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7 21:37:47
《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是近期点击量颇高的小说,是大神顾南西的得意力作,主角是姜九笙时瑾,属于必看的优质好文。书中精彩段落节选: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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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九笙盯着那瓶酸奶,还有拿着酸奶盒的时瑾的手。
她的粉丝都知道,千杯不醉的笙爷,还有个爱好——喝奶,狂爱各种奶制品,尤其是黄桃味。
当然,粉丝们不知道她爱喝酸奶还有一个原因——抽烟抽得太狠了。
再好的烟,多少还是有些味道,莫冰说,奶味总比烟味来得好,于是乎,从她抽烟开始,便‘爱上’了酸奶。
真是雪中送炭,她家冰箱里的酸奶刚好喝完了,姜九笙大大方方地接了:“谢谢。”
姜九笙喝酸奶喜欢咬吸管,时瑾目光掠过,她不太自然地舔了舔唇,问道:“时医生一个人住吗?”
时瑾微愣,笑了笑:“我单身。”
姜九笙哑然,她并非打听对方婚配的情况。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解释性地再问了一句,“公寓是复式的,你的家人和你一起住?”
御景银湾的七栋八栋都是复式楼层,住户以多人口的家庭式为主,若非她需要自己的录音棚也断然不会一个人住这么大、又寸土寸金的地方。
电梯这时开了门,两人一同进了电梯,并非上班的高峰期,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人。
时瑾按完一楼的按钮之后,开口回了姜九笙的问题:“我没有家人,一个人住。”
无波无澜的语气,像习以为常,又像置身事外,听不出喜怒。
没有家人。
言简意赅的几个字,涵盖了多少不为人知与不为人言,姜九笙实在想象不出怎样的社会阅历与尘世打磨能锻造出这样的涵养与孤僻。
她终于知道为何这个如水如玉般的男人眼里总带着淡淡冷傲,因为他孤独又阴郁。
她沉默了很久,无以言表,只道了声:“抱歉。”
时瑾神色无常:“没关系。”
悠扬舒缓的钢琴曲响了,是姜九笙的手机**,来电显示了莫冰名字。
她背过身去接了电话:“我快到楼下了。”
莫冰的声音经过手机处理,略显中性,语速很快:“让小乔把车直接开到公司来,广告拍摄延期了。”
姜九笙压了压声音:“怎么了?”
“你庆功宴那晚在女厕里抽烟的照片被登出来了,热搜前三都被你承包了。”
姜九笙素来低调,但不妨碍她三天两头上头条,她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热搜体质,歌手本就不比多栖艺人的曝光度,她又几乎从来不上综艺,除了各大音乐盛典的颁奖典礼上,几乎找不到姜九笙的身影,刚破三千万的粉丝流量能高成这样也是史无前例了。
姜九笙听完,淡然自若,轻描淡写地问:“风向呢?”
“除了很明显的水军在带节奏,粉丝反应还比较乐观。”莫冰难得玩笑了一句,“毕竟,你抽烟的样子迷人得我都想弯了。”
话是实话,娱乐圈里再也找不出抽烟能美得那样一塌糊涂的女艺人了,莫冰曾见过姜九笙咬着烟弹木吉他的样子,那股骨子里透出来的野劲儿与冷魅,若非她三观正,估计真得弯了。
姜九笙像个没事人一样,语气闲散:“也好,以后不用躲着抽了。”
这老烟囱!
莫冰怒其不争:“你就不能戒了?”
