢被挑动得热血沸腾之际,敌方主将陷入被动、敌对军阵士气低落时,那就是集群冲锋的时刻。
装备与部队素质相差不大的时候,热血沸腾一方,那几乎就是胜利没有悬念了。
这点自知之明高方平还是有的,自己不适合带兵上战阵,却需要很多勇武将军。
现在没有满世界去收那些梁山贼寇,一是高方平对那些家伙不感兴趣。国家内忧外患之际不添乱就是功劳,可那些棒槌偏偏最能添乱。
其次他们个人素质都很高,却不适合做军人,太自私,没有大局观,凭借个人喜好就打家劫舍杀人如麻,都和军人宗旨背道而驰。
“替天行道”就是个笑话,或许他们真杀了些吸民血的贪官污吏,却因为他们又死了更多的大头百姓,被他们杀死的官兵也只是娘生父养的,送去当兵吃粮而已。
因这些家伙的存在,朝廷以及地方,更大程度吸起民脂民膏用于绞杀叛乱的军费和苦力,老百姓更苦,死的更多。
种家三代名将带着穿补丁的铁军、于最艰苦的条件下保家卫国的时刻,这些家伙在大口吃肉喝酒,攻打镇县,抢夺官府粮仓。
思考着上述东西,高方平被自己鼓动得有点感觉了,来不及去书房,在院子里就招来笔墨,展开笔墨奋笔疾书,把这些思路写在纸张之上。
高方平自己都信了的东西,或许能对军人思想有一定作用。姑且记录下来,兼任亲军“政委”,整理成册,让他们反复读这些思想性的东西。
不懂不要紧,一个口号喊的多了,慢慢深入,自己都会被自己欺骗。
也就是这原因,见识超群的现代人依旧有很多被邪-教和传销蛊惑。高方平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跨出第一步,慢慢让军人形成他们的思想和价值观。
这是信仰,有信仰的军人是坚忍不拔的铁军,否则只是穿着官袍、自绝于民族的一伙土匪。
高方平一直在写。
却是也没注意到背后一个清丽的身影,已经在院子里站立了许久。
李清照来时轻轻的,高方平没发现。
静静观看着高方平奋笔疾书,李清照发誓:这是今生见过最无法入眼的字,字句衔接和技巧也一塌糊涂,但内中的思想和精神,足以让有志向、心怀家国的人倾倒。
此外错字太多,似乎是一种简化体。以李清照文字上的功底,结合一些上下文,自然能理解,只是也着实费了不少精力。
差不多时,李清照忽然道,“此论乃二十年来第一雄文!”
**——
高方平也没听清是什么,以为是刺客啥的,把笔一扔就跑去柱子后面,又伸个头看看。
李清照也有些不好意思,“高兄莫要责怪,以清照的身份而言,去哪里都不会有人拦截的。也不是什么隐私之地,所以就在院子里看看你在干什么?”
“哦……原来是清照啊。”
高方平走过来想了想有些尴尬,就急忙遮掩着把刚刚写的纸张。这种字被她看到恐怕不好。
“噗嗤。”
李清照不禁被逗笑了,感觉这家伙真的好滑稽,“收了也没用,我看完了。字写的的确很丑,但你的名句‘一个衙内两只眼’都敢送我,有什么不敢给我看的?”
“倒也是。”
高方平便邀请她坐下来,吩咐丫鬟送来了清茶,然后问道:“真算雄文?”
“第一雄文。”李清照点点头。
“那就好。”高方平信心多了些。
李清照道:“清照放肆的替高兄提题为《贼寇与军思论》,不知高兄以为如何?”
“可以,如果你能顺便帮我整理一下词句,衔接,文巧,顺便不随便对人提及,则小高感激不尽。”高方平道。
“清照荣幸之至。”她收起了俏皮的态度:“高兄的高论雄文理当传于世间,让大家知晓,开启民心民智。却是为何要隐?”
高方平道:“我想多活几年,也想让我那个奸臣老爹多做几年官,所以暂时不宜影响太广。请清照理解。”
李清照点点头,叹息道:“是啊……蔡京影响力犹强,隐为士大夫领袖,高兄发财没问题,然则高兄现在还不是王安石,一但有高论扩大影响,则你的前途就到了尽头,清照理会得。”
“感谢理解。”高方平微微躬身。
李清照开始提笔落纸,以小楷体整理高方平的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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