姜九笙实话实说:“很难。”
尤其是创作的时候,烟几乎成了她的催化辅助物,依赖性很大。
她第一次抽烟是四年前,跟着她的恩师谢大师学的,最开始抽的是手卷烟,后来谢荡那个小公举烧了她所有的卷烟纸,还恶狠狠地威胁她若敢再卷那玩意,就用一把打火机炸了她家,后来她就不抽手卷烟了,改抽进口烟了。
当然,谢荡也没有真炸了她家,那人一张嘴,雷声大,雨点小,心眼特纯,还少女。
“知不知道是谁搞得鬼?”莫冰问。
姜九笙想抽烟,摸了摸包,忘了装烟了,不自觉地反复咬着吸管:“大概猜到了。”
“到了公司再说。”
“嗯。”
挂了电话,电梯已经到一楼了,姜九笙先一步出了电梯,对时瑾说:“回见,时医生。”
“嗯。”
待姜九笙走远,时瑾还站在电梯口,长长的眼睫垂下,眼下落了暗灰的影,拿出手机,拨了电话。
“先生。”
电话那头男人语气极其恭敬。
光亮的电梯门上,倒映出时瑾的侧脸轮廓,立体又紧绷,紧抿了唇,眼底一片沉沉暗色。
公司门口堵了记者,姜九笙是从地下车库直接乘坐了内部电梯到了天宇为她专门设立的工作室,莫冰已经在等她了,手里拿着平板,蹙着眉心。
姜九笙推门进去。
莫冰抬头,开口就问:“**你的人是柳絮?”
虽是疑问句,口吻却很笃定。
姜九笙讶异:“你怎么知道。”
那晚的庆功宴是在秦氏的高级会所里举办,记者是不可能进的去,会所里的客人都是非富即贵,她又素来低调,不太与人交恶,若说是会所里当晚的客人故意抹黑陷害她,可能性确实微乎其微,况且看到她抽烟的人一只手数的过来,不难猜测是谁心怀不轨。
莫冰把平板递给她。
姜九笙翻看了两页,从她家到公司不过三十分钟的路程,网民的风向已经转了个天翻地覆,倒有意思了。
“先是买一**水军彻底压倒了那些带节奏的黑子,再顺藤摸瓜查到柳絮头上,最后一盆污水全部扣回她头上,而且全部是实锤。”莫冰坐在老板椅上,转悠着,不疾不徐地分析了一番,“能在短短二十分钟里做到这个地步的,财力势力绝非普通,整个传媒圈有这个能力的一只手数得过来,云城温家、中南秦家、江北宇文家,哦,还有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sj’s电子。”
sj’s是三年前突然杀进商圈的一匹黑马,电子产品起家,短短三年时间内几乎垄断了整个国内电子业的市场,sj’s旗下的滚石国际直接打破了娱乐圈的三足鼎立之势,实力与财力直逼温、秦、宇文三家。
姜九笙抽烟的照片一出,各大网站diss她的水军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她三千万粉丝就是有心也压不住柳絮蓄意筹备的水军黑子,甚至将姜九笙出道以来开了外挂一般的成名史扒出来,有意无意地暗指她背后有金主撑腰,一时间,网上风向确实不太利于姜九笙。
不过,短短半个小时,来了个峰回路转,从天而降一波水军,将姜九笙拿到手软的国际音乐大奖与唱片销量甩出来,实力压了黑子一头,紧接着柳絮曝光姜九笙照片与雇佣水军的实锤证据就出来了,瞬间,所有骂声全部转移到了柳絮微博下,火热程度直接崩了服务器。
这波公关操作实在是骚,莫冰都要双手竖大拇指了。姜九笙仅出道三年就登顶了华语乐坛,天宇传媒给的资源好到爆是一个方面,姜九笙一身无与伦比的音乐才能是另一部分,莫冰一直知道,那空穴来风的‘金主’不过是那些眼红之人的嫉妒心作祟罢了,她始终坚信姜九笙能有今天的成就,是她应得,她也担得起,不过,这‘犯姜九笙者,必倒霉’的‘灵异诅咒’事件如今又添了一桩,莫冰就不由得深思了。
这样的财力、势力左右也不过那几家。
莫冰反复思忖,说得有理有据:“当然,其他商业大佬虽然有这个财力,可圈中人脉不够,不可能有这个速度,也没有理由无缘无故帮你。”停顿了一下,看向姜九笙,“笙笙,你怎么看?”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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